为顺利推进莲花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近日,古荡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莲花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咨询协商会,通报该项目的推进进度,听取社会各方对方案的意见建议。
会中,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负责人、街道社会事务科相关人员展开讨论,发表各自观点。
会后,我单位将对会上所接收到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方案后续落实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