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0月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稳岗就业情况
发布时间:2024-11-08 11: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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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及补贴结果信息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工社保补贴。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1-10月全区共拨付4821198.08元,惠及383家次企业449人次。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保险费,可按规定申领补贴,1-10月全区共拨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28746669.32元,惠及4298人次。

3.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社保补贴。2024年1月1日前自主创业的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申领补贴,1-10月全区共拨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社保补贴172000元,惠及33人次。

4.杭州市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区财政安排资金按每人每月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0%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1-10月全区共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28814430.08元,惠及4311人次。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及补贴结果信息

1.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杭州市且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企业或法人登记证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不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杭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可按规定申领补贴。1-10月全区共拨付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42677461.13元,惠及1631家次企业4043人次。

2.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补贴。1-10月全区共拨付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25792000元,惠及13420人次。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申领补贴。1-10月全区共拨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67760.76元,惠及13人次。

4.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学年内(2024年和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孤儿;3.持证残疾人;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5.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6.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2023年为脱贫人口);7.来自零就业家庭,可申领享受。1-10月全区共拨付求职创业补贴87000元,惠及29人次。

三、工匠培育补贴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及补贴结果信息

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6个月(含)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企业职工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此类人员的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可申领享受。1-10月全区共拨付技能提升补贴11945550元,惠及7480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