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58-1/2024-30927
文号
转街办〔2024〕1号
公布日期
2024-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转塘街道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5 17:12
浏览次数:
各村社、辖区各单位:
按照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现将《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0日
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全力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市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及区消安委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街道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转塘“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养,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实战实效中推动基层应急消防力量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效能,切实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小学校(小幼儿园):班级数6个(不含本数,下同)以下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诊所、门诊部、托育机构。
(三)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足浴店等场所。
(四)小网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电竞小站。
(五)小旅馆:客房数50间以下的旅馆(宾馆、饭店)。
(六)小餐饮: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场所。
(七)小商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商场、超市)。
(八)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场所。
(九)小生产加工企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三)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四)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煤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五)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六)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七)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八)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九)教育培训:“九小场所”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20日前)。街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可参照《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整治标准。
(二)排查整治(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广泛发动“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各村社要对前期掌握的“九小场所”底数清单进行比对,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和区域微站力量对“九小场所”开展基础排查,按照文件要求和片区网格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填写《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附件2),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提升排查质效,彻底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各村社将《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报平安建设办梳理汇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信用惩戒等手段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刚性措施,集中查处一批、清理一批、警示一批、曝光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问题隐患突出的“九小场所”。
(三)总结巩固(2024年11月至12月)。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要固化应急消防治理与“141”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入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基层网格基础排查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全面发动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整治力度。落实“七个一律”刚性措施。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住人合用场所不符合要求或者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的,一律予以清理;“九小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不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一懂三会”要求的,一律组织实操实训。
(三)注重宣传培训。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了解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常识,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和新媒体资源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传播“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安装防盗窗的火灾危害性和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重要性,全面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推动实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播放一批“小火亡人”火灾警示教育片,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火灾隐患突出的“九小场所”,形成舆论强大声势。
各村社于每月15日前上报《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附件2)、《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联系人:王国琴,联系电话:0571-86960609)。
附件:
1.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
2.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
3.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 名称 | 单位地址 | 检查情况(填写具体隐患)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重点项 | 合用场所 | 1.是否违规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 □是 □否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是 □否 3.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是 □否 4.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是 □否 | |||
电瓶车管理 | 1.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是否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是 □否 2.大量电瓶车(5辆及以上)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 □是 □否 | ||||
明火作业 | 1.是否存在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 □是 □否 | ||||
一般项 | 用电管理 | 1.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 □是 □否 2.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是否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是 □否 3.是否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是 □否 |
用火管理 | 1.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是否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是 □否 2.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是否进行有效分隔。 □是 □否 | ||
装修材料 | 1.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是 □否 | ||
安全疏散 |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占用; □是 □否 2.是否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是 □否 3.外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是 □否 | ||
消防车道 | 1.消防车道是否划有明显标线标志; □是 □否 2.是否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是 □否 | ||
设施器材 | 1.是否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是 □否 2.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是 □否 | ||
教育培训 | 1.从业人员是否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要求。 □是 □否 | ||
其他问题 |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附件2
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
序号 | 村社 | 场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场所地址 | 场所类别 | 基本情况 | 场所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所属网格 | 网格长 | 网格长 联系电话 |
1 | XX村XX路XX号 | 填写场所所在楼层数和面积、客房数、床位数、班级数等基本情况,以及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 XX居委会XX网格 | 填写网格长姓名 | |||||||
2 | |||||||||||
3 |
附件3
转塘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九小场所”检查情况(各村社) | ||||||||
小学校(小幼儿园、小校外培训机构)(家) | 小医院(小诊所、门诊部、小托育机构)(家) | 小歌舞娱乐场所(家) | 小网吧(家) | 小旅馆(家) | 小餐饮(家) | 小商店(商场、超市)(家) | 小美容洗浴场所(家) | 小生产加工企业(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