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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15-1/2024-30956
文号
蒋办〔2024〕3号
公布日期
2024-04-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蒋村街道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6 16:09
浏览次数:
机关各办、区驻街各职能部门、各社区:
根据西消安委〔2024〕1号文件《西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西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街道同意,现将《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蒋村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22日
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
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全力维护火灾防控形势稳定,根据全市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街道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街道“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养,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实战实效中推动基层应急消防力量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效能,切实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维护辖区火灾防控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一)小学校(小幼儿园):班级数6个(不含本数,下同)以下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小医院(小诊所、小托育机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诊所、门诊部、托育机构。
(三)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足浴店等场所。
(四)小网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电竞小站。
(五)小旅馆:客房数50间以下的旅馆(宾馆、饭店)。
(六)小餐饮: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场所。
(七)小商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商场、超市)。
(八)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发场所。
(九)小生产加工企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应进行防火分隔,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能安全疏散。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电动自行车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
(三)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四)用火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作业;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合用场所内煤气灶与居住部分应进行有效分隔。
(五)装修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六)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七)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八)设施器材: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九)教育培训:“九小场所”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四、职责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负责为主,社区牵头、部门参与,条抓块统。
(一)属地职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属地社区具体负责落实。加强力量统筹,推动多元共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四方责任”,做到清单式管理、闭环式管控,确保不漏管、不脱管;街道全面组织应急消防管理站、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全面落实“141”基层治理隐患三级闭环管控机制。对排查发现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网格员督促整改;对排查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街道平安办落实相关条线跟进处置;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由街道和相关部门合力处置;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问题隐患突出的,由上级政府挂牌督办。
(二)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统筹协调、高效协同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体系。街道平安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专项整治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综合评估等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审批和日常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协同推进消防安全风险排查、隐患整改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公共服务办负责小学校(小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小歌舞娱乐场所和小网吧以及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小诊所)和小托育机构。区域发展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负责指导、督促小旅馆、小餐饮、小商店、小美容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数字化综合指挥中心依职责承担相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装修、备案和抽查工作。派出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和防火检查日志,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推动整改措施及时落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基层末梢,紧盯问题隐患,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监管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五、步骤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12月20日前)。各办公室、区驻街各职能部门、各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落实。各有关部门可参照《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一次全员集中培训,明确“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时间、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各办公室、区驻街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公布“九小场所”排查整治标准,广泛发动“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要对前期掌握的“九小场所”底数清单进行比对,各社区要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对“九小场所”开展基础排查,按照文件要求和片区网格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填写《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附件2),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提升排查质效,彻底摸清“九小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由各社区梳理汇总后报街道平安办。各办公室、区驻街各职能部门、各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所负责场所类别的“九小场所”信息数据库和排查台账。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信用惩戒等手段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刚性措施,集中查处一批、清理一批、警示一批、曝光一批、约谈一批、挂牌一批问题隐患突出的“九小场所”。
(三)总结巩固(2024年11月至12月)。各办公室、区驻街各职能部门、各社区要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要固化应急消防治理与“141”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入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压实基层网格基础排查责任和社区属地管理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闭环”。2024年11月25日前,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进行验收,对总体评估不理想的地区和单位要挂牌督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结果纳入消防安全年度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公室、区驻街各职能部门、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预防本地区、本行业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全面发动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整治力度。落实“七个一律”刚性措施: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住人合用场所不符合要求或者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的,一律予以清理;“九小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不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一懂三会”要求的,一律组织实操实训。
(三)注重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消防宣传培训体验室,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了解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常识,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和新媒体资源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传播“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安装防盗窗的火灾危害性和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重要性,全面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推动实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播放一批“小火亡人”火灾警示教育片,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火灾隐患突出的“九小场所”,形成舆论强大声势。
(四)严格督导问责。专项整治要求真务实、力求实效,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各办公室、区驻街各职能部门、各社区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组织落实不力、“九小场所”存在区域性严重问题隐患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16日前上报阶段小结及《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附件2)、《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2024年12月16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包建勇,联系电话:1*******4浙政钉同号)。
附件:1.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
2.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
3.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记录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检查情况(填写具体隐患)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重点项 | 合用场所 | 1.是否违规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 □是 □否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是 □否 3.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是 □否 4.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是 □否 | |||
电瓶车管理 | 1.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是否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是 □否 2.大量电瓶车(5辆及以上)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 □是 □否 | ||||
明火作业 | 1.是否存在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 □是 □否 | ||||
一般项 | 用电管理 | 1.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 □是 □否 2.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是否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是 □否 3.是否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是 □否 |
一般项 | 用火管理 | 1.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是否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是 □否 2.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是否进行有效分隔。 □是 □否 | |
装修材料 | 1.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是 □否 | ||
安全疏散 |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占用; □是 □否 2.是否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是 □否 3.外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是 □否 | ||
消防车道 | 1.消防车道是否划有明显标线标志; □是 □否 2.是否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是 □否 | ||
设施器材 | 1.是否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是 □否 2.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是 □否 | ||
教育培训 | 1.从业人员是否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要求。 □是 □否 | ||
其他问题 |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附件2
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底数排摸清单
序号 | 乡镇(街道) | 社区 | 场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场所地址 | 场所类别 | 基本情况 | 场所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所属网格 | 网格长 | 网格长 联系电话 |
1 | XX村XX路XX号 | 填写场所所在楼层数和面积、客房数、床位数、班级数等基本情况,以及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 XX居委会XX网格 | 填写网格长姓名 | ||||||||
2 | ||||||||||||
3 | ||||||||||||
备注:场所类别是指小学校(小幼儿园、小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小诊所、门诊部、小托育机构)、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饮、小商店(商场、超市)、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
附件3
蒋村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九小场所”检查情况(含各级政府、部门) | ||||||||||||||||||
小学校(小幼儿园、小校外培训机构)(家) | 小医院(小诊所、门诊部、小托育机构)(家) | 小歌舞娱乐场所(家) | 小网吧(家) | 小旅馆(家) | 小餐饮(家) | 小商店(商场、超市)(家) | 小美容洗浴场所(家) | 小生产加工企业(家) | ||||||||||
排查整治情况(含各级政府、部门) | 监督执法情况(含各级政府、部门) | |||||||||||||||||
发现隐患数(处) | 整改隐患数(处) | 清理(家) | 警示(家) | 曝光(家) | 约谈(家) | 挂牌(家) | 立案处罚(起) | 罚款金额(万元) | 临时查封(家) | 责令“三停”(家) | 行政拘留(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