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2024年重点目标任务 | 负责科室 | 完成情况 | 完成时限 |
1 | 围绕2024年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全力做好各项统计服务。 | 各科室 | 完成2024年度1-3月主要经济指标监测,以及GDP季度核算、经济发展形势分析预测。 | 12月底 |
2 | 组织实施统计“八五”普法工作;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统计监督机制,提高数据质量。 | 执法监督科 | 拟定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24年普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 12月底 |
3 | 顺利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数据审核等工作。 | 普查科 | 启动“五经普”正式登记工作;组织“五经普”普查登记阶段数据质量审核。 | 12月底 |
4 | 做好统计单位名录库动态管理维护工作,夯实“小升规”工作。 | 执法监督科 | 做好月度一套表调查单位申报审核工作;推广小升规培育入库应用。 | 12月底 |
5 | 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依托基层统计单元智治平台,强化基层统计单元化管理,提升基层自治能力。 | 统计科 | 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座谈会,修订基层统计工作有关制度。 | 12月底 |
6 | 组织实施城镇住户调查、低收入农户、采购经理、月度劳动力等调查工作。配合省市开展“平安浙江”“营商环境”等专项调查工作,并适时开展自主调查。 | 社情民意与住户调查科 | 组织开展月度劳动力、城镇住户、农民工监测、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组织2023年度区本级满意度评价工作。 | 12月底 |
7 | 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 办公室 | 总结主题教育工作,完善单位相关制度。 | 12月底、7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