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0-0/2024-3078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水利局杭西水许[2024]第24号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附工程《方案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受理(受理号:330106240402882569916),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单元XH0303-A33-36 地块,东至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南至规划城市绿地,西至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北至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项目总用地面积 13100 平方米,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 19793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4121 万元,动工时间2024年5月,完工时间2025年7月完工,总工期为15个月。

二、原则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项目挖方总量 4.41 万立方米,填方总量 0.35 万立方米,借方总量 0.29 万立方米,弃方总量 4.35 万立方米。项目采用余方处置业主承诺制,开工前提交余方处置方案。

三、原则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 765.8 吨,新增水土流失量 762.9 吨。

四、原则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13100 平方米。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 1.67,渣土防护率 98%,表土保护率缺项,林草植被恢复率 98%,林草覆盖率 22%。

五、原则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工程借方来源于商购,不设取土(石、砂)场。

六、原则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项目区域内种植有大批大胸径树木,因为大胸径树木均为带土移栽,树木移栽后现场无表土可剥离。

七、原则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工程弃渣外运综合利用,不设弃土(石、渣)场。

八、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 12700 平方米,主要防治措施如下:工程措施有雨水管、透水铺装、场地平整、绿化覆土;植物措施有景观绿化;临时措施有临时排水沟、三级沉沙池、一级沉沙池、泥浆沉淀池、洗车池。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 400 平方米,主要防治措施如下:工程措施有场地平整;临时措施有排水沟。

九、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09.34 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 16.36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 16686 平方米,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 号)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其他事项。应按相关规定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如果主体工程或水土保持方案有重大变更、弃渣场地发生调整,应及时报本机关变更审批。


杭州市西湖区水利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