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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24-3124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西湖区人民政府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5-08 16:42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保障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区政府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二、清理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规定,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即时清理。
三、清理范围、内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围。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且实施满一年的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本次清理工作范围,共计11件。
(二)清理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尤其是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要求不一致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区政府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各相关单位报送评估报告和初步清理意见;二是初步审查清理意见并汇总形成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三是就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在西湖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会;五是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再次在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六是清理结果经合法性审查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通过。
四、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工作对11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五、施行日期
本文件自2024年5月31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解读人:计玉妹(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1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