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讯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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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强审”战略,践行“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审计局于近日制定出台《大数据审计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双主审”机制,并对大数据审计项目编制、调整作出规定。
办法要求坚持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项目质效,对大数据审计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备开展大数据审计条件的项目,均纳入大数据审计计划。
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数字化审计模式深入开展穿透式审计。要求实行“双主审”制的项目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数据主审人员配置并组建数据分析小组。数据主审负责开展大数据审计内容调研和审前数据集中分析,编制大数据审计实施方案、挖掘数据分析需求、创新技术分析方法、提炼大数据审计成果。
落实“一方案三清单”模式,即《大数据审计实施方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管理情况调查表》《项目数据采集清单》和《项目数据分析需求及结果清单》,进一步强化数据主审工作职责,细化数据分析需求,扩大大数据审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