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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53-0/2024-32423
文号
西街办〔2024〕10号
公布日期
2024-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溪街道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关于西溪街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09 11:05
浏览次数:
各科室、站所、社区: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全街道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经街道消安办研究,报街道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全街道消防安全集中检查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5日。
二、行动方式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属地负责为主,社区牵头、部门参与,条抓块统。各社区和部门领导要亲自参与,积极发动应急消防管理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网格等基层力量。采取白天检查,晚上集中夜查等形式,在行动期间完成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行动对象为全街道所有沿街商铺“九小场所”和居住出租房。集中整治八方面突出隐患问题:
(一)违规住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功能区设置在一个店铺内,未进行防火分隔措施或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二)违规用火(装修施工违规动火,无证电焊作业,祭祀烧香、焚烧垃圾);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封闭、堵塞;建筑外窗、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满足从内部易于开启且可供人员应急疏散的功能);
(四)未安装匹配的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配电装置未设置在配电箱内,配电装置和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使用花线(麻花线),明敷的电气线路未采用阻燃或金属管进行保护;
(五)在店铺、出租房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六)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未保持完整好用;
(七)未每季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清洗。
(八)沿街商铺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教育培训、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清单。各科室、站所、社区充分整合大综合执法力量、基层站所行政执法部门、专兼职网格员和社工等力量,以网格为单位,分片包干形式,对照《沿街商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附件2)、《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3),逐项开展排查,其中沿街商铺“九小场所”可通过消防监督执法系统九小场所模块开展,也可采用检查记录表。出租房按照《西湖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排查情况录入西湖智慧消防工作管理平台。(附件2和附件3请各科室、站所、社区街存档备查)。
(二)落实“八个一律”措施。
1.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部分合用且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搬离;
2.设置防盗窗、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障碍物的,一律改造或拆除;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
4.违规电气焊或违规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查处;
5.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立即搬离;
6.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或未按规定穿管敷设的,一律立即整改;
7.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一律配齐并保持完好有效;
8.从业人员不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一懂三会”要求的,一律组织实操实训。
(三)督促隐患整改。要落实“141”基层治理隐患管控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闭环管理。对排查发现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网格员督促整改;对排查发现不能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由消安办落实相关条线跟进处置;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隐患,由街道消安办联合派出所、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合力处置;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问题隐患突出的,由区街道挂牌督办。8月26日前,各科室、站所、社区要发动应急消防管理站、区域微站人员、社区网格通过镇街消防模块开展“九小场所”全覆盖排查,形成场所底数、隐患与责任“三张清单”。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组织开展落实。各科室、站所、社区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派出所、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消安办成立联合检查队伍,统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细化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各科室要积极参与社区组织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长效工作机制。要聚焦基层末梢,紧盯问题隐患,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监管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二)开展督导机制。检查要求真务实、力求实效,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街道纪委、消安办将联合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并将治理情况纳入暗访检查内容,整治措施不落实、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予以约谈、通报。对“三张清单”瞒报、虚报的严肃问责处理,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合用场所亡人、伤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表格报送。各科室、站所、社区即日起每日下午四时前报送《西湖区沿街商铺“九小场所”三张清单检查表》(附件4),8月12日起,每周五中午12时前报送,9月4日下班前报送工作总结至消安办。(消安办联系人:邬年通,浙政钉:13588080030)。
附件:1.消防工作检查分组表
2.沿街商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3.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表
4.西湖区沿街商铺“九小场所”三张清单检查表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西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8日
附件1
西溪街道消防工作检查分组表
序号 | 带队领导 | 责任科室 | 检查行业(区域) | 社区 |
1 | 徐隽 王氢 | 党政办 | 辖区重点单位 | 武林经济 合作 |
刘天甲 魏群英 | 文锦社社区 | |||
2 | 王 静 | 平安建设办 | 高层建筑等 | 铁佛寺社区 |
3 | 章志慰 | 公共管理办 执法中队 | 沿街煤气瓶商铺、户外广告、公园等、道路交通、市政设施 | 溪畔社区 |
4 | 程金如 | 公共服务中心 | 沿街商铺(九小场所) | 文教社区 |
5 | 詹小玲 | 公共服务办 | 学校、教培机构等文体活动场所 | 下马塍社区 |
6 | 马丽君 | 公共服务办 | 大型医院、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 白荡海社区 |
7 | 王作颖 | 党建办 | 宗教活动、少数民族场所 | 文三社区 |
8 | 计平荣 孟明星 | 派出所 | 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宾馆等 | 花园亭社区 |
9 | 莫春燕 楼大振 | 区域发展办 | 超市、园区楼宇、大型餐饮 | 上马塍社区 |
10 | 张 莹 | 文天社区 | ||
11 | 袁伟良 赵国仁 | 平安建设办 市场监管所
| 消防重点单位、危化品、沿街商铺(九小场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 | 石灰桥社区 |
12 | 顾永键 | 区域发展与治 理中心 | 建筑施工、装修场所 | 求智社区 |
区管干部到联系社区开展安全大检查,各科室开展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各社区开展辖区安全检查。 |
附件:2
沿街商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记录表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单位 名称 | 单位地址 | 检查情况(填写具体隐患)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重点项 | 合用场所 | 1.是否违规设置在木结构建筑内; □是 □否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是 □否 3.其他场所居住与非居住部分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是 □否 4.紧急情况下居住人员是否能安全疏散。 □是 □否 | |||
电瓶车管理 | 1.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是否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完全分隔;□是 □否 2.大量电瓶车(5辆及以上)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 □是 □否 | ||||
明火作业 | 1.是否存在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 □是 □否 | ||||
一般项 | 用电管理 | 1.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 □是 □否 2.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是否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是 □否 3.是否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 □是 □否 | |||
用火管理 | 1.高层建筑、地下室、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美容洗浴场所内是否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是 □否 2.煤气灶与居住部分是否进行有效分隔。 □是 □否 3.香炉、香烟等易引发火灾的火源是否管理到位。 □是 □否 | ||||
装修材料 | 1.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装修。 □是 □否 | ||||
安全疏散 |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锁闭、封堵、占用; □是 □否 2.是否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是 □否 3.外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是 □否 | ||||
消防车道 | 1.消防车道是否划有明显标线标志; □是 □否 2.是否在消防车道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是 □否 | ||||
设施器材 | 1.是否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是 □否 2.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是 □否 | ||||
教育培训 | 1.从业人员是否掌握“一懂三会”消防技能要求。 □是 □否 | ||||
其他问题 | 检查发现的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 ||||
备注:用火管理第三项“香炉、香烟等易引发火灾的火源是否管理到位”为新增内容,检查如发现此项问题,“九小场所”系统排查录入到“其他问题”项。 |
附件3
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 地址: |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风险等级:▢红 ▢黄 ▢绿 | |
场所类型(可多选) | ▢100人以上; ▢ 30-99人;▢10人-29人;▢10人以下 |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评分 | |
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防火门、自行关闭钢质门)和楼板进行分隔; | 是□ 否□ | 红 | |
2.外窗设置防盗窗且无法从内部开启,无法开启防盗窗数量: | 是□ 否□ | 红 | |
3.电瓶车停放在室内; | 是□ 否□ | 黄 | |
4.电瓶车停放在室外,且与有窗房屋贴邻未做防火分隔的; | 是□ 否□ | 黄 | |
5.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数量超过20辆未设置分隔墙的; | 是□ 否□ | 黄 | |
6.室内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或者套管不到位;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 是□ 否□ | 黄 | |
7.房间内四件套(口哨、手电筒、逃生绳、消防面具); | 是□ 否□ | 黄 | |
8.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 是□ 否□ | 黄 | |
9.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 | 是□ 否□ | 黄 | |
其他:
检查人: 、 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 | |||
备注:检查情况勾选加粗项目即为有隐患,对应“评分”一栏隐患等级;有一项评分“红”,风险等级为红;有一项以上评分“黄”,风险等级为黄;检查情况良好,风险等级为绿,排查情况录入西湖智慧消防工作管理平台内。 |
附件4
西湖区沿街商铺“九小场所”三张清单检查表 | ||||||||||||||||||||||||
底数清单 | 隐患清单 | 责任清单 | ||||||||||||||||||||||
序号 | 镇街 | 科室、站所、社区 | 场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场所地址 | 场所类别 | 基本情况 | 场所 | 联系电话 | 所属网格 | 网格长 | 网格长 | 是否违规住人 | 是否存在违规用火 | 外墙门窗是否违规安装防盗窗或广告牌 | 电器线路敷设是否穿管 | 电动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并保持完好 | 其他消防隐患 | 隐患整改情况 | 检查人 | 社区 责任人 | 所属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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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备注1.场所类别:是指小学校(小幼儿园、小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小诊所、门诊部、小托育机构)、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饮、小商店(商场、超市)、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 ||||||||||||||||||||||||
备注2.基本情况(填写场所所在楼层数和面积、客房数、床位数、班级数等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