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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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的规定,现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2024年下半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4日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2024年下半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法律政策依据 | 决策主体 | 组织承办科室 | 实施计划/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翠苑街道黄姑山社区食堂项目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建设运行水平的通知》(西民〔2018〕54号) | 翠苑街道办事处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和社会风险评估,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11月底前完成合法性审查,提交翠苑街道班子会议集体讨论;12月底前公布决策结果。 | 2024年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