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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2月就业救助情况 |
发布日期:2025-01-15 |
(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工社保补贴。补贴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1-12月全区共有438家企业、530人次享受补贴,累计发放5714646.8元。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区财政安排资金按每人每月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0%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区现有808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上半年累计发放区级补贴7267023元。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保险费,可按规定申领补贴,上半年全区共有4941人次享受区级补贴33040949.09元。 (四)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社保补贴。2023年1月1日前自主创业的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申领补贴,上半年全区共有38人次享受补贴195500元。 (五)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全年,全区共有185人次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补贴金额925000元。 (六)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该补贴为市统一补贴,区级不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