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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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西湖区建筑业专项资金开始申报,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杭州市西湖区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意见》(西建〔2022〕100号)文件要求的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申请。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西湖区建筑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原件扫描件(首页需盖章)。
2.财政扶持情况说明(附件3)原件扫描件。
3.企业资质升级文件原件扫描件。
4.企业施工产值、营业收入等扫描件。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扫描件。
6.企业申报涉及获奖类奖励的提供获奖凭证(获奖红头文件原件)扫描件以及官网发布网查截图。
7.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承诺书(附件4)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流程
1.企业申报
具备基本条件的企业,按上述有关规定,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于2025年2月24日前一式3份报各所属镇街。
2.申报受理
各镇街负责受理本镇街企业的申请,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5年3月3日前送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审核
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负责对镇街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
4.公示
区住建局对审核通过的企业信息在区政府官网公示。
5.资金拨付
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下达年度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并通过“西湖企服”数智平台进行资金拨付。
四、其他事项
申报中如有未明事项,请联系相关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