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工业运行监测和行业管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重大工业项目实施;负责大企业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工业科、企业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