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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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民福〔2021〕62号)《杭州市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未成年人国内送养和收养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杭民发〔2025〕7号)有关要求,现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杭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有一名弃婴(儿童)符合送养条件,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启动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家庭。
一、拟送养人基本情况
2025002号儿童,女,2024年2月28日在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下杨村毛家的一口井边被捡拾,2023年11月13日(估)出生,目前身长74厘米,体重9.6公斤,暂未发现体格和心智发育明显异常。
二、申请时间
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该儿童申请。
三、申请方式
收养人可至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收养登记窗口进行收养意愿登记。
咨询电话:0571-89511551
四、其他
1.目前该弃婴(儿童)正在登报寻亲,如寻找到弃婴(儿童)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收养申请流程终止。
2.申请结束后,西湖区民政局将对成功登记收养申请信息的家庭进行初审,按规定通知符合收养条件的意向家庭进行收养能力自评。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