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25-05-07 15:47:21
来源:区市监局 点击率:

近期,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肉制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4类食品5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06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杭州之江度假区希琪果便利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市西湖区阿南贸易商行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之江度假区穆奎辉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杭州袁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樊立亮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杭州留下农贸市场庆华水产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杭州市松木场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利竟食品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杭州留下农贸市场庆华水产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袁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樊立亮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

杭州市松木场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陈兴基水产店销售的沼虾,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信息—20250507

食品抽检信息—20250507.xls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1).docx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