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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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106749493820Q,法定代表人:沈亦军,2003年10月在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3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因今后的管理和发展与各级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存在较大距离,如专职人员配备、组织建设和业务规范等相关内容;同时,学会的业务范围与行业党委、会计科部分重叠,现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决定自行解散,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为确保注销登记的顺利进行,充分保障会员权益,现向各位会员发出此公告。各位会员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若公告期内本组织未收到全体会员半数以上的反对意见,自公告期满次日起本组织自动解散,并郑重承诺:
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自解散之日,设立的内设机构一并解散。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名义开展活动,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对外信息发布平台自解散之日起终止运行。
二、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将启动清算程序,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将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简化注销审核工作,确保无债权债务后进行注销。
三、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学会郑重承诺: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该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现状和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无任何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杭州市西湖区财政会计学会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惩戒和约束。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出起20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社会团体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210室。联系人:田传棣,联系电话:13588182560。业务主管单位电话:0571-8951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