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原定8点45分开庭的第一起民事案,原告温州冠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一大早就坐在了原告席上,可直到9点,经传唤,被告浙江众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能到庭。
温州冠龙汽车在去年4月1日,和浙江众诚签订了一份《代理协议书》。根据总代理协议的授权,指定冠龙汽车为韩国起亚汽车的浙江省瑞安市授权销售点。合同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当时冠龙汽车为表诚意,在浙江众诚的口头要求下,向被告缴纳了二级网点保证金35万元。可是合同到期后,原被告之间的代理协议应该终止了,但被告至今没和原告协商终止事项,并拒不返还保证金35万元。
随后10点,同一个法庭又马不停蹄地审理了另一起民事案件。这次的原告朱晓(化名),是韩国起亚佳乐的车主,她告的也是浙江众诚汽车公司。今年6月3日,朱晓在浙江众诚汽车公司买了这辆起亚佳乐1998CC,当天,她付清车款,办理了保险以及出库手续。可由于该公司没有提供车辆相关凭证,导致她无法上牌。
两案都将择日宣判。据西湖法院介绍,浙江众诚汽车公司可能因为进行了广泛的融资,自6月底到现在,西湖法院已经接到以浙江众诚汽车公司为被告的23个案件。(编辑:胡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