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2008〕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服务管理的暂行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
服务管理的暂行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以下简称文三街区)服务管理,提升街区整体形象、产业集聚度和综合效益,根据中国商业步行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章及《杭州市商业特色街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文三街区市场繁荣、产业兴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打响文三街区品牌,营造知识产权保护、遵纪守法的良好生产经营氛围,提升街区规模和档次,努力将文三街区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成为全国IT产业的领跑者和集散地之一。
二、文三街区的范围
文三街区是指天目山路以北,余杭塘河以南,莫干山路以西,丰潭路以东的空间范围。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西湖区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文三街区的产业规划和产业培育;
2、研究文三街区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3、审核文三街区内公共资源利用、争创城市“洁美窗口”、街区重大活动的举办等事项;及时协调和审核文三街区建设、管理中的其他突出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为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文三管委会),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调查和编制文三街区的产业培育、建设规划和管理方案,并根据需要提出适时调整的方案和建议;
2、负责文三街区日常事务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文三街区内的广告、宣传栏进行设置与建设,统一管理街区范围内的宣传资源;
4、负责文三街区公共场地从事广告发布、产品促销及各类宣传活动的备案手续;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文三街区内的车辆停放(包括非机动车)、摊点设置等进行统一规划,具体由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6、负责重大节庆活动的组织及落实。
四、主要管理内容及责任单位
主要管理内容是指文三街区的产业规划、培育和管理、宣传资源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经营活动管理、环境保护及其它事务管理。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文三管委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一)市容市貌管理
1、由区城管办负责文三街区城市“四化”的监督管理,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执法;
2、文三街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由区城管办负责通过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经营维护,区城管办为责任单位;
3、对在文三街区内违反市容市貌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由区城管执法局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
1、由区公安分局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
2、由西湖交警大队负责辖区内的交通秩序管理;
3、对违反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由有关执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经营活动管理
文三街区内所有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业主,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无商标、无地产、无合格证、无3C认证、无工业生产许可证、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所有商品都必须明码标价。严禁乱设摊点占道经营。
(四)环境保护管理
文三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有异味物质,不得从事因施工、经营、娱乐、运输、装卸而产生噪声超标和扬尘超标行为。由文三管委会负责日常监督,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置和管理。
(五)宣传资源管理
有关街区的宣传、广告等事项,需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先书面征询文三街区管委会的意见,由文三街区管委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应当事先书面征询文三管委会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在街区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含LED)、标语牌、灯箱、画廊、横幅、店招店牌等广告设施。宣传、广告的位置应当适当,布置形式与街景协调,并保持完好、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