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索引号
00250245-0/2012-09573
文号
-
公布日期
2012-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北山街道
统一编号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制度
发布日期: 2012-07-19 18:38
浏览次数:
中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综合办牵头,组织和协调各部门,通过“联防、联勤、联调”工作机制,统一开展各项工作。中心建立以下制度:
1、议事制度。每月,综治办召集一次中心各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会议,汇报最近工作开展情况,研究与布置下步工作。
2、例会制度。每月,中心召开一次由各部门(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总结经验,制定相应工作对策,为党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通报季度。每季、由综治办负责,对中心各部门(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4、考核制度。由综治办负责,以综治委名义,与中心各部门(组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半年对中心各部门(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年底,对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5、记实制度。对中心各部门(组织)负责人每年进行工作实绩记实,与晋职晋级挂钩。
6、大事记制度。由综治办负责,每年对辖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事,要事进行记录。
综治办工作职责一、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扎实开展基层治安活动。巩固与深化安全社区、景区、校园、路段、市场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
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六、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七、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
八、深入开展综治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
九、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工作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抓好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治办日常工作。
2、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室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3、负责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掌握综治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综治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5、负责综治办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比。
6、办理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接访工作流程
一、接信访电后。
二、编号登记:
三、根据信访内容与职能科室或社区联系
四、根据提供的内容进行回复
五、按规定时间返回,
六、与反映人征求意见
七、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