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8-9/2013-11312 文号: 西政发〔2013〕1号
公布日期: 2013-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关于同意撤销转塘街道金家岭、中村、浮山、贤家庄等四个行政村建制设立社区的批复


 
 
转塘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撤销金家岭村等四个村建制成立社区的请示》(转街办〔20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转塘街道所属金家岭、中村、浮山、贤家庄等四个行政村建制,设立金家岭社区、中村社区、浮山社区、贤家庄社区。
  二、金家岭社区四至:东临中村社区,西接富阳市银湖村,南至尖刀山,北界白岩山,区域面积1.5平方公里,住户200户,人口801人,社区居委会驻金家岭180号。
  三、中村社区四至:东临村口社区,西接金家岭社区,南至石龙山,北界解放军一团部队驻地,区域面积2.8平方公里,住户297户,人口1114人,社区居委会驻中村102号。
  四、浮山社区四至:东临缪家村,西接良户社区,南至横埭街村,北界浮山,区域面积1平方公里,住户261户,人口1021人,社区居委会驻村民居住区北侧。
  五、贤家庄社区四至:东临杭州绕城公路,西接科海路,南至市委党校,北界320国道,区域面积0.5平方公里,住户173户,人口706人,社区居委会驻贤家庄135号。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若干意见》(西委办〔2005〕9号)的有关规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0日

 

 

索引号

00250238-9/2013-11312

文号

西政发〔2013〕1号

公布日期

2013-02-28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西湖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关于同意撤销转塘街道金家岭、中村、浮山、贤家庄等四个行政村建制设立社区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3-02-2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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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塘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撤销金家岭村等四个村建制成立社区的请示》(转街办〔20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转塘街道所属金家岭、中村、浮山、贤家庄等四个行政村建制,设立金家岭社区、中村社区、浮山社区、贤家庄社区。
  二、金家岭社区四至:东临中村社区,西接富阳市银湖村,南至尖刀山,北界白岩山,区域面积1.5平方公里,住户200户,人口801人,社区居委会驻金家岭180号。
  三、中村社区四至:东临村口社区,西接金家岭社区,南至石龙山,北界解放军一团部队驻地,区域面积2.8平方公里,住户297户,人口1114人,社区居委会驻中村102号。
  四、浮山社区四至:东临缪家村,西接良户社区,南至横埭街村,北界浮山,区域面积1平方公里,住户261户,人口1021人,社区居委会驻村民居住区北侧。
  五、贤家庄社区四至:东临杭州绕城公路,西接科海路,南至市委党校,北界320国道,区域面积0.5平方公里,住户173户,人口706人,社区居委会驻贤家庄135号。
  接文后,请尽快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若干意见》(西委办〔2005〕9号)的有关规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