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5670273-0/2014-09657 文号:
公布日期: 2014-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法制办 统一编号:
 
 
西湖区政府法制办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西湖区政府法制办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西湖区政府法制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区法制办主要职能: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区领导办理法制工作事项;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职责,组织拟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立法项目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负责审查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施行后评估工作;组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府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
    (六)办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七)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八)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
    (九)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调解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调解工作。
    (十)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工作;负责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指导、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十四)组织清理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法制业务交流活动。
    (十五)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湖区政府法制办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含本级决算1个。无下属决算单位。
二、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当年收入合计8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8.88万元2013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88.88万元。
2013当年总支出8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3万元,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21.5万元
结转下年1.55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二)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7.3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3.3万元,医疗保障支出2.5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5.83万元,项目支出21.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3:
2013年区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法制办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         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88.88 一、一般公共服务 63.3
    二、其他支出 21.5
    三、医疗卫生支出 2.53
       
       
本年收入合计 88.88 本年支出合计 87.3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1.55
上年结转      
       
收 入 总 计 88.88 支 出 总 计 88.88

附件4:
2013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法制办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 注
           
   合计 87.33 65.83 21.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3.3 63.3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63.3 63.3    
210 医疗卫生支出 2.53 2.53    
21005 医疗保障 2.53 2.53    
229 其他支出 21.5   21.5  
22904 其他支出 21.5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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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政府法制办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西湖区政府法制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区法制办主要职能: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区领导办理法制工作事项;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职责,组织拟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立法项目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负责审查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施行后评估工作;组织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府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
    (六)办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七)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八)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
    (九)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调解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调解工作。
    (十)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工作;负责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指导、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十四)组织清理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法制业务交流活动。
    (十五)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湖区政府法制办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含本级决算1个。无下属决算单位。
二、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当年收入合计8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8.88万元2013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88.88万元。
2013当年总支出8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3万元,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21.5万元
结转下年1.55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二)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7.3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3.3万元,医疗保障支出2.5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5.83万元,项目支出21.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3:
2013年区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法制办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         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88.88 一、一般公共服务 63.3
    二、其他支出 21.5
    三、医疗卫生支出 2.53
       
       
本年收入合计 88.88 本年支出合计 87.3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1.55
上年结转      
       
收 入 总 计 88.88 支 出 总 计 88.88

附件4:
2013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法制办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 注
           
   合计 87.33 65.83 21.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3.3 63.3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63.3 63.3    
210 医疗卫生支出 2.53 2.53    
21005 医疗保障 2.53 2.53    
229 其他支出 21.5   21.5  
22904 其他支出 21.5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