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15-13765 文号: 西政办〔2015〕35号
公布日期: 2015-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加强绕城外河道及钱塘江西湖区段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各单位:

《西湖区加强绕城外河道及钱塘江西湖区段打击非法电捕行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西湖区加强绕城外河道及钱塘江西湖区段

打击非法电捕行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努力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逐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积极巩固“五水共治”成效,严厉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的原则,充分发挥镇街巡防队伍及钱塘江防潮队伍两支巡防力量,采用部门执法与镇街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积极推进“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巡查联防机制。坚持打击非法电捕行为与“五水共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镇街巡防力量及钱塘江防潮巡查力量,进一步明晰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事项,形成网格化的巡查联防机制。

2、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在巡查中发现或者受理群众举报后,要及时联系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法对非法电捕行为人及其使用的船只、电捕工具等进行控制,并通知区农业渔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电捕行为人逃逸的或者属于背包式电鱼的就地控制电捕工具,并作好登记,按月移交区渔政执法部门。

3、开展渔具经营单位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辖区内渔具经营单位非法制造、销售和修理电鱼设备情况,加大打击力度,严格管控源头,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秩序。

4、加大电捕行为处罚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依法没收电捕工具和渔获物,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奖励机制。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励对非法电捕行为的举报和查处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对提供线索并按一般程序处罚的以行政处罚金额的3-5%执行奖励,每次奖励不低于300元。对实施控制电捕工具的,按每起200元奖励。

6、完善考核机制。区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打击非法电捕工作实行每月通报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美丽乡村”和“五水共治”考核。

三、职责分工

打击非法电捕工作涉及地域广、部门多,情况复杂,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林水)局、区公安分局、有关镇(街)和湿地办为成员的区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督查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区政府办。负责整个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并将打击非法电捕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和“五水共治”考核。

2、三墩镇、双浦镇、转塘街道。利用现有联防队伍、防潮队伍建立辖区内非法电捕行为监管网络,落实巡查责任制;组织开展非法电捕人员大排查,对电捕工具拥有者上门做好宣传劝告和人员登记工作;发现江中(河道中)有电捕行为的及时将违法线索通知区农业渔政执法部门;非法电捕人员上岸(上江提)的及时收集非法电捕证据,包括拍摄电捕现场、通知公安派出所控制电捕船只、工具、渔获物等;协助农业渔政执法部门做好非法电捕案件的查处。

3、区农业局(区林水局)。负责承担打击非法电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建立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网格化监管等相关工作机制,牵头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做好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的监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重要渔业水域和渔具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渔业违法案件;将打击非法电捕行为和钱塘江防潮工作有机结合,加强防潮巡防队员的监督指导及管理考核,防潮巡查中发现有非法电鱼行为的,及时进行制止、举报或劝离;奖励打击非法电捕行为有功人员,做好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的月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工作。

4、区公安分局。负责依照职责做好出警及打击阻挠正常执行公务的行为;查办严重违反渔业法律法规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要从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五水共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打击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打击非法电捕行为工作。

2、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切实承担起打击非法电捕行为任务。有关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确保打击行动顺利开展。

3、强化监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定期巡查、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打击不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作为考核依据。

附件:西湖区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西湖区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利群

副组长:夏  冰(区政府办)

何海强(区农业局)

成  员:姚  岚(区农业局)

葛文荣(区公安分局)

郑顺祥(转塘街道)

陈  刚(三墩镇)

袁传友(双浦镇)

 

索引号

00250239-7/2015-13765

文号

西政办〔2015〕35号

公布日期

2015-0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加强绕城外河道及钱塘江西湖区段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实施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日期: 2015-06-1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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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各单位:

《西湖区加强绕城外河道及钱塘江西湖区段打击非法电捕行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西湖区加强绕城外河道及钱塘江西湖区段

打击非法电捕行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努力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逐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积极巩固“五水共治”成效,严厉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的原则,充分发挥镇街巡防队伍及钱塘江防潮队伍两支巡防力量,采用部门执法与镇街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积极推进“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巡查联防机制。坚持打击非法电捕行为与“五水共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镇街巡防力量及钱塘江防潮巡查力量,进一步明晰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事项,形成网格化的巡查联防机制。

2、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在巡查中发现或者受理群众举报后,要及时联系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依法对非法电捕行为人及其使用的船只、电捕工具等进行控制,并通知区农业渔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电捕行为人逃逸的或者属于背包式电鱼的就地控制电捕工具,并作好登记,按月移交区渔政执法部门。

3、开展渔具经营单位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辖区内渔具经营单位非法制造、销售和修理电鱼设备情况,加大打击力度,严格管控源头,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秩序。

4、加大电捕行为处罚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依法没收电捕工具和渔获物,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奖励机制。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励对非法电捕行为的举报和查处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对提供线索并按一般程序处罚的以行政处罚金额的3-5%执行奖励,每次奖励不低于300元。对实施控制电捕工具的,按每起200元奖励。

6、完善考核机制。区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打击非法电捕工作实行每月通报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美丽乡村”和“五水共治”考核。

三、职责分工

打击非法电捕工作涉及地域广、部门多,情况复杂,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林水)局、区公安分局、有关镇(街)和湿地办为成员的区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督查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区政府办。负责整个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并将打击非法电捕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和“五水共治”考核。

2、三墩镇、双浦镇、转塘街道。利用现有联防队伍、防潮队伍建立辖区内非法电捕行为监管网络,落实巡查责任制;组织开展非法电捕人员大排查,对电捕工具拥有者上门做好宣传劝告和人员登记工作;发现江中(河道中)有电捕行为的及时将违法线索通知区农业渔政执法部门;非法电捕人员上岸(上江提)的及时收集非法电捕证据,包括拍摄电捕现场、通知公安派出所控制电捕船只、工具、渔获物等;协助农业渔政执法部门做好非法电捕案件的查处。

3、区农业局(区林水局)。负责承担打击非法电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建立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网格化监管等相关工作机制,牵头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做好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的监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开展重要渔业水域和渔具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渔业违法案件;将打击非法电捕行为和钱塘江防潮工作有机结合,加强防潮巡防队员的监督指导及管理考核,防潮巡查中发现有非法电鱼行为的,及时进行制止、举报或劝离;奖励打击非法电捕行为有功人员,做好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的月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工作。

4、区公安分局。负责依照职责做好出警及打击阻挠正常执行公务的行为;查办严重违反渔业法律法规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要从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五水共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打击非法电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打击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打击非法电捕行为工作。

2、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切实承担起打击非法电捕行为任务。有关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确保打击行动顺利开展。

3、强化监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定期巡查、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打击不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作为考核依据。

附件:西湖区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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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打击非法电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利群

副组长:夏  冰(区政府办)

何海强(区农业局)

成  员:姚  岚(区农业局)

葛文荣(区公安分局)

郑顺祥(转塘街道)

陈  刚(三墩镇)

袁传友(双浦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