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16-00521 文号: 西政办〔2016〕76号
公布日期: 2016-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各单位:

《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健全处置工作流程,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将交通拥堵的时间、范围降低到最小程度,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反应、靠前指挥、同步响应、有效化解、防止蔓延”的工作原则,特制定如下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在西湖交警大队设立指挥部,由交警大队长任总指挥长,教导员任副总指挥长,其他大队班子成员任指挥长,大队各中队主要负责人以及直属事故中队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定义

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是指在城市道路交通运行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水管、煤气等市政管网爆裂;突降暴雨、冰雹等突变性恶劣天气;道路塌陷等重大市政设施事故;火灾、公共卫生、重大伤亡事故、涉及危化物品等事故;重大治安刑事等突发事件,造成部分或全部车道中断交通,已经或即将发生道路或区域性交通拥堵,采取常态勤务已不能满足警情需要,且研判勤务无法提前预见的前提下,通过加大警力、疏散堵点、外围分流、强化诱导等措施来实施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超过72小时的,制定专门应对保障方案进行处置。

三、等级划分

按照紧急程度、影响大小的不同,突发事件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以下三级:

(一)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指各类特大、恶性等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造成以下交通后果的:

1、高架道路、隧道等主要城市快速路单向中断通行的,其他城市快速路完全中断通行的;

2、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完全中断通行的;

3、主要通勤道路完全中断交通的;

4、警保卫等保障线路中断一半(含)以上车道通行的,保障线路不能安全通行的;

5、其他特大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对交通产生重要影响的。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指各类重大、恶性等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造成以下交通后果的:

1、高架道路、隧道等主要城市快速路中断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的,其他城市快速路单向中断通行的;

2、主、次干道,主要节点中断一半(含)以上车道通行的;

3、主要通勤道路中断一半(含)以上车道通行的;

4、警保卫等保障线路中断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的;对保障线路通行安全影响较大的;

5、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对交通产生重要影响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指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造成以下交通后果的:

1、影响快速路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快速路通行滞缓的;

2、影响主、次干道,主要节点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

3、辖区主要通勤道路中断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的;

4、支小路通行受阻、中断的;

5、其他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对交通产生影响的。

四、处置流程

特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置。

(一)启动程序

1、判别上报

交警大队分指挥室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由当日值班干部立即进行核实、分析、研判,拟定突发事件警情等级,迅速上报区政府和交警支队,并根据指令启动处置预案。

(1)特大突发事件。由交警支队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

(2)重大突发事件。由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批准,并报分管副区长。

(3)一般突发事件。直接由交警大队下达,并报备区政府和市交警支队。

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大队分指挥室应立即调遣警力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2、启动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大队分指挥室向专班成员、涉及中队发布应急处置指令;专班成员白天10分钟内,夜间及节假日30分钟内到大队分指挥室集合,启动大队应急指挥部。

(二)处置工作职责及流程

大队应急指挥部启动后,由下达启动命令的大队领导负责,其他专班成员各司其职、协同指挥。

1、指挥调度组。由分指挥室负责指挥协调各中队、外单位和上级公安机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畅通和有序开展;负责应急勤务警力的组织、指挥和实施;负责重大警情的情报信息收集、材料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

2、交通组织组。由交警直属中队长牵头,负责对各种情报信息进行研判,确定应急救援处置主通道、交通疏解主通道、优先处置控制道路、区域以及应急勤务警力部署安排等应急处置策略;负责协调电力、城管、环卫、医疗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负责落实设施维护和清障力量安排。

3、宣传引导组。由交警直属中队副中队长牵头,负责通过微信平台、电台、媒体QQ群等加强交通信息发布提示,合理诱导交通参与者分时、分段绕行;负责媒体采访接待、起草新闻通稿,加强舆论控制、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实专人通过电台、电视台出声、出镜,对外发布相关突发交通情况及交通诱导措施。

4、事故指导组。由交警事故中队牵头,指导现场各类事故处置工作。

5、工作保障组。下设两个小组:

(1)科技保障小组。科技民警牵头,负责落实信号配时工作;落实交通信号等智能交通设施维护单位的抢修人员、抢修维护车辆,备好临时移动信号灯;落实无线通讯保障。情况严重时动员一切科技保障力量。

(2)后勤保障小组。由事务民警牵头,根据路面管理要求,调配、更新、维护装备;落实上路警力的膳食配送和接送车辆保障工作。

6、现场处置组。由交警属地中队长牵头,负责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及对道路通行的评估;迅速调度足够的警力,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执行上级指令,确保快速、有效处置。

(三)实施应急勤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交警大队应立即组织警力,由大队班子成员带领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大队勤务模式立即由常态勤务升级为应急勤务,按照三个梯队梯次赶赴处置。期间,所有警力由大队分指挥室统一调遣。

1、应急处突队。应急预案宣布启动之时,当天所有路面警力及机动特勤待命警力即为应急处置第一梯队,即白天高峰时段30名、平峰15名,夜间10名。按照大队应急指挥部要求,赶赴指令位置。

2、快速小分队。应急预案宣布启动15分钟内,各交警中队应分别组建一组快速小分队随时听从指挥部调遣;

3、后备梯队。应急预案宣布启动1个半小时内,大队所有警力到位,听从指挥部调遣。

五、处置策略

在应急处置中,交通组织按照“节点泄洪、外围截留、保障通道”的总策略,根据交警大队指挥部确定的处置策略,突出重点,以严重交通拥堵的源发地、突发事件的发生地,处置事发拥堵源点、打通救援处置主通道、交通疏解主通道、核心循线通道,按“点、线、面”分别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应急交通组织的有效运行。

(一)“点”处置措施

应急交通处置的中心目标在于缩短疏散时间,尽可能减少路口的交通冲突点,提高路口沿疏散(救援处置)方向的通行能力,具体可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使用临时隔离锥筒等交通设施改变路口形状、车道宽度,进行手势指挥等措施,引导车流按一定方向或路径行驶;

2、调整路口的信号灯,延长疏散主流方向的绿灯时间、缩短周期时间,进行定灯保畅;

3、采取禁左、禁右、禁止通行等交通管制手段;

4、排除道路通行障碍,驱离违法停车;

5、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二)“线”处置措施

1、使用临时隔离锥筒等交通设施进行对向车流隔离;

2、对保障方向使用“绿波带”,控制方向使用“红波”控制进入车辆;

3、实行部分车道反向通行,通过将对向车道全部或者部分逆向行驶,来提高保障方向的通行能力;

4、实行临时单向交通组织;

5、设置应急救援处置专用道(路);

6、沿线支路、基地出入口实施禁左等管制手段;

7、高架出入口匝道进行控制,保证高架道路快速通行。

(三)“面”处置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划分“管制区”、“控制区”、“分流区”进行分层处置。

1、“管制区”禁止全部车辆进入(通行);

2、“控制区”禁止部分流向或部分车种进入(通行);

3、“分流区”视情对车辆向外围进行分流,引导车辆绕行处置区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处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交警大队预案开展工作。预案启动后,要加强领导,积极动员部署,全警参与,确保实效。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预案,结合辖区实际,制订相应交通保障工作预案,明确岗位,责任到人,并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三)以练促战,快速反应。各单位要适时开展指挥部及现场处置的合成演练、内部演练和民警疏导技能培训。交警大队将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演练,重点对干部警力到位和重点岗位分流疏导措施进行实战检验。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一旦启动本处置预案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城市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手册

附件

城市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手册

 

索引号

00250239-7/2016-00521

文号

西政办〔2016〕76号

公布日期

2016-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29 17:1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各单位:

《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预案

为加强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健全处置工作流程,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将交通拥堵的时间、范围降低到最小程度,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反应、靠前指挥、同步响应、有效化解、防止蔓延”的工作原则,特制定如下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西湖区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在西湖交警大队设立指挥部,由交警大队长任总指挥长,教导员任副总指挥长,其他大队班子成员任指挥长,大队各中队主要负责人以及直属事故中队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定义

城市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是指在城市道路交通运行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水管、煤气等市政管网爆裂;突降暴雨、冰雹等突变性恶劣天气;道路塌陷等重大市政设施事故;火灾、公共卫生、重大伤亡事故、涉及危化物品等事故;重大治安刑事等突发事件,造成部分或全部车道中断交通,已经或即将发生道路或区域性交通拥堵,采取常态勤务已不能满足警情需要,且研判勤务无法提前预见的前提下,通过加大警力、疏散堵点、外围分流、强化诱导等措施来实施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超过72小时的,制定专门应对保障方案进行处置。

三、等级划分

按照紧急程度、影响大小的不同,突发事件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以下三级:

(一)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指各类特大、恶性等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造成以下交通后果的:

1、高架道路、隧道等主要城市快速路单向中断通行的,其他城市快速路完全中断通行的;

2、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完全中断通行的;

3、主要通勤道路完全中断交通的;

4、警保卫等保障线路中断一半(含)以上车道通行的,保障线路不能安全通行的;

5、其他特大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对交通产生重要影响的。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指各类重大、恶性等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造成以下交通后果的:

1、高架道路、隧道等主要城市快速路中断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的,其他城市快速路单向中断通行的;

2、主、次干道,主要节点中断一半(含)以上车道通行的;

3、主要通勤道路中断一半(含)以上车道通行的;

4、警保卫等保障线路中断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的;对保障线路通行安全影响较大的;

5、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对交通产生重要影响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Ⅲ级)

指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造成以下交通后果的:

1、影响快速路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快速路通行滞缓的;

2、影响主、次干道,主要节点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

3、辖区主要通勤道路中断一个(含)以上车道通行的;

4、支小路通行受阻、中断的;

5、其他突发事件可能或已经对交通产生影响的。

四、处置流程

特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一般突发事件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置。

(一)启动程序

1、判别上报

交警大队分指挥室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由当日值班干部立即进行核实、分析、研判,拟定突发事件警情等级,迅速上报区政府和交警支队,并根据指令启动处置预案。

(1)特大突发事件。由交警支队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

(2)重大突发事件。由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批准,并报分管副区长。

(3)一般突发事件。直接由交警大队下达,并报备区政府和市交警支队。

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大队分指挥室应立即调遣警力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2、启动指挥部

预案启动后,大队分指挥室向专班成员、涉及中队发布应急处置指令;专班成员白天10分钟内,夜间及节假日30分钟内到大队分指挥室集合,启动大队应急指挥部。

(二)处置工作职责及流程

大队应急指挥部启动后,由下达启动命令的大队领导负责,其他专班成员各司其职、协同指挥。

1、指挥调度组。由分指挥室负责指挥协调各中队、外单位和上级公安机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畅通和有序开展;负责应急勤务警力的组织、指挥和实施;负责重大警情的情报信息收集、材料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

2、交通组织组。由交警直属中队长牵头,负责对各种情报信息进行研判,确定应急救援处置主通道、交通疏解主通道、优先处置控制道路、区域以及应急勤务警力部署安排等应急处置策略;负责协调电力、城管、环卫、医疗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负责落实设施维护和清障力量安排。

3、宣传引导组。由交警直属中队副中队长牵头,负责通过微信平台、电台、媒体QQ群等加强交通信息发布提示,合理诱导交通参与者分时、分段绕行;负责媒体采访接待、起草新闻通稿,加强舆论控制、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实专人通过电台、电视台出声、出镜,对外发布相关突发交通情况及交通诱导措施。

4、事故指导组。由交警事故中队牵头,指导现场各类事故处置工作。

5、工作保障组。下设两个小组:

(1)科技保障小组。科技民警牵头,负责落实信号配时工作;落实交通信号等智能交通设施维护单位的抢修人员、抢修维护车辆,备好临时移动信号灯;落实无线通讯保障。情况严重时动员一切科技保障力量。

(2)后勤保障小组。由事务民警牵头,根据路面管理要求,调配、更新、维护装备;落实上路警力的膳食配送和接送车辆保障工作。

6、现场处置组。由交警属地中队长牵头,负责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及对道路通行的评估;迅速调度足够的警力,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执行上级指令,确保快速、有效处置。

(三)实施应急勤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交警大队应立即组织警力,由大队班子成员带领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大队勤务模式立即由常态勤务升级为应急勤务,按照三个梯队梯次赶赴处置。期间,所有警力由大队分指挥室统一调遣。

1、应急处突队。应急预案宣布启动之时,当天所有路面警力及机动特勤待命警力即为应急处置第一梯队,即白天高峰时段30名、平峰15名,夜间10名。按照大队应急指挥部要求,赶赴指令位置。

2、快速小分队。应急预案宣布启动15分钟内,各交警中队应分别组建一组快速小分队随时听从指挥部调遣;

3、后备梯队。应急预案宣布启动1个半小时内,大队所有警力到位,听从指挥部调遣。

五、处置策略

在应急处置中,交通组织按照“节点泄洪、外围截留、保障通道”的总策略,根据交警大队指挥部确定的处置策略,突出重点,以严重交通拥堵的源发地、突发事件的发生地,处置事发拥堵源点、打通救援处置主通道、交通疏解主通道、核心循线通道,按“点、线、面”分别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应急交通组织的有效运行。

(一)“点”处置措施

应急交通处置的中心目标在于缩短疏散时间,尽可能减少路口的交通冲突点,提高路口沿疏散(救援处置)方向的通行能力,具体可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使用临时隔离锥筒等交通设施改变路口形状、车道宽度,进行手势指挥等措施,引导车流按一定方向或路径行驶;

2、调整路口的信号灯,延长疏散主流方向的绿灯时间、缩短周期时间,进行定灯保畅;

3、采取禁左、禁右、禁止通行等交通管制手段;

4、排除道路通行障碍,驱离违法停车;

5、对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二)“线”处置措施

1、使用临时隔离锥筒等交通设施进行对向车流隔离;

2、对保障方向使用“绿波带”,控制方向使用“红波”控制进入车辆;

3、实行部分车道反向通行,通过将对向车道全部或者部分逆向行驶,来提高保障方向的通行能力;

4、实行临时单向交通组织;

5、设置应急救援处置专用道(路);

6、沿线支路、基地出入口实施禁左等管制手段;

7、高架出入口匝道进行控制,保证高架道路快速通行。

(三)“面”处置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划分“管制区”、“控制区”、“分流区”进行分层处置。

1、“管制区”禁止全部车辆进入(通行);

2、“控制区”禁止部分流向或部分车种进入(通行);

3、“分流区”视情对车辆向外围进行分流,引导车辆绕行处置区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力处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交警大队预案开展工作。预案启动后,要加强领导,积极动员部署,全警参与,确保实效。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预案,结合辖区实际,制订相应交通保障工作预案,明确岗位,责任到人,并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三)以练促战,快速反应。各单位要适时开展指挥部及现场处置的合成演练、内部演练和民警疏导技能培训。交警大队将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演练,重点对干部警力到位和重点岗位分流疏导措施进行实战检验。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一旦启动本处置预案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城市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手册

附件

城市道路突发事件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