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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16-00522
文号
西政办〔2016〕77号
公布日期
2016-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段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29 17:1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各单位:
《西湖区段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
西湖区段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预案
为防御、减轻洪涝灾害,进一步提高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做好西湖区段钱塘江堤防的防洪和险情应急抢险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的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确保钱塘江流域西湖区段的防汛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关于印发〈钱塘江下游河道管理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浙水管〔2000〕2号)等规定,结合本区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钱塘江河口段北岸杭州市西湖区社井至九溪段海塘和长安沙、应沙、元宝沙等沙头围堤及相关涉堤塘工程设施洪水险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本预案从西湖区的实际出发,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依法防汛抢险、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坚持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完善防汛指挥体系,设立级镇街级防汛指挥部、村社级防汛工作组,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的能力。
二、工程概况
(一)基本情况
西湖区段钱塘江海塘又称上泗南北大塘,隶属钱塘江河口北岸防洪段海塘:起自社井,终至九溪水闸之江防洪堤,保护着西湖区双浦镇、转塘街道的46个行政村及27个社区,保护面积135平方公里,人口12.5万,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珊瑚沙水库围堤为20年一遇标准)。一线标准堤塘全长24.3公里,二线老堤塘(备用塘)长12.13公里。
长安沙由长安岛与五丰岛及之间的水域组成,隶属西湖区的地块是长安岛和五丰岛下游的原高滩地,南接富阳五丰岛。围堤总长约8.85公里,北围吴家渡口以东和龙池段外还有一道外围,长3.96公里,保护农田、鱼塘面积3054亩,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年一遇。
应沙位于富阳东洲沙的下游侧,围堤长3.56公里,保护农田、鱼塘面积900亩,防洪能力基本达到5年一遇标准。
元宝沙位于三江口,富春江南岸浦阳江左岸,围堤长2.37公里,保护农田、鱼塘面积1654亩,防洪能力基本达到20年一遇标准。
(二)各重要站点特征水位
表2-1 钱塘江沿程主要站点的水位特征值
站点 项目 | 桐庐 | 富阳 | 闻家堰 | 闸口 | ||||||
警戒水位(m) | 11.50 | 8.00 | 7.30 | 7.00 | ||||||
危急水位(保证水位)(m) | 12.30 | 9.00 | 8.00 | 7.80 | ||||||
历史最高水位 | 洪水 | 量值(m) | 16.92 | 11.08 | 8.21 | 7.75 | ||||
出现时间 | 55.6.22 | 55.6.22 | 97.7.11 | 97.7.11 | ||||||
台风 | 量值(m) | 7.56 | 8.02 | |||||||
出现时间 | 97.8.19 | 97.8.19 | ||||||||
历史最 低水位 | 量值(m) | 2.15 | 1.79 | 1.19 | 1.15 | |||||
出现时间 | 99.10.20 | 89.8.14 | 54.8.11 | 54.8.10 | ||||||
最大潮差 | 量值(m) | 3.12 | 2.77 | 3.17 | 3.77 | |||||
出现时间 | 02.9.9 | 94.8.22 | 54.8.17 | 02.9.8 | ||||||
各频率高水位(m) | 1% | 15.82 | 11.16 | 9.06 | 8.43 | |||||
2% | 15.48 | 10.95 | 8.78 | 8.13 | ||||||
5% | 14.82 | 10.22 | 8.21 | 7.78 | ||||||
多年平均高潮位(m) | 5.01 | 4.52 | 4.42 | 4.42 | ||||||
多年平均低潮位(m) | 4.56 | 4.06 | 3.95 | 3.86 | ||||||
间距(km) | 39.7 | 26.4 | 10.6 |
1、工程特征。目前已建成的标准海塘长为24.3公里。二线海塘总长为12.13公里。
表2-2 海塘基本情况表
地段 | 桩号 | 堤长(米) | 堤顶高程 (米) | 挡浪墙高程 (米) | 堤顶宽(米) | 防洪 标准 | 备注 |
社井至 新浦沿盘头 | 0+043~8+130 | 8087 | 10.76~10.34 | 11.56~11.14 | 8 | 50 | 标准塘 |
新浦沿盘头至 缪家机埠 | 8+130~9+630 | 1500 | 10.34~10.17 | 11.14~10.97 | 9~16 | 50 | 标准塘 |
缪家机埠至 东江嘴老盘头 | 9+630~13+619 | 3989 | 10.17 | 10.97 | 8 | 50 | 标准塘 |
东江嘴老盘头至 东江嘴新盘头 | 13+619~14+326 | 707 | 10.17~9.36~9.66 | 10.97~10.16~10.46 | 8 | 50 | 标准塘 |
东江嘴新盘头至 之江轮渡码头 | 14+326~17+300 | 3304 | 9.66~9.56 | 10.46~10.36 | 8 | 50 | 标准塘 |
之江轮渡码头至 新沙 | 17+300~20+060 | 2760 | 9.46~9.36 | 10.26~10.16 | 9.5 | 50 | 标准塘 |
新沙至 四五排灌站 | 20+060~22+900 | 2840 | 9.36~9.01~9.26 | 10.16~9.81~10.06 | 10~14 | 50 | 标准塘 |
四五排灌站至 九溪水厂 | 22+900~24+030 | 1130 | 9.26 | 10.06 | 9.5 | 50 | 标准塘 |
骆家埭至 新浦沿盘头 | 二线海塘 | 6050 | 10.46~9.76 | / | 6.5 | 20 | 老堤 |
缪家机埠至 小叔房村 | 二线海塘 | 1120 | 9.56 | / | 6.5 | 20 | 老堤 |
吴家盘头至 外张村 | 二线海塘 | 1990 | 9.56~9.46 | / | 6.5 | 20 | 老堤 |
东江嘴头至 之江轮渡码头 | 二线海塘 | 2370 | 9.46~9.26 | / | 6.5 | 20 | 老堤 |
军用码头段 | 二线海塘 | 600 | 9.16 | / | 6.5 | 20 | 老堤 |
钱塘江标准塘西湖区段平面布置图见图2-1。
长安沙围堤总长约8.85公里,南接富阳五丰岛围堤,堤顶高程为8.2~8.5米,堤顶宽2~3米。吴家渡口以东长1660米,其中柳条围段有260米堤顶高程为8.5米,已建C20埋石混凝土护坡厚0.2米,钢筋砼板桩护脚。吴家渡口以西西北围4550米,西南围1000米,东南围1620米。北围吴家渡口以东和龙池段外有一道外围,总长3.96公里,堤顶高程7.6~8.4米,堤顶宽1~2米。吴家渡口东侧分两段,以如意沙排涝机埠为界,西段四清围长1510米,东段柳条围长680米。龙池段长1770米。围堤长3.56公里,堤顶高程为8.2~8.4米,顶宽1.5~2米,两侧为土坡。
元宝沙围堤长2.37公里,堤顶高程为9.4~9.7米,顶宽为5米,迎水面为混凝土和灌砌块石护坡。
2、交叉建筑物。由于农田排灌、人们生活以及海塘自身保护等需要,海塘、围堤上设置了许多涵管、闸孔、丁坝等交叉建筑物,现将交叉建筑等情况汇总于表2-3、表2-4、表2-5、表2-6。
表2-3 标准海塘交叉建筑情况汇总表
建筑物 | 数量 | 工程现状 | 分布地点 | 管理单位 |
丁坝 | 20座 | 冲涮引起不同程度缩短 | 南塘6座北塘14座 | 区江堤所 |
盘头 | 10座 | 冲涮引起基础抛石减少 | 南塘 | 区江堤所 |
排灌站 | 5座 | 已加固 | 沿塘分布 | 西湖区排灌站 |
水闸 | 2 | 已加固 | 社井闸、九溪水闸 | 西湖区排灌站 |
泵站涵闸 | 15座 | 已加固 | 沿塘分布 | 当地镇、村 |
穿堤涵管 | 21处 | 已加固 | 沿塘分布 | 当地镇、村 |
表2-4 长安沙围堤交叉建筑情况汇总表
建筑物 | 数量 | 工程现状 | 分布地点 | 管理单位 |
丁坝 | 4座 | 冲涮引起不同程度缩短 | 上游尖咀2座、下游东南靠三江口2座 | 当地镇、村 |
码头 | 3座 | 冲涮引起基础抛石减少 | 北围白鸟渡口、吴家渡口,南围如意渡口 | 当地镇、村 |
排涝站 | 2座 | 闸室陈年老化 | 如意沙、周浦渔场排涝站 | 当地镇、村 |
表2-5 应沙围堤交叉建筑情况汇总表
建筑物 | 数量 | 工程现状 | 分布地点 | 管理单位 |
丁坝 | 20座 | 冲涮引起不同程度缩短 | 北围4座、南围16座 | 当地镇、村 |
码头 | 1座 | 冲涮引起基础抛石减少 | 北围四号浦渡口 | 当地镇、村 |
排灌站 | 5座 | 北围1座、南围4座 | 当地镇、村 |
表2-6 元宝沙围堤交叉建筑情况汇总表
建筑物 | 数量 | 工程现状 | 分布地点 | 管理单位 |
丁坝 | 1支 | 冲涮引起不同程度缩短 | 北围1座 | 当地镇、村 |
码头 | 1座 | 冲涮引起基础抛石减少 | 北围渡口 | 当地镇、村 |
排灌站 | 1座 | 浦阳江边排灌站 | 当地镇、村 |
3、防汛抢险道路。目前西湖区段钱塘江标准堤塘防汛抢险道路主要为修建于塘身顶面的堤顶道路,路面宽一般为7.5m,沥青路面。其中袁浦大桥下面为堤后坡马道。
标准堤塘内侧主要道路有袁富路、狮闻线、之江路、之浦路、G320国道、枫桦路、杭千高速和绕城高速公路等,路面宽均大于15m,路面为沥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其间有社井路、周浦路、袁浦街、东江嘴村路、之江汽渡路、小江村路、麦岭沙村路、钱塘路和珊瑚沙路等通往海塘。
长安沙围堤堤身单薄,堤顶宽2~3米,仅能通行小型机动车、农用车。北围有白鸟渡口、吴家渡口,南围有如意渡口,富阳五丰岛有石门渡口。
应沙有四号浦渡口,上游接壤的东洲沙有隶属西湖区的渡口有紫沙渡口、骆家。
元宝沙水路有吴家渡口。堤顶宽5米,与萧山区浦阳江堤防道路相通。
(三)工程及防洪安全中存在主要问题
1、临江堤防存在的薄弱环节。社井至珊瑚沙新闸段海塘除珊瑚沙水库围堤外已完成标准塘建设。该段标准塘大部分是在原有老堤的基础上加高加固建成,由于老堤堤身土质不密实,虽经灌浆处理,但建成后尚未经大洪水考验,在高水位时局部地段有可能会发生渗漏、滑坡等险情。沿线塘顶留有多处机埠、盘头通道口,若遭遇较高洪水位时需采取应急封堵措施;海塘外侧尚有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企事业单位,防洪能力较低,在遭遇较高洪水位时,应采取人员、设备转移等措施;三阳闸、天海管桩码头箱涵、白茅湖闸、引水工程闸与堤塘衔接处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均匀沉降,存在隐患。
2、其他堤防部分。长安沙围堤除柳条围260米、吴家段四清围680米下半坡已建C20埋石混凝土护坡厚0.2米、C30钢筋砼板桩护脚外,两侧均为土坡。其中四清围外围、柳条围外围、南侧与五丰村连接段麻雀沙围堤顶高程低,堤身单薄,在该段富春江还处于危急水位时,就易发生漫顶、管涌、渗漏、滑坡等险情。
表2-7 海塘及交叉建筑存在的问题汇总表
薄 弱 地 段 | 长度(米) | 存 在 主 要 问 题 |
社井至新浦沿盘头 | 8130 | 新堤土质较松,未经考验易渗漏 |
缪家机埠至小叔房村 | 1120 | 新堤土质较松,未经考验易渗漏 |
吴家盘头至外张村 | 1990 | 新堤土质较松,未经考验易渗漏 |
东江嘴头至之江轮渡码头 | 2370 | 新堤土质较松,未经考验易渗漏 |
三阳闸、、天海管桩厂闸、引水工程闸等 | 50 | 闸堤结合处有沉降现象,易发生险情 |
(四)险情分析
1、设防水位。本预案分四个水位对海塘的防御能力进行设防,按警戒水位、危急水位(保证水位)、历年最高洪水位(或20年一遇设计高水位)、50年一遇设计高水位四级选取,具体如下表2-8,主要采取闻家堰站水位值,其它两站作参考。
表2-8 各水文站水位值表
设防水位 | 富阳站 | 闻家堰站 | 闸口站 | 备注 |
Ⅳ | 8.0 | 7.3 | 7.0 | 警戒水位 |
Ⅲ | 9.0 | 8.0 | 7.8 | 危急水位(保证水位) |
Ⅱ | 10.2 | 8.21 | 7.58 | 历史最高(或20年一遇设计)水位 |
Ⅰ | 11.0 | 8.78 | 8.13 | 50年一遇设计水位 |
2、险情分析。险情按警戒水位、危急水位(保证水位)、历年最高洪水位(或20年一遇设计水位)、50年一遇设计水位四级进行分析。具体见表2-9。
表2-9 高水位及高水位持续引起险情情况分析表
序号 | 险情位置 | 险情内容 |
一 | 遭遇警戒水位(设防水位Ⅳ) | |
1 | 南北塘部分交叉建筑物 | 吴家、俞家、老坎穿堤排水管拍门等部分高程较低的交叉建筑物可能发生渗漏或江水倒灌,应做好封堵和观察工作。 |
2 | 在建工程 | 尚未拆除的非度汛围堰可能溃决,危胁围堰内施工人员安全和在建工程安全。 |
3 | 长安沙围堤 | 沿江旱塘、低水位塘外江水位高,两侧形成水位差,易渗漏。 |
二 | 遭遇危急水位(保证水位,设防水位Ⅲ) | |
1 | 南北塘部分塘段堤身 | 社井至新浦沿盘头、缪家机埠至小叔房村、吴家盘头至外张村、东江嘴头至之江轮渡码头等四处堤段堤身可能会发生局部渗漏。 |
2 | 南北塘部分交叉建筑物 | 吴家、俞家、老坎穿堤排水管拍门、天海管桩码头箱涵可能发生渗漏或江水倒灌,标准堤塘与二线塘间住户一楼和天海管桩厂厂区进水。三阳闸、天海管桩码头箱涵、白茅湖闸、新沙机埠与堤塘衔接处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均匀沉降和相对移位,可能产生接触渗漏、导致建筑物失稳。 |
3 | 南北塘堤外人员及财产 | 海塘外侧北塘之江船遗址公园、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南塘军用码头、钱塘江漂浮物西湖区中转站、袁浦渡口等单位、企业,应采取人员、设备等转移措施。 |
4 | 长安沙围堤 | 四清围外围、柳条围外围、南侧与五丰岛连接段麻雀沙围堤局部漫堤,全线围堤可能局部出现管涌、渗漏、滑坡等险情。 |
5 | 应沙围堤 | 围堤可能出现局部管涌、渗漏等险情。 |
6 | 元宝沙围堤 | 外围鱼塘塘堤、围堤可能出现局部管涌、渗漏等险情。 |
三 | 遭遇历年最高洪水位(或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设防水位Ⅱ) | |
1 | 南北塘全线堤身 | 部分堤段可能出现严重渗漏、滑坡管涌、闸底板透水等险情。 |
2 | 南北塘部分交叉建筑物 | 吴家、俞家、老坎穿堤排水管拍门、天海管桩码头箱涵、社井老机埠等沿江泵站涵闸均可能发生江水倒灌。三阳闸、天海管桩码头箱涵、白茅湖闸、新沙机埠与堤塘衔接处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均匀沉降和相对移位,可能导致底板或闸堤交接处出现接触渗漏等险情,导致建筑物失稳。 |
3 | 南北塘堤外滩地人员及财产 | 堤外滩地上,南塘军用码头等应采取人员及财产转移等措施。天海管桩厂厂区可能进水。 |
4 | 珊瑚沙水库围堤 | 珊瑚沙水库围堤防洪标准20年一遇,洪水位将超过设计高水位,堤身可能出现渗漏险情。 |
5 | 长安沙围堤 | 四清围外围、柳条围外围、南侧与五丰岛连接段麻雀沙围堤局部堤段出现漫堤,全线围堤有可能出现大范围的管涌、渗漏等险情。 |
6 | 应沙围堤 | 围堤有可能出现大范围的管涌、渗漏等险情。 |
7 | 元宝沙围堤 | 围堤有可能出现大范围的管涌、渗漏等险情。 |
四 | 遭遇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设防水位Ⅰ) | |
1 | 南北塘全线堤身 | 局部堤段有可能出现严重渗漏、管涌等险情,甚至有可能出现局部堤段溃堤。 |
2 | 南北塘交叉建筑物 | 吴家、俞家、老坎穿堤排水管拍门、天海管桩码头箱涵、社井老机埠等沿江泵站涵闸均可能发生江水倒灌。各涵闸闸底板、闸堤交接处有可能产生接触渗漏等险情,导致建筑物失稳。 |
3 | 南北塘堤内、外人员及财产 | 局部堤段有可能出现严重险情,江水进入保护区,需组织保护区内居民和财产的转移。 |
4 | 珊瑚沙水库围堤 | 珊瑚沙水库围堤防洪标准20年一遇,洪水位超过设计水位,围堤易出现渗漏、管涌、滑坡失稳等险情。 |
5 | 长安沙围堤 | 围堤局部堤段有可能出现漫堤、严重管涌、渗漏、滑坡等险情。 |
6 | 应沙围堤 | 围堤局部堤段易出现全线漫堤、严重管涌、渗漏、滑坡等险情。 |
7 | 元宝沙围堤 | 围堤局部堤段易出现严重管涌、渗漏、滑坡等险情。 |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西湖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省、市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研究制订辖区防汛防台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及有关协调工作。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城管局):组织协调全区防汛、排涝、防台等工作,收集实施水雨情监测和洪水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防汛物资储备,按预案发布响应启动信息,完成区防指下达的各类应急抢险任务,及时发布有关抢险工作动态,将灾情和求救抢险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市防办。
区防指组织机构:区防指由区长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和之江度假区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长,区政府办、之江办、区监察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局(林水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风景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联社、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区公安分局、之江建设局、之江国土分局等为成员单位。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指挥所或工作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图3-1 组织网络机构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之江办: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防汛防台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防汛工作中效能督办及有关工作推进、工作实施的监督。
区人武部:负责根据汛情变化需要,分别组织落实民兵、预备役及联系驻杭部队参与防汛防台抢险工作,调度冲锋舟、橡皮艇等装备,完成灾区抢排险、运送人员和物资任务。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配合区有关部门及时宣传救灾法规、政策,播报防范知识,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防汛防台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汛防台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城管局:负责承担西湖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置工作。
区农业局(林水局):负责堤防海塘水利工程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钱塘江流域实时水雨情监测及洪水预测预报的信息收集与报送,指导下属区南北塘江堤管理所做好钱塘江标准堤塘巡查、工情监测、险情报告等工作,严格执行指挥部调度指令,参加防洪抢险决策,紧密配合应急专家组和抢险队伍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大型超市做好救灾、应急物品的储备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掌握相关灾情信息,负责对受害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救灾捐赠工作,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妥善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区风景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上泗地区各景区、景点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之江建设局:负责市政建设和建筑工程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在建项目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和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工作;负责整治河道的水位监测,落实水位调控应急措施。
之江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点的防范工作,加强对易滑坡、泥石流地带的监测和巡查,实行群测群防。发现疑点、险情,及时通报给区防办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协助镇街转移、搬迁危险区域人员。
区卫计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护和防病治病工作,组织受灾地区的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
区教育局:负责抓好防灾减灾有关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自救能力,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区市场监督局:负责配合区城管局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的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广告牌因大风跌落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区供销联社:负责提前储备防汛防台物资,随时接受区防办的物资调配任务。
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做好所管辖的国有资产单位的防汛防台组织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确保防汛防台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转塘街道、双浦镇:负责辖区内防汛防台力量的组织、协调,动员辖区单位和村社居民力量,共同应对灾情,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防汛信息的收集、监测和预警按统一渠道,分级、分区域、分专业的原则实施。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和分工分别对防汛信息进行监测、收集、核实、上报和管理。
预防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水文、江道、工程以及灾情等方面的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气象信息,主要从省市气象局及下属的气象台等渠道获取。省市气象局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为防汛工作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暴雨、大暴雨天气预报和降水量以及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评估等气象信息。水文信息,从省市水文局及属下的水文站收集,包括实时和预报水情信息、根据降雨情况及时作出的主要江河洪水预测、预报。
2、水位预警信息。根据预报的富春江电站及分水江水利枢纽下泄流量及江道容积,发布不同级别的水位预警信息,由省防指办发布。
3、江道、工程信息。江道信息可从省钱塘江管理局获取。
工程信息主要包括钱塘江海塘以及附属交叉建筑物的工程静态信息和工程运行信息,工程运行信息为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的工程运行情况和险情。海塘以及附属交叉建筑物的静态信息可从本预案获取,运行信息从所属管辖的职能管理部门获取。
4、灾情信息。主要包括洪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损失等方面的信息,可从洪灾发生地区防汛指挥机构获取。
(二)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34号),划定事件等级:Ⅰ级(特别重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Ⅲ级(较大)事件、Ⅳ级(一般)事件。事件的分级标准依照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1、Ⅳ级(一般)事件。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①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将达8500 m3/s时及预报或实测超过警戒水位;
②钱塘江西湖区段等海塘(江堤)发生险情。
2、Ⅲ级(较大)事件。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①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将达13500 m3/s及钱塘江干流(富春江电站以下)主要水文站点(闻家堰站)预报或实测超过保证水位;
②钱塘江西湖区段海塘(江堤)发生严重险情。
3、Ⅱ级(重大)事件。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①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将达15000 m3/s及预报或实测钱塘江干流(富春江电站以下)主要水文站(闻家堰站)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或南北塘20年一遇设计水位);
②钱塘江西湖区段海塘(江堤)发生严重损毁,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4、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①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将达17000m3/s 及预报或实测钱塘江干流(富春江电站以下)主要水文站(闻家堰站)超过南北塘50年一遇设计水位,将对钱塘江西湖区段堤防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②钱塘江西湖区段海塘(江堤)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三)预防预警准备
预警准备工作主要做好下列七个方面的工作。
1、组织准备。落实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防汛服务组织的建设。
2、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钱塘江防汛预案,对险工险段,需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4、物资准备。按照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以及钱塘江防洪抢险的实际需要,储备必需的防洪及抢险物资和装备。
5、通信准备。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害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防汛检查。在汛前、汛后,开展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通信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洪影响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查处。
(四)预警信息发布
区防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1、警报形式。按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标准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警报主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电话、手机短信等有线及无线通讯形式发布,还可通过高音喇叭、锣鼓、宣传车、组织人员逐家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人员集中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出险标志。在出险和抢险地点白天悬挂红布标志,夜间使用红灯警报标志。
3、解除警报。解除警报警报主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电话、手机短信等有线及无线通讯形式发布。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与结束
当江水位超警戒水位,或堤防发生严重的滑坡、管涌、裂缝、集中渗漏等危及堤防安全的险情时,即启动本预案。
根据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的洪涝灾害的事件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由省防指启动或调整为Ⅰ~Ⅳ级应急响应,区防指根据本地洪灾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实施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
当洪水过程过去江水位下降至安全水位,工程隐患或险情排除后,可宣布结束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发布
Ⅰ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批准,区政府发布。
Ⅱ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分管防汛工作副指挥长批准,区政府发布。
Ⅲ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副指挥长签发,区防指办公室发布。
Ⅳ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办公室主任签发,区防指办公室发布。
(三)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
(1)经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沿江各级防汛机构值班员值班,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向区防指办报告;江堤管理所和双浦镇、转塘街道开展海塘巡查、双浦镇开展长安沙、元宝沙、应沙围堤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3)区防指办及各成员单位落实专人值班,组织分析防汛形势,并将水雨情、工情向防汛分管负责人汇报,及时办理上级机构和领导指示;如出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案组织抢险。
(4)各级防指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洪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江堤管理所对三阳闸、天海管桩码头箱涵、白茅湖闸等不均匀沉降过大的交叉建筑物以及塘前丁坝及塘前滩地冲刷进行观测,若有危及塘脚和塘身安全的情况,需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抛石等保护加固措施。
(6)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及区排灌站负责检查取排水管道及涵闸有无闸阀、闸门或拍门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以免洪水倒灌;负责关闭临江一线堤防上的涵闸。对于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重点涵闸做好封堵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抢险人员、材料及运输车辆等,必要时采取紧急封堵。注意观察闸基及闸室岸墩有可能发生渗漏险情。
(7)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做好堤防外相关人员及财产的转移准备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
(1)经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沿江各级防汛机构值班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向防汛办报告;江堤管理所和双浦镇、转塘街道加强海塘巡查力度,双浦镇加强长安沙、元宝沙、应沙围堤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3)区防指办及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掌握水雨情和工情,向主要防汛负责人汇报;主要防汛负责人向上级部门汇报;如出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案组织抢险。
(4)各级防指领导主持会商有关防汛抢险意见,部署防洪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及区排灌站负责仔细检查取排水管道及涵闸有无闸阀、闸门或拍门是否处于关闭完好状态。对于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重点涵闸做好封堵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抢险人员、材料及运输车辆等,必要时采取紧急封堵。注意观察闸基及闸室岸墩有可能发生渗漏、跌窝险情。
(6)由双浦镇政府统一指挥抢险,抢险突击队和当地群众全力投入抢险,采用筑土埝、砂包等措施进行加高加固长安沙围堤。
(7)由双浦镇政府及转塘街道办事处为主,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堤防检查以及渗漏、滑坡、闸底板透水和跌窝等险情的抢险。险要地段,认真落实“百米一人”的巡堤查险制度,每人定点巡查100m,并登记造册。特别要注意观测加固后未经高水位长历时考验过的沿堤各交叉建筑物等的渗漏情况,按抢险方案落实措施。
(8)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将一线堤防外、长安沙围堤保护区中所有人员及重要财产全部转移和撤离。
(9)由区防指命令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做好抢险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质必须准备到位,对薄弱地段要提前做好加固工作。
(10)由区防指统一指挥抢险,并根据情况上报市防指通知部队作抢险准备。
3、Ⅱ级应急响应
(1)经批准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2)沿江各级防汛机构值班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向防汛办报告;江堤管理所和双浦镇、转塘街道加强海塘巡查力度,双浦镇加强长安沙、元宝沙、应沙围堤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3)区防指分管领导到岗指挥,主持会商有关防汛抢险工作意见,全面掌握水雨情和工情,向上级部门汇报;如出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案组织抢险。
(4)全部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待命,抢险物资随时准备启运。
(5)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及区排灌站负责仔细检查取排水管道及涵闸有无闸阀、闸门或拍门是否处于关闭完好状态。对于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重点涵闸做好封堵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抢险人员、材料及运输车辆等,必要时采取紧急封堵。注意观察闸基及闸室岸墩有可能发生渗漏、跌窝险情。
(6)由双浦镇政府统一指挥抢险,抢险突击队和当地群众全力投入抢险,采用筑土埝、砂包等措施进行加高加固长安沙、应沙围堤。当出现长安沙、应沙围堤大面积决口、多处涵闸跨塌等时,全体抢险人员撤退。
(7)堤防将发生严重渗漏,需加强对堤防的渗漏观测,及时采取防渗措施,保证堤防安全。由双浦镇政府及转塘街道办事处为主,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堤防检查以及渗漏、滑坡、闸底板透水和跌窝等险情的抢险。险要地段,认真落实“百米一人”的巡堤查险制度,每人定点巡查100m,并登记造册。特别要注意观测加固后未经高水位长历时考验过的沿堤各交叉建筑物等的渗漏情况,按抢险方案落实措施。
(8)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将一线堤防外、长安沙、应沙、元宝沙围堤保护区中所有人员及重要财产全部转移和撤离;负责关闭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道口。
(9)由区防指命令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做好抢险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必须准备到位,对薄弱地段要提前做好加固工作。
(10)由区防指统一指挥抢险,并根据险情情况上报市防指通知部队抢险。
4、Ⅰ级应急响应
(1)经批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沿江各级防汛机构值班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向防汛办报告;江堤管理所和双浦镇、转塘街道加强海塘巡查力度,双浦镇加强长安沙、元宝沙、应沙围堤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3)工作人员全部上岗,防指正、副指挥及各防汛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岗。各级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全面部署防洪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案组织抢险。
(4)全部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待命,根据工程抢险需要,及时调配、征用防汛抢险物资。
(5)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及区排灌站负责仔细检查取排水管道及涵闸有无闸阀、闸门或拍门是否处于关闭完好状态。对于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重点涵闸做好封堵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抢险人员、材料及运输车辆等,必要时采取紧急封堵。注意观察闸基及闸室岸墩有可能发生渗漏、跌窝甚至闸体整体失稳险情。
(6)由双浦镇政府统一指挥抢险,抢险突击队和当地群众全力投入抢险,采用筑土埝、砂包等措施进行加高加固长安沙、应沙围堤。当出现长安沙、应沙围堤大面积决口、多处涵闸跨塌等时,全体抢险人员撤退。
(7)堤防将发生严重渗漏,需加强对堤防的渗漏观测,及时采取防渗措施,保证堤防安全。由双浦镇政府及转塘街道办事处为主,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堤防检查以及渗漏、滑坡、闸底板透水和跌窝等险情的抢险。险要地段,认真落实“百米一人”的巡堤查险制度,每人定点巡查100m,并登记造册。特别要注意观测加固后未经高水位长历时考验过的沿堤各交叉建筑物等的渗漏情况,按抢险方案落实措施。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跨塌等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视情况抢筑二道坚守线子埝工程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同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8)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将一线堤防外、长安沙、应沙、元宝沙围堤保护区中所有人员及重要财产全部转移和撤离;负责关闭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道口,必要时采用筑土埝、砂包等措施封堵道口。由区防指命令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赶在Ⅰ级预警水位到达之前,及时作好海塘保护区内所有人员和重要财产安全撤离转移准备工作,防洪预警员根据上级指示向公民发布转移撤退准备信号。对于临江一线海塘在奋力抢险、死守无望的情况下,由区防指报市防指同意后,由区防指发布保护区内人员转移命令。防洪预警员根据上级指示向公民发布转移撤退信号,镇街按照预案要求镇街、片区、村三级联动,立即组织受影响区域人员转移。
(9)由区防指命令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做好抢险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质必须准备到位,对薄弱地段要提前做好加固工作。发生险情时全力做好抢险工作,并要求调动一切力量投入抢险工作。
(10)由区防指统一指挥抢险,并根据险情情况上报市防指通知部队抢险。
六、应急措施
(一)人员转移应急措施
1、转移安置方案
表6-1 不同设防水位时群众转移表
洪水位 转移情况 | 设防水位Ⅲ | 设防水位Ⅱ | 设防水位Ⅰ |
范围及数量 | 海塘外居住人员及财产。 | 保护区中,居住在地面高程低于该水位范围内所有人员及财产。 | 保护区中可能受灾所有人员和财产。 |
路线及安置地点 | 向塘内转移,安置在离塘1000米外结构牢固的房屋中。 | 保护区内双浦镇、转塘街道人员和财产向各自范围内高地转移;在具体转移安置中,各镇街要相互调节,相互合作。 | 保护区内可能受灾所有人员和财产向保护区外各镇、街分散转移。 |
方法 | 由镇、街和村、社区组织群众及车辆进行转移安置。 | 由区领导参加,与镇、街和村、社区共同组织群众及车辆进行转移安置。 | 区、镇、街各级全力组织群众及车辆进行转移安置。 |
实施转移责任单位 | 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 | 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 | 西湖区人民政府 |
发布转移命令部门 |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
2、 转移安置的组织实施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员转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
转移命令发布形式,可通过警报、广播、电视、、电话、报刊、网络、宣传车、组织人员逐家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人员集中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图6-2 有针对性的发布转移命令程序图
七、应急保障
(一)防汛物资储备和调用制度保障
1、 防汛物资储备量
根据《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试行)以及钱塘江历年抢险的经验需要,各防汛责任单位储备相应品种及数量的防汛物资,不足部分由区防指统一调拨。
2、防汛物资储备和调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防汛物资调用制度如下:
防汛物资储备管理遵循:“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保障急需”的原则。
防汛物资储备采取国家储备、社会储备、群众储备相结合和自行储备、委托储备、社会号料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方式。
防汛物资调用坚持“先内后外、先近后远、先主后次、确保重点”的原则,优先保证各险工险段的抢险急需,必要时也可依法向社会征用抢险救灾物资。
调用储备物资必须由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签批。
(二)抢险车辆及装备保障
为保证当出现险情时,能及时运送防汛物资和抢险人员,各防汛负责部门应准备相应的抢险车辆和装备。
表7-1 抢险所需车辆及装备表
自卸汽车(辆) | 小型翻斗车(辆) | 手拉双轮胶车(辆) | 推土机(台) | 铲车、挖机(台) | 平板运输车(辆) | 船只(艘) | 组织实施部门 | 联系人 |
50 | 25 | 60 | 6 | 8 | 4 | 10 | 有关镇街和施工单位 | 镇长、主任 施工单位法人 |
(三)应急队伍保障
1、应急抢险队伍
根据各堤防的特点以及所处地区的重要性,组建专业抢险队伍计划如表7-2。
基本抢险人员是以当地党员和民兵预备役为骨干的抢险救灾突击队员,由区人民武装部以预备役建制管理,启动预警后随时待命,以便快速投入危急抢险工作。
技术人员由区林水局水利科、江堤管理所、排灌站、镇农办、街道农发科等工程管理技术人员组成。在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时,立即赶到现场,研究决定抢险措施,指挥抢险。必要时,应由省市水利应急抢险专家组决策。
表7-23 应急抢险专业队伍计划表
镇 街 | 总人数 | 基本抢险人员 | 技术人员 | 组织实施部门 |
双铺镇 | 200 | 190 | 10 | 双铺镇人民政府 |
转塘街道 | 50 | 48 | 2 | 转塘街道办事处 |
2、 群众抢险队。由双浦镇、转塘街道各村委会、社区根据各自责任范围分别成立10~30人的应急分队。
3、解放军、武警部队。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主要力量。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特点,由区防指上报市防指联络安排驻杭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必要时投入抢险。
4、险情巡查员。当闻家堰站水位到达警戒水位(设防水位Ⅳ)后,海塘沿线定时检查,初定的险情巡查人员见表7-3。
表7-3设防水位Ⅳ基本险情巡查人员表
地 段 | 巡查人员 | 区防指人员 | 区林水局人员 | 负责人 | 合计 |
双 浦 | 15 | 1 | 1 | 1 | 18 |
转 塘 | 2 | 1 | 1 | 4 |
当闻家堰站水位到达保证水位(设防水位Ⅲ)后,海塘沿线每公里一人定时检查、险要地段百米一人日夜巡查。初定的险情巡查人员见表7-4。
表7-54设防水位Ⅲ险情巡查人员表
地 段 | 巡查人员 | 区防指人员 | 区林水局人员 | 负责人 | 合计 |
双 浦 | 22 | 2 | 1 | 1 | 26 |
转 塘 | 2 | 1 | 1 | 1 | 5 |
当闻家堰水位超历史最高水位(设防水位Ⅱ)时,海塘沿线要日夜巡查。初定的险情巡查人员见表7-5。
表7-5设防水位Ⅱ起险情巡查人员表
地 段 | 巡查人员 | 区防指人员 | 区林水局人员 | 负责人 | 合计 |
双 浦 | 200 | 2 | 1 | 1 | 204 |
转 塘 | 50 | 1 | 1 | 1 | 53 |
注:险情巡查负责人和巡查人员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员出任和召集。
险情巡查员按规定开展海塘堤防的巡查,高水位时,须实施拉网式巡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派水利技术人员诊断;具体落实堤防海塘有关保安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工作;及时制止危害堤防海塘安全行为,难以制止的要及时向行政责任人和主管部门报告;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应急通讯保障
1、水情应急传递方式
水情、险情信息的应急传递方式有:公网有线(固定电话)、公网无线(手机)、当面口头传达。
2、抢险指挥通讯
抢险指挥的通讯联络方式主要有无线手机、有线电话、对讲机及口传等。
3、应急状态下指挥
(1)当出现历史最高水位时,即闻家堰8.21米时,区防指分管领导及时赶赴现场指挥防洪抢险。
(2)当出现50年一遇及以上水位时,即闻家堰8.78米及以上时,区防指主要领导赶赴抢险现场指挥防洪抢险。
(五)救灾防疫保障
1、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救灾食品、生活用品和灾民饮用水等,均由供销社组织供应,灾民救济由民政局负责,进行供需协调。
2、卫生防疫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均由卫计局组织,由后勤部协调。全区的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乡镇卫生院,均为医疗救护单位。
(六)宣传报告
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区防指核实后,按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七)善后工作
发生灾情后,区防汛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做好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等善后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由区政府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同时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遭到毁坏的水利工程、绿化、交通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每年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八)责任追究
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处置操作手册
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处置操作手册
西 湖 区 林 业 水 利 局
二○一六年七月
目 录
一、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处置流程图…………………1
二、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预案分级及响应行动……………3
三、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处置流程……………………8
四、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组织体系及职责………………14
五、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各级指挥部联络网格图…………15
六、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工作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联系方式…17
七、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物资储备表………………………20
一、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预案分级及响应行动
级 别 | 特别重大汛情灾害 Ⅰ级 |
分级标准 | ①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将达17000m3/s 及预报或实测钱塘江干流(富春江电站以下)主要水文站(闻家堰站)超过南北塘50年一遇设计水位,将对钱塘江西湖区段堤防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②钱塘江西湖区段海塘(江堤)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
响应行动 | (1)经批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沿江各级防汛机构值班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向防汛办报告;江堤管理所和双浦镇、转塘街道加强海塘巡查力度,双浦镇加强长安沙、元宝沙、应沙围堤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3)工作人员全部上岗,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各防汛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岗。各级防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全面部署防洪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案组织抢险。 (4)全部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待命,根据工程抢险需要,及时调配、征用防汛抢险物资。 (5)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及区排灌站负责仔细检查取排水管道及涵闸有无闸阀、闸门或拍门是否处于关闭完好状态。对于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重点涵闸做好封堵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抢险人员、材料及运输车辆等,必要时采取紧急封堵。注意观察闸基及闸室岸墩有可能发生渗漏、跌窝甚至闸体整体失稳险情。 (6)由双浦镇政府统一指挥抢险,抢险突击队和当地群众全力投入抢险,采用筑土埝、砂包等措施进行加高加固长安沙、应沙围堤。当出现长安沙、应沙围堤大面积决口、多处涵闸跨塌等时,全体抢险人员撤退。 (7)堤防将发生严重渗漏,需加强对堤防的渗漏观测,及时采取防渗措施,保证堤防安全。由双浦镇政府及转塘街道办事处为主,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堤防检查以及渗漏、滑坡、闸底板透水和跌窝等险情的抢险。险要地段,认真落实“百米一人”的巡堤查险制度,每人定点巡查100m,并登记造册。特别要注意观测加固后未经高水位长历时考验过的沿堤各交叉建筑物等的渗漏情况,按抢险方案落实措施。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跨塌等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视情况抢筑二道坚守线子埝工程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同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8)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将一线堤防外、长安沙、应沙、元宝沙围堤保护区中所有人员及重要财产全部转移和撤离;负责关闭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道口,必要时采用筑土埝、砂包等措施封堵道口。由区防指命令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赶在Ⅰ级预警水位到达之前,及时作好海塘保护区内所有人员和重要财产安全撤离转移准备工作,防洪预警员根据上级指示向公民发布转移撤退准备信号。对于临江一线海塘在奋力抢险、死守无望的情况下,由区防指报市防指同意后,由区防指发布保护区内人员转移命令。防洪预警员根据上级指示向公民发布转移撤退信号,镇街按照预案要求镇街、片区、村三级联动,立即组织受影响区域人员转移。 (9)由区防指命令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做好抢险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质必须准备到位,对薄弱地段要提前做好加固工作。发生险情时全力做好抢险工作,并要求调动一切力量投入抢险工作。 (10)由区防指统一指挥抢险,并根据险情情况上报市防指通知部队抢险。 |
级 别 | 重大汛情灾害 Ⅱ级 |
分级标准 | ①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将达15000 m3/s及预报或实测钱塘江干流(富春江电站以下)主要水文站(闻家堰站)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或南北塘20年一遇设计水位); ②钱塘江西湖区段海塘(江堤)发生严重损毁,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
响应行动 | (1)经批准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2)沿江各级防汛机构值班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向防汛办报告;江堤管理所和双浦镇、转塘街道加强海塘巡查力度,双浦镇加强长安沙、元宝沙、应沙围堤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3)区防指分管领导到岗指挥,主持会商有关防汛抢险工作意见,全面掌握水雨情和工情,向上级部门汇报;如出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案组织抢险。 (4)全部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待命,抢险物资随时准备启运。 (5)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及区排灌站负责仔细检查取排水管道及涵闸有无闸阀、闸门或拍门是否处于关闭完好状态。对于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重点涵闸做好封堵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抢险人员、材料及运输车辆等,必要时采取紧急封堵。注意观察闸基及闸室岸墩有可能发生渗漏、跌窝险情。 (6)由双浦镇政府统一指挥抢险,抢险突击队和当地群众全力投入抢险,采用筑土埝、砂包等措施进行加高加固长安沙、应沙围堤。当出现长安沙、应沙围堤大面积决口、多处涵闸跨塌等时,全体抢险人员撤退。 (7)堤防将发生严重渗漏,需加强对堤防的渗漏观测,及时采取防渗措施,保证堤防安全。由双浦镇政府及转塘街道办事处为主,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堤防检查以及渗漏、滑坡、闸底板透水和跌窝等险情的抢险。险要地段,认真落实“百米一人”的巡堤查险制度,每人定点巡查100m,并登记造册。特别要注意观测加固后未经高水位长历时考验过的沿堤各交叉建筑物等的渗漏情况,按抢险方案落实措施。 (8)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将一线堤防外、长安沙、应沙、元宝沙围堤保护区中所有人员及重要财产全部转移和撤离;负责关闭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道口。 (9)由区防指命令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做好抢险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质必须准备到位,对薄弱地段要提前做好加固工作。 (10)由区防指统一指挥抢险,并根据险情情况上报市防指通知部队抢险。 |
级 别 | 较大汛情灾害 Ⅲ级 |
分级标准 | ①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将达13500 m3/s及钱塘江干流(富春江电站以下)主要水文站点(闻家堰站)预报或实测超过保证水位; ②钱塘江西湖区段海塘(江堤)发生严重险情。 |
响应行动 | (1)经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沿江各级防汛机构值班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向防汛办报告;江堤管理所和双浦镇、转塘街道加强海塘巡查力度,双浦镇加强长安沙、元宝沙、应沙围堤巡查力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3)区防指办及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掌握水雨情和工情,向主要防汛负责人汇报;主要防汛负责人向上级部门汇报;如出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案组织抢险。 (4)各级防指领导主持会商有关防汛抢险意见,部署防洪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及区排灌站负责仔细检查取排水管道及涵闸有无闸阀、闸门或拍门是否处于关闭完好状态。对于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重点涵闸做好封堵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抢险人员、材料及运输车辆等,必要时采取紧急封堵。注意观察闸基及闸室岸墩有可能发生渗漏、跌窝险情。 (6)由双浦镇政府统一指挥抢险,抢险突击队和当地群众全力投入抢险,采用筑土埝、砂包等措施进行加高加固长安沙围堤。 (7)由双浦镇政府及转塘街道办事处为主,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堤防检查以及渗漏、滑坡、闸底板透水和跌窝等险情的抢险。险要地段,认真落实“百米一人”的巡堤查险制度,每人定点巡查100m,并登记造册。特别要注意观测加固后未经高水位长历时考验过的沿堤各交叉建筑物等的渗漏情况,按抢险方案落实措施。 (8)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将一线堤防外转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一线堤防外、长安沙、应沙、元宝沙围堤保护区中所有人员及重要财产全部转移和撤离。 (9)由区防指命令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做好抢险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质必须准备到位,对薄弱地段要提前做好加固工作。 (10)由区防指统一指挥抢险,并根据情况上报市防指通知部队作抢险准备。 |
级 别 | 一般汛情灾害 Ⅳ级 |
分级标准 | ① 富春江电站下泄流量将达8500 m3/s时及预报或实测超过警戒水位; ② 钱塘江西湖区段等海塘(江堤)发生险情。 |
响应行动 | (1)经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沿江各级防汛机构值班员值班,密切监视水雨情、工情,向区防汛办报告;江堤管理所和双浦镇、转塘街道开展海塘巡查、双浦镇开展长安沙、元宝沙、应沙围堤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3)区防指办及各成员单位落实专人值班,组织分析防汛形势,并将水雨情、工情向防汛分管负责人汇报,及时办理上级机构和领导指示;如出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案组织抢险。 (4)各级防指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洪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江堤管理所对三阳闸、天海管桩码头箱涵、白茅湖闸等不均匀沉降过大的交叉建筑物以及塘前丁坝及塘前滩地冲刷进行观测,若有危及塘脚和塘身安全的情况,需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抛石等保护加固措施。 (6)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及区排灌站负责检查取排水管道及涵闸有无闸阀、闸门或拍门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以免洪水倒灌;负责关闭临江一线堤防上的涵闸。对于临江一线堤防上的重点涵闸做好封堵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抢险人员、材料及运输车辆等,必要时采取紧急封堵。注意观察闸基及闸室岸墩有可能发生渗漏险情。 (7)由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做好堤防外相关人员及财产的转移准备工作。 |
三、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应急处置流程
(一)工作原则
本手册从西湖区的实际出发,防汛、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依法防汛抢险、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坚持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完善防汛指挥体系,设立镇街级防汛指挥部、村社级防汛工作组,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的能力。
(二)预防预警准备
1、组织准备。落实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防汛服务组织的建设。
2、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钱塘江防汛预案,对险工险段,需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4、物资准备。按照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以及钱塘江防洪抢险的实际需要,储备必需的防洪及抢险物资和装备。
5、通信准备。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害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6、防汛检查。在汛前、汛后,开展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通信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洪影响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查处。
(三)预案启动和结束
1、Ⅰ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批准,区政府发布。Ⅱ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分管防汛工作副指挥长批准,区政府发布。Ⅲ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副指挥长签发,区防指办公室发布。Ⅳ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办公室主任签发,区防指办公室发布。
2、应急响应启动。当江水位超警戒水位,或堤防发生严重的滑坡、管涌、裂缝、集中渗漏等危及堤防安全的险情时,即启动本预案。根据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的洪涝灾害的事件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市防指启动或调整为Ⅰ~Ⅳ级应急响应,区防指根据本地洪灾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实施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
3、应急响应结束。当洪水过程过去江水位下降至安全水位,工程隐患或险情排除后,可宣布结束本预案。
(四)应急保障
1、应急通信保障。水情、险情信息的应急传递方式有:公网有线(固定电话)、公网无线(手机)、当面口头传达;抢险指挥的通讯联络方式主要有无线手机、有线电话、对讲机及口传等。
2、信息保障。建立健全防汛防台信息反馈系统,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区防指核实后,按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成员单位将防汛防台信息上报至区防指办。信息采集和上报的范围是防汛防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发展趋势、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危害程度及各类人员、物资投入等情况。
3、队伍保障。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主要力量。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特点,由区防指上报市防指联络安排驻杭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必要时投入抢险。专业抢险队伍是以当地党员和民兵预备役为骨干的抢险救灾突击队员,由区人民武装部以预备役建制管理,启动预警后随时待命,以便快速投入危急抢险工作。技术人员由区林水局水利科、江堤管理所、排灌站、镇农办、街道农发科等工程管理技术人员组成,在工程出现重大险情时,立即赶到现场,研究决定抢险措施,指挥抢险。必要时,应由省市水利应急抢险专家组决策。群众抢险队由双浦镇、转塘街道各村委会、社区根据各自责任范围分别成立10-30人的应急分队。
4、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员转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转移命令发布形式,可通过警报、广播、电视、、电话、报刊、网络、宣传车、组织人员逐家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人员集中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有针对性的发布转移命令程序图
不同设防水位时群众转移表
洪水位 转移情况 | 设防水位Ⅲ | 设防水位Ⅱ | 设防水位Ⅰ |
范围及数量 | 海塘外居住人员及财产。 | 保护区中,居住在地面高程低于该水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及财产。 | 保护区中可能受灾所有人员和财产。 |
路线及安置地点 | 向塘内转移,安置在离塘1000米外结构牢固的房屋中。 | 保护区内双浦镇、转塘街道的人员和财产向各自范围内的高地转移;在具体转移安置中,各个镇之间要相互调节,相互合作。 | 保护区内可能受灾所有人员和财产向保护区外各镇、街分散转移。 |
方法 | 由镇、街和村、社区共同组织群众及车辆进行转移安置。 | 由区领导参加,与镇、街和村、社区共同组织群众及车辆进行转移安置。 | 区、镇、街各级全力组织群众及车辆转移安置。 |
实施转移责任单位 | 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 | 双浦镇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 | 西湖区人民政府 |
发布转移命令部门 |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
5、物资保障。各成员单位应做好各类抢险物资的储备,建立应急抢险常备物资储备库,以便及时调用。
6、经费保障。区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每年预安排防汛防台专项应急经费,用于钱塘江西湖区段遭受严重水灾害的工程修复。
7、救灾防疫保障。救灾食品、生活用品和灾民饮用水等,均由供销社组织供应,灾民救济由民政局负责,进行供需协调。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均由卫计局组织,由后勤部协调。全区的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乡镇卫生院,均为医疗救护单位。
8、社会动员保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及公众积极支持、参与防汛防台工作。发生重大汛情时,由区防指根据需要发布指令,由属地政府负责及时动员辖区单位、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汛防台任务。
(五)善后工作
发生灾情后,区防汛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做好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等善后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由区政府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同时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遭到毁坏的水利工程、绿化、交通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每年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六)责任追究
各防汛成员单位的防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组织体系及职责
西湖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省、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一)指挥机构
西湖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省、市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研究制订辖区防汛防台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汛情、风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及有关协调工作。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城管局):组织协调全区防汛、排涝、防台等工作,收集实施水雨情监测和洪水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防汛物资储备,按预案发布响应启动信息,完成区防指下达的各类应急抢险任务,及时发布有关抢险工作动态,将灾情和求救抢险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市防办。
区防指组织机构。区防指由区长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和之江度假区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长,区政府办、之江办、区监察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局(林水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风景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联社、区资产经营公司、区公安分局、之江建设局、之江国土分局等为成员单位。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指挥所或工作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之江办: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防汛防台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防汛工作中效能督办及有关工作推进、工作实施的监督。
区人武部:根据汛情变化需要,分别组织落实民兵、预备役及联系驻杭部队参与防汛防台抢险工作,调度冲锋舟、橡皮艇等装备,完成灾区抢排险、运送人员和物资任务。
区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媒体配合区有关部门及时宣传救灾法规、政策,播报防范知识,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防汛防台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汛防台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城管局:负责承担西湖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置工作。
区农业局(林水局):负责堤防海塘水利工程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钱塘江流域实时水雨情监测及洪水预测预报的信息收集与报送,指导下属区南北塘江堤管理所做好钱塘江标准堤塘巡查、工情监测、险情报告等工作,严格执行指挥部调度指令,参加防洪抢险决策,紧密配合应急专家组和抢险队伍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大型超市做好救灾、应急物品的储备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掌握相关灾情信息,负责对受害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救灾捐赠工作,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妥善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区风景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上泗地区各景区、景点做好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之江建设局:负责市政建设和建筑工程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在建项目防汛防台抢险物资和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工作;负责整治河道的水位监测,落实水位调控应急措施。
之江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点的防范工作,加强对易滑坡、泥石流地带的监测和巡查,实行群测群防。发现疑点、险情,及时通报给区防办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协助镇街转移、搬迁危险区域人员。
区卫计局:负责应急医疗救护和防病治病工作,组织受灾地区的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
区教育局:负责抓好防灾减灾有关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自救能力,必要时通知学校停课。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做好大型户外广告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广告牌因大风跌落而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区供销联社:负责提前储备防汛防台物资,随时接受区防办的物资调配任务。
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做好所管辖的国有资产单位的防汛防台组织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确保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转塘街道、双浦镇:负责辖区内防汛防台力量的组织、协调,动员辖区单位和村社居民力量,共同应对灾情,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五、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各级指挥部联络网格图
六、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防台工作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指挥部职务 | 单 位 | 姓 名 | 单位职务 | 联系电话 | 值班电话 |
总指挥 | 区政府 | 章根明 | 区长 | 87936808 | 87912345 |
常务副总指挥 | 区政府 | 张利群 | 副区长 | 87935920 | 87912345 |
副总指挥 | 之江管委会 | 陈星豪 | 副主任 | 89910502 | 89910502 |
主 任 | 区政府办 | 夏冰 | 副主任 | 13505715815 | 87936023 |
主 任 | 之江办 | 刘世罡 | 副主任 | 86652903 | 86653038 |
成 员 | 区监察局 | 夏福英 | 副局长 | 13989880609 | 87935118 |
成 员 | 区人武部 | 卢江 | 副部长 | 18606505399 | 87345660 |
成 员 | 区委宣传部 | 来小平 | 副部长 | 87935088 | 87935090 |
成 员 | 区财政局 | 袁骏 | 副局长 | 58101878 | 58101611 |
成 员 | 区城管局 | 姚宁 | 副局长 | 13958060332 | 85129324 |
成 员 | 区农业(林水)局 | 田伟华 | 副局长 | 13588414104 | 85126209 |
成 员 | 区商务局 | 张志平 | 副局长 | 85025160 | 88156199 |
成 员 | 区民政局 | 丁成升 | 副局长 | 58119788 | 58119800 |
成 员 | 区风景旅游局 | 陆一清 | 副局长 | 87967237 | 85025649 |
成 员 | 之江建设局 | 杨杭生 | 副局长 | 13867166999 | 86650170 |
成 员 | 之江国土分局 | 文勇 | 副局长 | 86653028 | 86650327 |
成 员 | 区卫计局 | 楼卓鑫 | 副局长 | 87969885 | 87990706 |
成 员 | 区教育局 | 黄志元 | 副局长 | 13957123692 | 87965093 |
成 员 | 区市场监管局 | 王 建 | 副局长 | 85117591 | 85119315 |
成 员 | 区供销联社 | 沈国建 | 副主任 | 18958063733 | 87997735 |
成 员 | 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 | 孔利琴 | 副主任 | 13588308396 | 87353812 |
成 员 | 区公安分局 | 董 威 | 副局长 | 13605719366 | 87289113 |
成 员 | 转塘街道 | 吴克青 | 主任 | 87092201 | 13606629555 |
成 员 | 双浦镇 | 沈建立 | 镇长 | 87646198 | 13858124484 |
西湖区农业(林水)局钱塘江堤防防汛通讯联络方式
单位职务 | 姓 名 | 电 话 | 手 机 | 备注 |
局长 | 何海强 | 85123650 | 13958060311 | |
副局长 | 田伟华 | 85123750 | 13588414104 | |
办公室主任 | 张必正 | 85123689 | 13588174395 | |
水利科科长 | 王志平 | 85126209 | 13958008457 | |
排灌站负责人 | 张妙庆 | 87323268 | 15058186999 | |
江堤所所长 | 胡明明 | 86651070 | 13515811516 |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98号尚坤大厦、西湖区双浦镇麦岭沙619号 防汛值班电话:85121619、 87093978、 86650020 传真 85123920、87093978、86650020
西湖区双浦镇钱塘江堤防防汛通讯联络方式
单位职务 | 姓 名 | 电 话 | 手 机 | 备注 |
镇长 | 沈建立 | 87646198 | 13858124484 | |
副镇长 | 张文进 | 87647438 | 13588822053 | |
防汛联络员 | 郑在刚 | 87646325 | 13738055788 |
地址:西湖区双浦镇袁浦街136号 防汛值班电话:87646325 传真:87646325
西湖区转塘街道钱塘江堤防防汛通讯联络方式
单位职务 | 姓 名 | 电 话 | 手 机 | 备注 |
主任 | 吴克青 | 87092201 | 13606629555 | |
副镇长 | 郑顺祥 | 87091289 | 13505814238 | |
防汛联络员 | 张兆茂 | 87311792 | 13306511778 |
地址:西湖区转塘街道转塘直街7号 防汛值班电话:87091134 传真:87097935
七、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防台物资储备表(一)
储备单位 | 物资名称 | 单位 | 储备数量 | 常备储备 | 备注 | ||
存放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区江堤所 | 麻袋 | 条 | 550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编织袋 | 条 | 200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救生衣 | 件 | 20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块石 | m³ | 700 | 龙池盘头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尼龙绳 | kg | 80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发电机 | 台 | 1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2.8KW | |
发电机 | 台 | 3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5 KW | |
电缆 | 米 | 220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铁锹 | 把 | 26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移动泛光灯 | 套 | 10套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2x500 KW | |
投光灯 | 盏 | 10盏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1 KW |
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防台物资储备表(二)
储备单位 | 物资名称 | 单位 | 储备数量 | 常备储备 | 备注 | ||
存放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区江堤所 | 桩木 | m³ | 29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土工布 | ㎡ | 60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铅丝 | kg | 60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移动水泵 | 台 | 2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0.75 KW潜水泵 | |
移动水泵 | 台 | 14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7.5 KW潜水泵 | |
输水管 | m | 50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D65 | |
380V配电箱 | 台 | 2 | 白茅湖仓库 | 胡明明 | 13515811516 | ||
区排灌站 | 380V配电箱 | 台 | 1 | 赤通浦排涝站 | 张妙庆 | 15058186999 | |
发电机 | 台 | 1 | 赤通浦排涝站 | 张妙庆 | 15058186999 | 30KW | |
发电机 | 台 | 1 | 九溪水闸 | 张妙庆 | 15058186999 | 30KW | |
电缆 | m | 40 | 九溪水闸 | 张妙庆 | 15058186999 | 3x35+1x16 |
西湖区钱塘江堤防防汛防台物资储备表(三)
储备单位 | 物资名称 | 单位 | 储备数量 | 常备储备 | 备注 | ||
存放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区排灌站 | 电缆 | m | 20 | 赤通浦排涝站 | 张妙庆 | 15058186999 | 3x35+1x16 |
电缆 | m | 100 | 赤通浦排涝站 | 张妙庆 | 15058186999 | 3x4+1x2.5 | |
泥浆泵 | 台 | 1 | 赤通浦排涝站 | 张妙庆 | 15058186999 | 0.75 KW | |
移动水泵 | 台 | 2 | 赤通浦排涝站 | 张妙庆 | 15058186999 | 2.2KW潜水泵 | |
区人武部 | 冲锋舟 | 艘 | 4 | 区人武部仓库 | 孙锦静 | 15658880902 | |
橡皮艇 | 只 | 2 | 区人武部仓库 | 孙锦静 | 15658880902 | ||
双浦镇 | 汽油水泵 | 台 | 6 | 周浦供销社仓库 | 马锦能 | 13336078982 | |
电动泵 | 台 | 3 | 周浦供销社仓库 | 马锦能 | 13336078982 | ||
草包袋 | 只 | 4000 | 周浦供销社仓库 | 马锦能 | 13336078982 | ||
编织袋 | 只 | 5000 | 周浦供销社仓库 | 马锦能 | 13336078982 | ||
麻袋 | 只 | 1000 | 周浦供销社仓库 | 马锦能 | 13336078982 | ||
钢管 | 吨 | 7 | 双浦镇防汛仓库 | 郑在刚 | 13738055788 |
根据《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试行)以及钱塘江历年抢险的经验需要,各防汛责任单位储备相应品种及数量的防汛物资,不足部分由区防指统一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