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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17-18099
文号
西政办〔2017〕121号
公布日期
2017-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废止
政策解读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推进敬老爱老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27 17:2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西湖区进一步推进敬老爱老工作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西湖区进一步推进敬老爱老工作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养老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养老工作水平,确保西湖幸福养老工作持续走在前列,不断增强西湖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行动方针,紧紧把握老年人的需求,通过完善服务机制、创新发展模式、落实资金保障等举措,努力提升我区幸福养老工作整体水平,让西湖的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共享“全面小康、全域美丽、全民幸福的首善之区”的建设成果。
二、主要举措
(一)提升养老设施,让老人养得舒心
1、建设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建成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突出生活照护、辅助医疗护理及助医服务功能,以接收失能、半失能、失智老人为主的四星级护理型养老机构。
2、建设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采取新建或现有楼宇改造等方式,建成区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年底前完成区级老年活动中心前期,2018年开工建设,涵盖文体娱乐、教育培训、观演展示、公共交流、康复理疗、智慧养老等六方面功能,为全区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提供场地支持。
3、实现镇街综合性照料中心全覆盖。通过新建、改建、租赁等形式,建成北山、蒋村、转塘、留下、三墩5家五星级标准、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镇街级综合性照料中心,提升已建成的西溪、灵隐、翠苑、文新、古荡、双浦6家镇街级综合性照料中心,具备“援助、托老、康复护理、餐饮配送、文化娱乐、示范指导”等六大功能。
4、整合挖掘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统筹盘活床位存量和增量,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西湖籍老人的床位运行补助提高到300元每张每月;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的支持,对通过租赁房屋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给予年度租金总额20%且不高于30万元的一次性租赁补助,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公建民营。
5、改善镇街公办养老机构整体环境。进一步改造提升镇街公办养老机构设施,逐步推广入院评估、等级护理等规范化服务标准,严格做好食品、消防安全等风险防控,全面推广“阳光厨房”“智慧用电”系统。
6、强化医疗和养老设施合并建设规划。凡新建、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均应合并建设,尚无合并建设条件的,原则上两地步行距离不超过10分钟。
7、提高村社照料中心运行绩效。建立社会力量托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名录库,鼓励专业第三方运行管理照料中心,对通过绩效考核的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给予适当运行补贴。
(二)优化居家照护,让老人在家顺心
8、提高区级居家养老补贴标准。对70-79周岁西湖籍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100元居家养老服务券;对80周岁以上西湖籍老年人,实施“金夕养老六个一服务”,即发放一份养老服务券、发放一份高龄津贴、赠送一份老年报、赠送一份意外伤害险、赠送每月2小时居家照护服务、提供一个智慧呼叫器;对失独、低保家庭西湖籍老年人,区级居家照护补贴在现有基础上年人均提升300元,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9、扩大居家养老补贴使用范围。拓展居家养老补贴使用网点,丰富为老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补贴可用于购买照料中心、养老机构、便民网点等各类服务,实现养老补贴居家、社区、机构共通使用,使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取服务。
10、开展涉老器具便民租赁服务。依托残联免费辅具租赁网点,通过增配部分设备,为全区有需要的老年人无偿、低偿提供轮椅、拐杖、助行器、家用护理床等租赁,实现涉老器具“共享”并有序轮转,为残疾、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便利。
11、配齐配全村社助老专管员。完善区、镇街、村社三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职能,各村社至少配备1名助老员,其中老年人集中(2000人以上)的村社增配1名。通过配齐配全三级为老服务网络,为全区老年人打造一支家门口的“贴心服务队伍”。
(三)深化医养结合,让老人看病安心
12、开展五个“100”活动。全区所有养老机构的入住老年人100%得到不同形式的医疗健康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0%实现医疗健康服务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老年人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捷服务。
13、开展“家庭医生”上门服务。为全区失能、半失能老人和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配备一名“家庭医生”,每月免费提供一次上门服务。
14、开展免费“家庭病床”服务。为全区有需要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持续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
15、开展“助听助明助行”行动。为全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验配助听器、白内障复明手术、安装假肢等服务,对持残疾证老年人免费,对未持残疾证的特困、低保老年人费用减免。
(四)完善助餐体系,让老人吃得放心
16、统筹推进老年助餐网点全覆盖。原则上每个村社都要建设老年食堂,通过自建或改建、现有餐饮网点签约共建、对失能孤寡老人订餐配送等方式,确保每个村社具备一种以上助餐方式。对自建、改建的老年食堂给予投入50%且不高于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助餐网点给予0.5-12万元不等的运行补助,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17、开展健康膳食指导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老社会组织等专业力量,对全区实体助餐网点进行配餐指导,每日配置一款营养餐点,着力满足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老年人特殊膳食需求。
(五)丰富文化养老,让老人玩得开心
18、成立夕阳红老年艺术团。组建一支由区老年人文艺骨干组成的艺术团队,每年举办一次大型文艺展演,全年为老年人送演出30场、开展老年群体文化艺术培训不少于10期。
19、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为老活动。扩大老年大学、老年电大功能和服务覆盖面,开展部门与村社养老服务工作结对及高龄困难老人帮扶慰问,组织老年人书画摄影比赛等系列活动。
(六)搭建孝亲平台,让老人生活称心
20、加大敬老爱老宣传。每年组织敬老爱老最美系列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在区有关媒体开设专版进行报道,广泛开展孝文化“三进”活动(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在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多种形式的敬老爱老主题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氛围。
21、组建一批“匠心长者”工作室。在全区范围内募集具有一技之长的老年人,建立8-10个“匠心长者”工作室,通过政府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老工匠、老手艺人开办培训班,保留文化传承。
22、深化老年志愿服务平台建设。扩展“幸福云”助老惠老平台,引导为老社会组织、志愿者加入平台,实现老年人需求和服务的精准对接。整合20家以上为老服务企业,建立公益积分兑换、慈善爱心超市等激励机制,形成可持续的为老服务生态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敬老爱老工作,优化养老事业发展环境。完善区民政、老干部、财政、人社、卫计、文广、残联等重点涉老部门沟通和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街要加强对辖区敬老爱老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各项保障。落实财政资金对养老工作的保障,确保每年50%以上的福彩资金用于养老事业发展,配套修订完善《西湖区养老服务业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基层村社必须确保专人专职从事养老工作,及时做到“缺员补员”。
(三)强化宣传保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敬老爱老工作和项目,加强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心”的浓厚氛围和尊老助老的良好风尚,推崇积极的敬老爱老文化。
本意见自2017年11月27日起施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