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浦镇2017年度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防御台风、暴雨、风雪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保障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证防洪防台(防雪抗冻)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的安全,确保全镇正常运行和交通顺畅。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规定和精神,结合本镇实际,修订形成本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双浦镇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产权所属原则组织实施。

2 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指挥所(以下简称“镇防指所”)全面负责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各村、社均需设立本辖区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领导组织机构,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1镇级防汛防台(防雪抗冻)体系机构

2.1.1组织机构。镇防指所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城管副镇长、人武部部长、农业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总指挥,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人武部、镇农办、镇城管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综治办、镇村建设办、镇计生文教体卫办、派出所、周浦供销社和各村社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镇防指所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办公室设在镇农办。

2.1.2镇防指所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防洪防台(防雪抗冻)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决定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方案,视抢险危急程度动员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决定请求上级支援,决定实施人员转移方案:决定抢险人员撤离现场;宣布和解除险情。

2.1.3镇防办职责。负责做好全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办公室日常工作,镇村(社)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的制定;负责联系上级气象、汛情雨情报告;协调村(社)应急情况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防汛台账的建立及考核工作;镇级防汛物资的储备采购发放。

2.1.4各成员(职能部门)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交通车辆调度;镇机关抢险劳动工具的采购、发放,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防洪防台抢险资金的落实;工矿企业应急情况的处理安排和抢险砂石料的落实;与电力部门联系安全供电和线路抢修工作,寒潮队员应急备用。

镇人武部:负责镇抢险队伍的建设、调动,组织抢险力量的投入,督促指导各村社建立不少于15人的应急抢险队伍,请求上级和部队的支援。

镇农办:负责监督各村(社)落实水利设施的巡查员和责任人、指导村(社)做好沙头围堤、山塘水库、山区小水流域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编制;做好山塘水库的控制运行和洪水调度,以及沙头围堤、山区小流域和山塘水库的抗洪抢险的技术支持;沙头围堤内种养户的调查和人员具体转移工作及农业生产灾后自救的技术指导。

镇城管办:负责交通要道、集镇居民点低洼积水的排涝,涉河阻水物巡查、处置,闸、泵站控制运行,调蓄河道水位,行道树木加固及户外广告牌的加固拆除工作。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负责全镇危房户的调查,人员转移布置及民政救济慰问工作和灾情统计。

镇综治办:负责掌握不稳定动态,及时处理灾时纠纷;

镇村建设办:负责地质灾害点及周边居民户(单位)的调查、转移和室外建筑单位、设施的应急处理工作。

镇计生文教体卫办:负责医疗、防疫、救护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应急处理工作。

双浦派出所:负责维护治安,抢险队伍备用。

周浦供销社:负责预备抢险物资的采购、储备、供应工作。

2.1.5各村社职责。建立本级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领导小组,村社主任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做好本村社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修编,组建村级应急抢险队伍,建立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台账,开展抢险应急工作,配合镇防指所及各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

2.2镇应急组织机构

负责指挥、协调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的预防、预警和抗灾工作,做好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应急抢险物资、设备和抢修队伍的准备工作。

2.3镇应急救援力量

组织全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应急救援突击力量,落实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等。根据镇防指指令做好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确保全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的顺利开展。

3 灾情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

3.1应急响应的总要求

1、对出现预案分级范围内的汛情、台风,镇村两级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台风情况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

2、涉及重大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程或工作,由镇防指所负责统一调度和指挥;其他区域性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程或工作,由镇防指所负责调度,各职能部门负责指挥。

3、镇防指所成员单位应按照镇防指所统一部署以及各自的职责分工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指所组织实施抗洪、防台、排涝及减灾救灾等工作。

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中,发现人员伤亡的突发重特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镇防指所汇报,由镇防指所统一指挥相关后续工作。

6、因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中断事故、大规模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各职能部门及所在村社应及时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蔓延,镇防指所要及时向上级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指挥机构汇报。 

3.2防汛防台分级响应机制、程序和要求

根据汛情和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应急响应分为4级。

3.2.1 IV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V级应急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外围将影响我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到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蓝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较大区域内24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到暴雨。

③外江水位超过6.15米并继续上涨。

(2)IV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办、各村社落实专业人员值班,并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视频或农民信箱或电话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密切注视气象和天气变化,封堵沿江水闸、涵管,加强巡查巡防工作,做好已成熟农作物抢收或其他防护措施,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与镇防指的联络,并准备抢险的各项工作,各闸泵站组织预排水。

3.2.2 Ⅲ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 Ⅲ级应急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热带风暴将影响我镇,24小时内可能受到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暴雨预警信号。

③镇较大区域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者3天累计降雨量达150~2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者大暴雨。

④外江水位超过6.5米并继续上涨。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办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人、各村社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值班。镇防办及时将警报信息通过视频或农民信箱,通知各驻村干部、各成员单位。镇村两级组织好抢险队伍待命,抢险物资等准备就绪待发。镇村两级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镇防指所全部成员部门落实专人到岗并深入一线检查;各职能部门对防洪设施加大巡查密度,出现险情迹象立即加固抢修;沙头围堤内、危旧房和简易房内、地质灾害点周围以及工棚内的人员落实专人联系;对易淹的仓库、器材设备进行转移;对市政工程设施、广告牌、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及易倒树木、杆线及时加固;山塘、水库水位降到汛期限制水位,巡查管理员加强24小时值班和12小时巡查,密切观察水位变化;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成员单位每天8时,将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情况,纸质形式向镇防指办报告;各村社根据各项应急措施及人员转移方案,随时准备抢险和组织人员撤离;所有闸站(开闸)开机排水。

3.2.3II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 II级应急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镇,12小时内可能受到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橙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橙色暴雨预警信号。

③镇较大区域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者3天累计降雨量达200~3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者大暴雨。

④外江水位超过7米并继续上涨。

(2)II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办总指挥到岗坐阵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人、全体驻村干部、各村社全体班子成员,落实24小时值班。镇防办6小时一次频率将警报信息通过视频或农民信箱和驻村干部到各成员单位;镇村两级全体抢险队伍到位待命,抢险物资等准备就绪待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社主要领导到岗,并深入一线落实8小时巡查检查山塘、行洪河道、主要闸泵站情况,出现险情迹象立即加固抢修;沙头围堤内、危旧房和简易房内、地质灾害点周围以及工棚内的人员组织安全转移、撤离;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成员单位每天8时、16时,将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情况,纸质形式向镇防指办报告;各村社根据各项应急措施及人员转移方案,组织抢险和人员撤离;所有闸站开机排水。

3.2.4 I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 I级应急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镇,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红色暴雨预警信号。

③镇较大区域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者3天累计降雨量达3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暴雨或者特大暴雨。

④外江水位超过7.5米并继续上涨。

(2)I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办及时以视频或农民信箱、电话和驻村干部到村、单位进行通知。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全体人员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各成员单位每天8时、16时、22时,向镇防指报告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镇防指所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坚守岗位,做好工作,全力投入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抢险救灾工作,所有闸站全力开机排水。

3.2.5响应解除

当区防办发布警报解除后,镇防办通过农民信箱或电话通知各成员单位解除警报。各村社要及时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自救工作。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布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镇各职能部门按预案职责分工,开展灾后的各项工作。

3.3防雪抗冻分级响应机制、程序和要求

3.3.1预警分级

(一)暴雪预警信号的含义(降雪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蓝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大雪,12小时内降雪量(指纯雪融化为水的量,下同)将达4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5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出现2厘米以下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黄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暴雪,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2-6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大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降雪,预报降雪将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有6-10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积雪,预报降雪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已经出现10厘米以上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严重影响。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的含义(低温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路面将出现冰冻,对高架道路和桥梁交通有一定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预计6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线公路有冰冻,高架道路、桥梁、乡村公路、景区道路有严重冰冻,对交通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报低温还将持续,结冰可能加重,将对交通造成严重的影响。

3.3.2应急响应

根据市区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和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后的响应(3级)

1、响应目标:天气预报6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市运行正常、社会稳定;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

2、响应措施:

(1)镇抗雪防冻指挥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到岗值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组织、指挥、协调各村社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2)镇城管办负责主次干道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对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做好行道树的抗雪防冻工作。

(3)镇村建办负责组织、督促户外施工(作业)情况,落实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做好危房、居民车棚等构筑物安全巡查,配合做好人员撤离工作;开展建筑工棚、危房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

(4)镇文教体卫办负责组织、督促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5)镇派出所负责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

(6)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督促各地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7)镇经发办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搞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8)镇农办负责组织、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大户或企业做好农业防雪抗冻工作;指导、督促各景区(点)、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9)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当天上午10时和下午16时半前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积雪清扫堆放至路边,并留出边窨井,保证排水畅通,清雪宽度不小于原宽度的一半且不少于1.5米。

(10)各村社基层组织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

(14)其他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的防雪抗冻工作。

(二)暴雪橙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后的响应(2级)

1、响应目标: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和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在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镇城管办落实环卫工人防雪抗冻工作,组织绿化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

(2)镇村建办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或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3)镇计生文教体卫办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决定相关地区学校停课事宜;协调卫生站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4)镇派出所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5)镇社会事物办负责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6)镇经发办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7)镇农办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景区内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户外旅游场所)

(8)各村社做好抗雪防冻安全宣传工作,居民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组织落实、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温暖”帮扶救助活动,组织沿街单位开展公益“温暖”活动。

(9)镇人武部负责点验民兵抢救力量,落实24小时巡查救灾待勤部署,确保一旦出现需要,第一时间准备到位第一时间组织抢险。

(三)暴雪红色预警或道路结冰红色预警后的响应(1级)

1、响应目标: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在暴雪橙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镇城管办落实市政、环卫、绿化等一线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限制户外连续工作时间。

(2)镇村建办落实建筑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停止建设工地户外、高空施工(或作业)。

(3)镇计生文教体卫办落实校园各项抗雪防冻措施,学校一律停课。

(4)镇农办全力做好农业各类救灾工作;对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暂停(或关闭)景区。

(5)镇民政办做好对转移人员的救灾处置

(6)各村社做好抗雪防冻安全宣传工作,社区居民尽可能停止户外活动。

3.3.3应急终止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根据市气象部门和区抗雪防冻办公室指示,由镇抗雪防冻指挥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终止应急响应。

4 保障措施

4.1通讯保障。各职能科室、各村社主要负责人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应急响应期间不得关闭手机,不得擅离职守。

4.2信息保障。信息采集和上报的范围是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时间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发展趋势、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危害程度及各类人员、物资投入情况。

4.3队伍保障。镇村两级组建一定规模的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其中镇防汛应急队伍人员不少于45人,各村社应急队伍不少于15人。镇村两级应急队伍由镇防指所统一调度、派遣。

4.4物资保障。镇防指所应在汛前做好各类抢险物资的储备,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库,以便及时调用。每年汛期期间,储备库储备物资一般要求为:编织袋不少于5000只、草包不少于4000只、麻袋不少于1000只、铁锹不少于25把、应急灯具不少于30盏、应急水泵不少于30台。

4.5经费保障。镇政府在年度预算中,每年安排防汛防台(防雪抗冻)专项应急经费,用于遭受严重水灾害的工程修复以及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

5 善后工作

发生灾情后,镇防指所要及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等善后工作。

5.1受灾群众生活自助。社会事务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自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2卫生防疫工作。计生文教体卫办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对受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受灾区域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3工程设施修复。镇城管办、镇农办要尽快组织修复遭到毁坏的市政、河道、绿化、交通等基础设施,恢复功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5.4补充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指所及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 责任追究

镇防指所对各成员单位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上报区防办予以表彰;对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镇防指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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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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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统一编号

双浦镇2017年度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

发布日期: 2017-12-1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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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为防御台风、暴雨、风雪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保障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证防洪防台(防雪抗冻)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的安全,确保全镇正常运行和交通顺畅。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规定和精神,结合本镇实际,修订形成本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双浦镇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产权所属原则组织实施。

2 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指挥所(以下简称“镇防指所”)全面负责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各村、社均需设立本辖区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领导组织机构,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险情应急处置工作。

2.1镇级防汛防台(防雪抗冻)体系机构

2.1.1组织机构。镇防指所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城管副镇长、人武部部长、农业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总指挥,镇党政办、镇经发办、镇人武部、镇农办、镇城管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综治办、镇村建设办、镇计生文教体卫办、派出所、周浦供销社和各村社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镇防指所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办公室设在镇农办。

2.1.2镇防指所职责。全面负责辖区内防洪防台(防雪抗冻)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决定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方案,视抢险危急程度动员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决定请求上级支援,决定实施人员转移方案:决定抢险人员撤离现场;宣布和解除险情。

2.1.3镇防办职责。负责做好全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办公室日常工作,镇村(社)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的制定;负责联系上级气象、汛情雨情报告;协调村(社)应急情况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防汛台账的建立及考核工作;镇级防汛物资的储备采购发放。

2.1.4各成员(职能部门)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交通车辆调度;镇机关抢险劳动工具的采购、发放,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防洪防台抢险资金的落实;工矿企业应急情况的处理安排和抢险砂石料的落实;与电力部门联系安全供电和线路抢修工作,寒潮队员应急备用。

镇人武部:负责镇抢险队伍的建设、调动,组织抢险力量的投入,督促指导各村社建立不少于15人的应急抢险队伍,请求上级和部队的支援。

镇农办:负责监督各村(社)落实水利设施的巡查员和责任人、指导村(社)做好沙头围堤、山塘水库、山区小水流域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编制;做好山塘水库的控制运行和洪水调度,以及沙头围堤、山区小流域和山塘水库的抗洪抢险的技术支持;沙头围堤内种养户的调查和人员具体转移工作及农业生产灾后自救的技术指导。

镇城管办:负责交通要道、集镇居民点低洼积水的排涝,涉河阻水物巡查、处置,闸、泵站控制运行,调蓄河道水位,行道树木加固及户外广告牌的加固拆除工作。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负责全镇危房户的调查,人员转移布置及民政救济慰问工作和灾情统计。

镇综治办:负责掌握不稳定动态,及时处理灾时纠纷;

镇村建设办:负责地质灾害点及周边居民户(单位)的调查、转移和室外建筑单位、设施的应急处理工作。

镇计生文教体卫办:负责医疗、防疫、救护和中小学、幼儿园的应急处理工作。

双浦派出所:负责维护治安,抢险队伍备用。

周浦供销社:负责预备抢险物资的采购、储备、供应工作。

2.1.5各村社职责。建立本级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领导小组,村社主任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做好本村社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预案修编,组建村级应急抢险队伍,建立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台账,开展抢险应急工作,配合镇防指所及各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

2.2镇应急组织机构

负责指挥、协调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的预防、预警和抗灾工作,做好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应急抢险物资、设备和抢修队伍的准备工作。

2.3镇应急救援力量

组织全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应急救援突击力量,落实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等。根据镇防指指令做好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确保全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的顺利开展。

3 灾情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

3.1应急响应的总要求

1、对出现预案分级范围内的汛情、台风,镇村两级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台风情况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

2、涉及重大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程或工作,由镇防指所负责统一调度和指挥;其他区域性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程或工作,由镇防指所负责调度,各职能部门负责指挥。

3、镇防指所成员单位应按照镇防指所统一部署以及各自的职责分工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4、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指所组织实施抗洪、防台、排涝及减灾救灾等工作。

5、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中,发现人员伤亡的突发重特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镇防指所汇报,由镇防指所统一指挥相关后续工作。

6、因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中断事故、大规模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各职能部门及所在村社应及时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蔓延,镇防指所要及时向上级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指挥机构汇报。 

3.2防汛防台分级响应机制、程序和要求

根据汛情和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应急响应分为4级。

3.2.1 IV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V级应急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外围将影响我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到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蓝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较大区域内24小时降雨超过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到暴雨。

③外江水位超过6.15米并继续上涨。

(2)IV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办、各村社落实专业人员值班,并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视频或农民信箱或电话通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密切注视气象和天气变化,封堵沿江水闸、涵管,加强巡查巡防工作,做好已成熟农作物抢收或其他防护措施,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与镇防指的联络,并准备抢险的各项工作,各闸泵站组织预排水。

3.2.2 Ⅲ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 Ⅲ级应急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热带风暴将影响我镇,24小时内可能受到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暴雨预警信号。

③镇较大区域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者3天累计降雨量达150~2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者大暴雨。

④外江水位超过6.5米并继续上涨。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办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人、各村社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值班。镇防办及时将警报信息通过视频或农民信箱,通知各驻村干部、各成员单位。镇村两级组织好抢险队伍待命,抢险物资等准备就绪待发。镇村两级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镇防指所全部成员部门落实专人到岗并深入一线检查;各职能部门对防洪设施加大巡查密度,出现险情迹象立即加固抢修;沙头围堤内、危旧房和简易房内、地质灾害点周围以及工棚内的人员落实专人联系;对易淹的仓库、器材设备进行转移;对市政工程设施、广告牌、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及易倒树木、杆线及时加固;山塘、水库水位降到汛期限制水位,巡查管理员加强24小时值班和12小时巡查,密切观察水位变化;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成员单位每天8时,将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情况,纸质形式向镇防指办报告;各村社根据各项应急措施及人员转移方案,随时准备抢险和组织人员撤离;所有闸站(开闸)开机排水。

3.2.3II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 II级应急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镇,12小时内可能受到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橙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橙色暴雨预警信号。

③镇较大区域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者3天累计降雨量达200~3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者大暴雨。

④外江水位超过7米并继续上涨。

(2)II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办总指挥到岗坐阵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人、全体驻村干部、各村社全体班子成员,落实24小时值班。镇防办6小时一次频率将警报信息通过视频或农民信箱和驻村干部到各成员单位;镇村两级全体抢险队伍到位待命,抢险物资等准备就绪待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社主要领导到岗,并深入一线落实8小时巡查检查山塘、行洪河道、主要闸泵站情况,出现险情迹象立即加固抢修;沙头围堤内、危旧房和简易房内、地质灾害点周围以及工棚内的人员组织安全转移、撤离;各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成员单位每天8时、16时,将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情况,纸质形式向镇防指办报告;各村社根据各项应急措施及人员转移方案,组织抢险和人员撤离;所有闸站开机排水。

3.2.4 I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 I级应急响应。

①气象部门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正面袭击或严重影响我镇,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红色台风预警信号。

②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红色暴雨预警信号。

③镇较大区域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者3天累计降雨量达3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暴雨或者特大暴雨。

④外江水位超过7.5米并继续上涨。

(2)I级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办及时以视频或农民信箱、电话和驻村干部到村、单位进行通知。镇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全体人员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各成员单位每天8时、16时、22时,向镇防指报告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镇防指所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坚守岗位,做好工作,全力投入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抢险救灾工作,所有闸站全力开机排水。

3.2.5响应解除

当区防办发布警报解除后,镇防办通过农民信箱或电话通知各成员单位解除警报。各村社要及时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自救工作。领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布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镇各职能部门按预案职责分工,开展灾后的各项工作。

3.3防雪抗冻分级响应机制、程序和要求

3.3.1预警分级

(一)暴雪预警信号的含义(降雪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蓝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大雪,12小时内降雪量(指纯雪融化为水的量,下同)将达4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5毫米以上;可能或已经出现2厘米以下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黄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暴雪,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2-6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大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降雪,预报降雪将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有6-10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积雪,预报降雪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已经出现10厘米以上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严重影响。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的含义(低温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路面将出现冰冻,对高架道路和桥梁交通有一定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预计6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线公路有冰冻,高架道路、桥梁、乡村公路、景区道路有严重冰冻,对交通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报低温还将持续,结冰可能加重,将对交通造成严重的影响。

3.3.2应急响应

根据市区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和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后的响应(3级)

1、响应目标:天气预报6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市运行正常、社会稳定;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

2、响应措施:

(1)镇抗雪防冻指挥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到岗值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组织、指挥、协调各村社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2)镇城管办负责主次干道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对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做好行道树的抗雪防冻工作。

(3)镇村建办负责组织、督促户外施工(作业)情况,落实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做好危房、居民车棚等构筑物安全巡查,配合做好人员撤离工作;开展建筑工棚、危房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

(4)镇文教体卫办负责组织、督促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5)镇派出所负责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

(6)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督促各地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7)镇经发办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搞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8)镇农办负责组织、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大户或企业做好农业防雪抗冻工作;指导、督促各景区(点)、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9)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当天上午10时和下午16时半前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积雪清扫堆放至路边,并留出边窨井,保证排水畅通,清雪宽度不小于原宽度的一半且不少于1.5米。

(10)各村社基层组织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

(14)其他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的防雪抗冻工作。

(二)暴雪橙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后的响应(2级)

1、响应目标: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和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在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镇城管办落实环卫工人防雪抗冻工作,组织绿化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

(2)镇村建办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或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3)镇计生文教体卫办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决定相关地区学校停课事宜;协调卫生站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4)镇派出所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5)镇社会事物办负责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6)镇经发办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7)镇农办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景区内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户外旅游场所)

(8)各村社做好抗雪防冻安全宣传工作,居民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组织落实、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温暖”帮扶救助活动,组织沿街单位开展公益“温暖”活动。

(9)镇人武部负责点验民兵抢救力量,落实24小时巡查救灾待勤部署,确保一旦出现需要,第一时间准备到位第一时间组织抢险。

(三)暴雪红色预警或道路结冰红色预警后的响应(1级)

1、响应目标:天气预报3小时、实况信息1小时对外发布一次;城乡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在暴雪橙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镇城管办落实市政、环卫、绿化等一线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限制户外连续工作时间。

(2)镇村建办落实建筑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停止建设工地户外、高空施工(或作业)。

(3)镇计生文教体卫办落实校园各项抗雪防冻措施,学校一律停课。

(4)镇农办全力做好农业各类救灾工作;对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暂停(或关闭)景区。

(5)镇民政办做好对转移人员的救灾处置

(6)各村社做好抗雪防冻安全宣传工作,社区居民尽可能停止户外活动。

3.3.3应急终止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根据市气象部门和区抗雪防冻办公室指示,由镇抗雪防冻指挥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终止应急响应。

4 保障措施

4.1通讯保障。各职能科室、各村社主要负责人要确保通讯工具畅通。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应急响应期间不得关闭手机,不得擅离职守。

4.2信息保障。信息采集和上报的范围是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时间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发展趋势、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危害程度及各类人员、物资投入情况。

4.3队伍保障。镇村两级组建一定规模的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其中镇防汛应急队伍人员不少于45人,各村社应急队伍不少于15人。镇村两级应急队伍由镇防指所统一调度、派遣。

4.4物资保障。镇防指所应在汛前做好各类抢险物资的储备,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库,以便及时调用。每年汛期期间,储备库储备物资一般要求为:编织袋不少于5000只、草包不少于4000只、麻袋不少于1000只、铁锹不少于25把、应急灯具不少于30盏、应急水泵不少于30台。

4.5经费保障。镇政府在年度预算中,每年安排防汛防台(防雪抗冻)专项应急经费,用于遭受严重水灾害的工程修复以及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

5 善后工作

发生灾情后,镇防指所要及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等善后工作。

5.1受灾群众生活自助。社会事务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自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2卫生防疫工作。计生文教体卫办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对受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受灾区域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3工程设施修复。镇城管办、镇农办要尽快组织修复遭到毁坏的市政、河道、绿化、交通等基础设施,恢复功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5.4补充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指所及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 责任追究

镇防指所对各成员单位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防汛防台(防雪抗冻)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上报区防办予以表彰;对防汛防台(防雪抗冻)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镇防指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