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督助力激发国有企业经营活力


国有企业作为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并进行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具有追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特点。杭州市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调研中,围绕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这一课题,建议政府要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思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有企业管理经营机制,不断激发国有企业经营活力。

  该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途径,建立健全 “三完善一试点”机制,在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一是完善外派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产权代表请示报告制度,规范产权代表参加出资企业股东会备案程序,明确会议资料归档工作,有效确保公司投资收益。二是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对国有独资企业全面推行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年初下发考核指标,年末考核兑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明确硬性指标,初步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完善财务月报制度。开展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健全企业财务月报制度,及时掌握了解被监管企业的营运情况,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有效地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安全。四是开展会计委派试点。中心在所属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中,选择1家企业试点会计委派制度,建立垂直领导的财务组织架构,强化了财务监督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