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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区委、市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议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根据下级工会和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愿望、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为工会组织和职工提升法律服务;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活动;妥善处理职工来信来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参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会疗休养事业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
(四)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帮扶工作,指导企业签订合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
(五)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和工会组建工作;协助镇、街、园区和局(系统)工会组建工作;协助镇、街、园区和局(系统)工会干部的选配、教育、管理以及负责指导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六)负责指导、协调职工群众生产及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工作;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区全国和省级、市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及省、市级劳模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对区总工会所属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和增值;负责全区职工技协和工会企业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八)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与特殊权益的政策、规定的制定,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各级女职工委员会的建设。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和事项。
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湖区总工会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二、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湖区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西湖区总工会位2017年收支总预算532.83万元。
(二)关于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收入预算53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占 0 %;专户资金 0 万元,占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
(三)关于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总工会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 532.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83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02.83万元,项目支出230万元。
(四)关于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32.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32.83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83 万元、结转下年 0 万元。
(五)关于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湖区总工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32.8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02.8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全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全年共安排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6;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西湖区总工会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设备购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西湖区总工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