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财政局关于财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何加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8年2月13日,西湖区审计局出具了《西湖区财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何加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西审责报〔2018〕6号)。对于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我局按要求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的问题

(一)财务支出方面

1、发放一次性繁忙补贴欠规范。2013-2015年度的一次性繁忙补贴的发放范围是全局所有人员,包括行政和事业在编人员。

2、未及时清理结转结余资金。2015年5月,区财政将2013年结转的8万元省市专款及2014年结转的56万元省市专款拨回财政局行政帐,至2016年底既未使用,也未清理。

3、部分会计凭证附件不完整。财政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部分会计凭证的附件不完整,会务费支出未附会议通知书、签到单等相关附件;食品、日用品支出未附购物清单;食堂开支的餐费部分也无用餐人员清单及用途。审计建议区财政局今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杜绝仅凭发票报销、未按规定提供附件的现象。

(二)内部监管和财政监督方面

1、委托审计中介机构的遴选程序欠规范。2015年和2016年区财政局从市里的中介机构库里选择6家企业组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库。对于预结算项目委托中介机构的方法,采用的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确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2、财政监督不到位。一是对全区固定资产管理监督不到位。二是对全区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监督不到位。

二、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务管理。作为制定有关财务制度的单位,应带头执行,加强对财务支出的审核,确保各项财务支出合规合法。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及时学习新政策、新规定,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规范财务支出。

(二)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梳理单位内控风险点,对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关键岗位轮岗,使得内控有效、执行公开透明。

(三)加强财政监督。切实履行制定全区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奖惩结合,使制定的制度不成为一纸空文,得到有效的执行。

三、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我局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根据以上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关于财务支出问题。一是自2016年开始我局已严格执行《西湖区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行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停止发放一次性繁忙补贴。二是64万元省市专款结转资金已支出。三是我局已于2018年3月调整西湖区内审小组加强内部控制检查,并修订出台了《西湖区财政局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加强内部审批控制,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

二、关于内部监管和财政监督的问题。一是针对委托审计中介机构的遴选程序欠规范的问题,我局已于2018年1月起,采用西湖区政府投资预算审核管理平台,随机抽取委托审计中价机构。二是针对财政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已于2018年3月通知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登记加强管理,及时核对资产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向各镇街重申“镇街非税收入专户资金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以避免各镇街不及时缴纳预算外收入的问题。

西湖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9日

 

索引号

文号

公布日期

2018-10-10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统一编号

西湖区财政局关于财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何加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0-1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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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日,西湖区审计局出具了《西湖区财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何加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西审责报〔2018〕6号)。对于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我局按要求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的问题

(一)财务支出方面

1、发放一次性繁忙补贴欠规范。2013-2015年度的一次性繁忙补贴的发放范围是全局所有人员,包括行政和事业在编人员。

2、未及时清理结转结余资金。2015年5月,区财政将2013年结转的8万元省市专款及2014年结转的56万元省市专款拨回财政局行政帐,至2016年底既未使用,也未清理。

3、部分会计凭证附件不完整。财政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部分会计凭证的附件不完整,会务费支出未附会议通知书、签到单等相关附件;食品、日用品支出未附购物清单;食堂开支的餐费部分也无用餐人员清单及用途。审计建议区财政局今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杜绝仅凭发票报销、未按规定提供附件的现象。

(二)内部监管和财政监督方面

1、委托审计中介机构的遴选程序欠规范。2015年和2016年区财政局从市里的中介机构库里选择6家企业组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委托审计中介机构库。对于预结算项目委托中介机构的方法,采用的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确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2、财政监督不到位。一是对全区固定资产管理监督不到位。二是对全区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监督不到位。

二、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务管理。作为制定有关财务制度的单位,应带头执行,加强对财务支出的审核,确保各项财务支出合规合法。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及时学习新政策、新规定,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规范财务支出。

(二)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梳理单位内控风险点,对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关键岗位轮岗,使得内控有效、执行公开透明。

(三)加强财政监督。切实履行制定全区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方面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奖惩结合,使制定的制度不成为一纸空文,得到有效的执行。

三、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我局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根据以上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关于财务支出问题。一是自2016年开始我局已严格执行《西湖区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行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停止发放一次性繁忙补贴。二是64万元省市专款结转资金已支出。三是我局已于2018年3月调整西湖区内审小组加强内部控制检查,并修订出台了《西湖区财政局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加强内部审批控制,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

二、关于内部监管和财政监督的问题。一是针对委托审计中介机构的遴选程序欠规范的问题,我局已于2018年1月起,采用西湖区政府投资预算审核管理平台,随机抽取委托审计中价机构。二是针对财政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已于2018年3月通知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登记加强管理,及时核对资产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向各镇街重申“镇街非税收入专户资金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以避免各镇街不及时缴纳预算外收入的问题。

西湖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