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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六)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品和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及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督抽查。
(七)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九)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权益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组织认定区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十七)负责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八)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本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十九)拟订全区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规范措施;对中介服务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跟踪扶持有关中介服务业发展项目;牵头负责涉及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业的规范管理。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329.32万元。
(二)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5329.3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329.32 万元,占100 %;。
(三)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5329.32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290.9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6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4292.38 万元,项目支出 1036.94万元。
(四)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29.32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329.32万元;支出包括(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290.9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63万元。
(五)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329.32 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07.49 万元,主要是2017年增加了增人增资,增加了项目支出中的省市专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290.93 万元,占80.5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76万元, 占8.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63万元, 占11.0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707.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6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184.2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项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8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执法办案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项)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消保委工作方面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预算144.54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的项目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42.54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0.87万元, 主要用于 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8.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的职业年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3.13万元, 主要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66.9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59.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3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和药品市场监督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292.3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741.0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助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551.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8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设备购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 551.3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4.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9.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95.7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9 辆,其中,公务用车12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或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度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5、其他需公开的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