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住建局2018年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24 09:22:08
来源: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点击率: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西湖区住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房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全区的城乡建设、环境整治(道路整治、借地绿化、河道整治、旧有小区整治、停车场库建设)等管理工作。

3、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区年度基础建设项目计划;指导辖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4、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晋级申报的工作;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管;对辖区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5、拟订区绿化建设规划;指导、管理全区绿化建设工作;审批、指导、监督全区单位绿地和小区绿地的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对房屋租赁、房屋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承担直管公房的管理责任。

7、负责辖区内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受理、审核、租售管理工作。

8、指导全区集镇规划编制、乡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

9、参与做好城区抗台、防汛、救灾等突发性事件的相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住建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杭州市西湖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杭州市西湖区房地产监察大队,杭州市西湖区城建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房产基金管理中心、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投标服务中心、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中心单位预算。

 

二、住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住建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建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6886.57万元。

(二)关于住建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年收入预算688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86.57万元,占100.00%。
  (三)关于住建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年支出预算6886.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72.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237.97万元,项目支出2648.60万元。

(四)关于住建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住建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86.5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86.57万元;支出包括(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372.04万元。

(五)关于住建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建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86.5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760.30万元,主要是单位合并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0.30万元,占5.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4.23万元,占1.66%;城乡社区支出(类)6372.04万元,占92.5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6.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体检费、活动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51.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体检费、活动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30.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事务92.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52.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62.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413.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2648.60万元,主要用于交易所定补、房管站定补经费、办公楼租金物业费、市权下放各类审价费专家评审费、基建管理费、质监站经费、法律诉讼代理、房产信息系统维护费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事务383.75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204.36万元,主要用于征收办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事务801.67万元,主要用于之江基础中心、之江招投标中心、之江物业基金中心、之江农居建管中心、城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事务920.15万元,主要用于之江质安站、西湖质安站、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六)关于住建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3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住建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住建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长,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1.52%。主要用于接待外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指导、业务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考察方自行安排为主。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要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住建局本级一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设备购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185.8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住建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住建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度住建局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5、其他需公开的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住建局-2018年预算公开附表:表01-08:收支预算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