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看西湖 |
|
![]() 媒体看西湖 |
|
一份信任带来的“变化” 西湖检察院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中落实“同城待遇” |
发布日期:2018-07-19 |
通讯员 西检 记者 黄洪连 “这些只是些老家的土特产,请一定收下。”7月6日,因犯诈骗罪被判缓刑的叶某拎着6大袋子广东的土特产来到西湖区检察院驻区看守所检察室,找到金检察官,一是向她报告案件已经宣判,二是表示感谢。 “在前往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前,记得还是要每天向我们报告情况。”金检察官叮嘱叶某。 今年3月,金检察官在看守所日常巡查时,向捕后在押人员发放《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利告知书》。 资料发到叶某手上时,金检察官注意到:叶某拿着告知书看得很仔细,但他欲言又止。 金检察官于是问他:“你涉嫌的是什么罪名?现在案件进行到什么阶段了?不要担心,都和我聊一聊。” 叶某因涉嫌诈骗被逮捕。“我太糊涂了,真不该做这种犯罪的事情!”叶某说,他希望赔偿受害人,然后早点回广东老家。 说着说着,叶某眼眶湿润了。 检察官告知他,既然认罪悔罪,也愿意退赔受害人,检察机关会帮他积极协调,并且对他进行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经协调,叶某成功退赃,赔偿了被害人,并得到对方谅解。 检察官了解到,叶某在看守所平时表现也不错,服从管理。但考虑到叶某家在遥远的广东,办案机关也不免有点担心:如果取保候审离开杭州,他还会准时回杭接受审判吗? 检察官多次找叶某谈话,综合衡量后认为,可以对他变更强制措施,于是向办案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出所前,金检察官再次找叶某谈话:“你表现不错。如果开庭时你不来杭州,失望的不只是我一个人啊!” 征得叶某同意后,检察官还用微信实时共享定位的方式,对叶某回老家后的行踪进行监督。 叶某没有让检察官失望。 7月6日当天,他在弟弟的陪同下,赶到杭州接受审判。宣判结束,兄弟俩便赶到看守所,于是就有开头那一幕。 “叶某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勇气,这个案子也增强了我们的信心。”金检察官说。 据悉,今年5月以来,西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外省籍犯罪嫌疑人有4人,这4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发生脱逃,再犯罪、干扰作证情形,没有出现妨碍诉讼活动的情形,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