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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19-02108
文号
公布日期
2019-1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19-0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0-21 00:00
浏览次数: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2017年,我区对2016年以前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通过《关于公布西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西政办〔2017〕103号)》向社会公布。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原则要求和杭州市有关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区于2019年7月启动新一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全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本次清理工作范围。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什么?
清理工作以《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和《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依办〔2019〕7号)等文件为依据,本次清理以下列内容为重点:与“放管服”“最多跑一次”、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机构改革后有必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定,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区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共计57件,其中继续有效47件、废止3件、宣布失效4件、修改3件。
五、清理会以什么形式公布?
对于本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在清理结果公告后,及时通过西湖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