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12家单位获评省级国际合作基地
发布时间:2019-10-08 15:43:39
来源:区科技局 点击率:

日前,浙江省科技厅发布了2019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全省36家单位通过评审,我区共12家单位入选,三分天下占其一,排名全省首位。

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指由省科技厅认定,在承担国家、省及国际科技合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和引导示范作用的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和科技中介组织等机构载体,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不同类型。

国际合作基地的建立旨在更为有效地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在扩大科技开放与合作中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提升我国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发展“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使国合基地成为国家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扩大科技对外影响力等工作中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并对领域或地区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产生引领和示范效果。

我区获此次认定的12家单位中,依托浙江大学建立的健康食品制造与品质控制国际合作基地、种质创新与分子设计育种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农业智能装备与机器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生物饲料研发与安全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环境污染与生态健康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化工智能制造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分子健康材料与应用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7个基地,围绕各自领域,与欧美等国的研发机构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联合培养人才和举办国际会议,发挥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建立的人机协作技术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建立的智慧海洋装备技术浙江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依托浙江科技学院和浙江中德科技促进中心建立的智能物流装备技术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及浙江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建立的合作基地,通过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国的科研院所和著名大学开展技术创新与合作,举办国际培训班和交流活动,促进了技术不断改造和升级。

浙江省云智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我区高新技术企业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独立建立完成。至此我区先后有2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及15家国际合作基地得到认定,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平台。

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浙科发外〔2017〕187号)规定,以中介机构、孵化器和园区为依托,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服务活动的优秀国际合作基地,将给予100-150万元的奖励,按发展要求由基地自行安排用于国际科技合作相关的研发活动、人才引进、合作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