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1-08 17:42:18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点击率:

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西政办〔2019〕73)文件精神,我局制定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重点围绕已制定的12个方面内容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实现了预期目标。现就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中心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制定了《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委会议集体决定,规定了集体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切实做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把法制学习纳入局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国、西湖大讲堂等学习平台,累计学习7次,现已形成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二、巩固“最多跑一次”成效,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指南修订。按照“八统一”的要求,全面修订完善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对外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从规范事项名称、非必要材料容缺、压缩办理时限等方面对300项行政权力进行修订,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根据省、市行政权力事项统一梳理的工作要求,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职权依据立改废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情况,增减相关职权事项,调整清单中的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等要素,及时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更新和对外公布工作。目前,我局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共392项;三是做好行政权力事项归集。归类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2项,行政权力事项颗粒化189项,“最多跑一次”层级、部门间事项2项,“三化融合”现场踏查12项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省级1项、市级2项;四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通过优化办事流程,限时办结、免费寄送、内部联合办理等制度措施,截至10月底,受理办结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13件。对重大行政许可审批,在许可听证环节举办听证会,根据听证结果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全年举办2场听证会,消除不稳定因素,受到与会代表的好评。

三、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惠农政策,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回复16件,主动公开文件114件,审核发布各类公告52件。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

我局落实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在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上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加强沟通协商,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共主办建议提案16件,所承办的提案、议案,代表委员对我局的办理答复均表示满意。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履行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决,以及提出的司法工作建议。认真履行区司法局已作出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办理12345、来信、来访交办件。

2019年度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宗、行政复议案件1宗,4宗诉讼案件一审全部胜诉,胜诉率100%,局领导出庭应诉4次,出庭率100%;1宗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局已作出维持原行政决定。在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过程中,主动开展案情调研和分析,协同局代理律师讨论研究应诉思路和准备答辩材料。在行政复议工作过程中,积极同当事人沟通通,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取得当事人理解,化解矛盾。截止10月底,受理、办结各类12345来电、来信、来访166件。制定了《群众来访事项化解责任跟踪暂行办法和来访接待工作标准(试行)》,在办件过程中,坚持主动排查、重在化解的工作理念,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六、积极构建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局本级在编人员及局属3个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信息完善。局本级2人新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动监、渔政、农机3个执法主体执证率100%,局系统执证率95%;二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法制环节审核工作。调整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增加部门负责人和局法律顾问作为成员,为疑难案件办理提供保障。结合行业特点,建立林业法制员审核制度,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三是做好“三项”制度建设。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科学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审核重点和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执法环节有据可查;四是做好“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组织局属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浙政钉”掌上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累计出动行政执法检查人员110多人次,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七、有效防范行政风险,充分发挥聘请法律顾问专业性作用。

我局与浙江方策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合同审查、行政案件审核等4个方面强化律师团队参与度,规避因行政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工作记录全程录入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法律顾问提供法务咨询141次,参与行政案件专题座谈2起,举办听证2场,出具合同审核意见127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4宗、行政复议案件 1宗,全年未发生因合同签订引发的法务纠纷。

八、切实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宣贯工作。

全年未发生新的规范性文件。对2015年以来我局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保留继续有效文件4件。此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新的《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能力。

九、全面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我局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相继组织各领域开展以安全生产“七进”,“安全生产宣传月”、“爱鸟周宣传周”、“防台防潮宣传”、“世界水日”等主题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小册子等近3000份。此外举办4期221人拖拉机手安全教育培训。编辑报送以案释法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