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关于确认西湖区行政执法主体(第三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5 11:06:37
来源:区司法局 点击率: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 348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按照《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58 号)、《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杭司〔2019〕71 号)要求,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实际,根据区政府授权,现将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执法主体(第三批)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区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附件: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三批)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

2020年10月19日

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名单(第三批)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共2家)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举报投诉电话

派出机构情况

1

杭州市西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1号

0571-87936008

2

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楼5楼

0571-5633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