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10:06:19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点击率: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区委法办《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西湖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依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不足以及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1、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一直以来,我局党政主要领导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农村发展、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印发《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西湖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年度局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7次,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领导干部及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制分管领导、法规科负责人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述法纳入到局领导干部年度述职中,积极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行业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要求,将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在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现已形成全局上下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

3、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我局印发《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站(所)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工作中心,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多角度、多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宣传4次。区农业农村协会发挥带头作用,面向各类会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观念。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利用我局现有平台资源,面向全区农民和农业农村工作者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加强野生动物防控,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每日对全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巡查,从源头管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累计检查农贸市场、药店、野外场所经营利用单位520家次,救助野生动物68次,救护野生动物110只(条),无害化处理野生动物尸体71.2公斤,对已发证的野生动物繁育场所、经营利用单位清零。3对辖区内31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防控政策宣传和引导,确保动物诊疗场所卫生安全。3月份,我局精准施策,提前谋划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来采茶工管理预案》和《西湖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春茶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外来采茶工信息审核、人员安顿、疫情防控和应急情况处置等环节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疫情隐患,确保了1.2万名外来采茶工采茶期间安全防护和春茶顺利采摘上市。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落实600万财政资金对茶农、茶企给予财政补助,通过“亲清在线”平台方便快捷地兑现。成功举办2020年西湖龙井茶炒茶王大赛和首届2020云赏龙坞暨西湖龙井春茶节,组织茶企开展线上直播销售活动,直播总观看量达到140万人次,覆盖人群达到1445万人次,全面提升西湖龙井“金名片”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2020年春茶产量360吨,一产产值2.66亿元。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情况。一是权力事项认领。按照“应认领,尽认领”的工作目标,认领省、市二级新下放权力事项44项,取消权力事项12项,对外公布的188项权力事项与省、市保持一致。二是做好全区“无证明化”改革证明事项清理。对我局原有81项证明材料进行梳理,通过信息共享、书面承诺、表内盖章、核查有效证件等形式取消68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精简率83%。4个证明材料实现行政审批“起跑线”前移。

3、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我局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抓手,全力助推全区营商环境提升。截至10月底,受理、办结193件行政许可审批。一是政府、企业投资类审批再提速,已完成92件审批,其中:53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审批实现10分钟承诺办结。二是深入商事登记领域改革,已完成4件审批,1件动物诊疗许可证(变更)实现10分钟承诺办结。

4、公平竞争审查有序清理增量。对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今所有的发文进行梳理,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共45份,经审查,没有违反公平竞争情况。

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一是省库监管事项认领。截至目前,实施清单数1279项,已认领1041项,认领率81.4%。二是监管行为覆盖率。根据数转办《关于西湖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通报(十)》(西数转通报〔2020〕第12期),我局监管行为总数量80项,已覆盖79项,覆盖率98.75%。三是双随机监管。双随机抽查事项11项,截至目前已完成8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等3项未完成,覆盖率72.72%。预计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抽查覆盖。

6、政务公开推进情况。一是完善栏目。根据区府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和调整我局机构概况、动态更新领导班子、内设科室、直属单位和行政执法信息栏目33条。二是信息发布。截至目前,在区政府门户网审核发布各公告、公示45条,政协提案7件,惠农政策1条,资金信息2件,规范性文件3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件。三是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4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定。组织对2015年以来我局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保留继续有效文件4件,新修订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行报备。此外,对《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能力。

2、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情况。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规范局机关及所属机构的合同签订、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责任,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局机关及所属机构共签订合同57件,合法性审查率为100%。年度未发生因合同签订引发的纠结,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我局与浙江方策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合同审查、行政案件审核等4个方面强化律师团队参与度,规避因行政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工作记录全程录入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法律顾问提供法务咨询173次,集中授课1次,行政许可听证2次,出具合同审核意见27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行政复议案件1宗。

4、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9月份,我局选派1名同志参加杭州市律师

协会举办的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执业证书岗前培训班,并按照《杭州市农业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公职律师聘任、培训、管理、考核及奖惩机制,明确了公职律师参与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审核重点和程序,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执法环节有据可查。

2、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对局本级在编人员及局属3个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信息完善。局本级执证率95%,局属动监、渔政、农机3个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执证率100%。此外,建立林业法制员审核制度,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并及时调整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增加部门负责人和局法律顾问作为成员,为疑难案件办理提供保障。

3、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截至目前,共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1宗(未结案),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1宗、双方已通过庭外调解,达成和解。未发生行政赔偿案件。

4、行政案件评查情况。我局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期间已经结案且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认真开展自查自评,6起行政处罚案卷5起评为优秀,1起评为合格等次。抽查行政许可案卷17卷,3件评为优秀,14卷评为合格等次。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绝大多数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办案技巧、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提升明显。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农业行政执法主体职能不清。按照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我局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相应划转到市局。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相应的行政执法职能并未划转,导致“互联网+监管”权力事项库认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和信访投诉举报违法查处以及当前要开展的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操作落实上存在行政执法主体风险。

二是农村宅基地信访办理效率不高。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赋予农业农村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但从我局受理信访情况看,绝大多数未经审批的已建、扩建、搭建发生在新法颁布前,在客观上存在界定难、处置难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访办理效率。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以法治西湖建设为指导,推动农业农村治理方式依法转变,推进法治农业建设健康发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依法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力争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贯彻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加强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是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权力运行的阳光平台,抓好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落实。

五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深化农业农村法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