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7664553-5/2020-1292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区抗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冻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全区公共设施安全、正常、有序运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19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特修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3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 、《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19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湖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因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镇街、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西湖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 区抗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抗雪防冻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部署落实灾后恢复生产和建设工作。

2. 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区各职能部门、镇街抗雪防冻工作。区委区政府值班值守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事项报告、跟踪和处置协调工作。

区人武部:组织指挥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协调驻辖区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地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动员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区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宣传、发动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区数据资源局:负责保障抗雪防冻应急指挥系统,接入城管(河道)、气象(卫星云图)、农业农村(林水)、规划和自然资源(地质灾害)、文广旅体(风景旅游)等部门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相关数据接入。负责辖区内移动、电信、联通、华数等通信企业的衔接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避灾安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危化品的储存、经营及采矿区、尾矿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发改经信局:监督、指导各地除雪抗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和区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抗雪防冻工业用盐的组织供应,协调抗雪防冻期间电力、通信保障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指导各镇街做好抗雪防冻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在建、已建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人防设施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人防设施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督促、指导做好区属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负责做好危、旧房等构筑物的安全巡查、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做好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供水、供气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负责制订西湖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备案,指导全区农业防冻抗雪工作,全面排查农业生产设施和临时棚舍,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设施大棚的防风除雪抗冻和及时采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做好经济林、竹林、花卉苗木圃地、古树名木防雪抗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海塘、水库等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户外活动;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校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指导各主体做好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配合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财政承担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卫健局:负责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镇街卫生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的组织供应。

区民政局:负责掌握相关灾情信息,牵头做好老年人、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和救助安置工作;支持培育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负责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做好受灾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区管道路、桥梁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牌的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西湖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区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路面、树木积雪的清除等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负责做好各长途汽车站乘客安全运输和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及时播报客运交通信息,负责做好与省、市道路管理中心有关抗雪防冻的联络工作。

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供销联社:负责提前储备和协调抗雪防冻物资,随时接受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物资调配任务。做好农资淡季储备和灾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

西溪谷管委会、云栖小镇管委会、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美创中心:对所在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实行重点关注,如积雪等现象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镇街,并协助做好抗雪防冻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做好相关抗雪防冻物资储备。

西湖投资集团:负责做好所管辖单位的抗雪防冻组织工作,建立一支50-100人的应急救援机动队伍,配齐配足必要的装备。

之江经营管理集团、西湖文旅集团:负责做好所管辖单位的抗雪防冻组织工作。

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组织所属在建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做好相关抗雪防冻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抗雪防冻抢险设备、物资和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工作,为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机械设备和专业人员指导。

西湖供电分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党政机关、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成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合做好设置在所属范围内的水泥杆、路灯杆等相关设施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燃气保障和安全用气,确保居民、商户等正常燃气供应;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突发情况的抢修任务;负责加强燃气管道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燃气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

华数集团西湖分公司:负责向市民提供抗雪防冻相关信息、温馨提示等综合信息服务。

杭州电信公司西湖分公司、杭州移动公司西湖分公司、杭州联通公司西湖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保障抗雪防冻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讯畅通。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辖区抗雪防冻分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抗雪防冻工作,制订本级抗雪防冻预案。做好抗雪防冻设备、物资储备及抗雪防冻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根据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指令启动预案,具体组织辖区力量实施抗雪防冻工作,建立科学化、网络化抗雪救灾工作体系。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清除辖区内主、次干道及两侧人行道、街巷、桥梁、住宅、绿化(行道树)、公共厕所等设施的积雪。与本辖区道路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签订扫雪协议,并纳入门前新三包检查管理范围。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均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区抗雪办)

抗雪办设在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人武部、西湖交警大队、西湖城投集团分管负责人兼任。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等工作。

五、预警分级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米以上;6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时以上低于0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六、应急响应

各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 区抗雪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 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4. 抗雪办值班。

5. 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6.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15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市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防指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部门和镇街。

3. 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值班。

4.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5.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 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驻区防指值班。

7.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5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8. 关成员单位行动:

(1)西湖交警大队负责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

(2)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督促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

(3)区民政局负责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4)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5区住建局负责组织、督促户外施工(作业)情况,落实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开展建筑工棚、城市危房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

6区城管局负责辖区内道路、高架、桥梁、河道等公用基础设施的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及时清除园林树木积雪,负责倒伏树木清除,保障道路畅通;督促广告公司、业主对户外广告落实检查,拆除违章广告,落实加固镂空等安全防护措施。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负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8卫健局负责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9)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10)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负责客运交通安全。

11各街道、社区基层,履行属地抗雪防冻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

12)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防雪抗冻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 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4. 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5. 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指导工作。

6.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7.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8. 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9.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10. 相关成员单位行动:

(1)区公安分局视情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2)区教育局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视情决定相关学校停课事宜。

(3)区民政局负责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4)区商务局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5)区住建局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或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6)区城管局落实环卫工人防雪抗冻工作,组织绿化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8)区卫健局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9)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景区内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户外旅游场所)。

(10)西湖交警大队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11)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协助做好滞留旅客的沟通、疏导、运输和服务等工作。

(12)各街道、社区基层组织落实、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温暖”帮扶救助活动。

(13)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防雪抗冻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 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 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 区防指指挥值班。

6. 区四套班子领导到镇街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 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9.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10. 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11. 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落实防雪抗冻工作。开展全民动员,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应急小分队支持重点地段的积雪清扫,防止积雪凝冰。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道路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12.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1时、15时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镇街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人武部、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各镇街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联通、移动、华数等相关单位,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该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抗雪办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八、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九、应急响应变更与结束

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影响情况的变化,区防指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救灾与重建

(一)发生灾害的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三)各镇街每年3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 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区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

2. 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 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二、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西湖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西政办〔20189)同时废止。


 

索引号

77664553-5/2020-1292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0-12-21 14:59

浏览次数:

为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区抗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冻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全区公共设施安全、正常、有序运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19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特修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3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 、《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19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湖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因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镇街、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西湖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 区抗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抗雪防冻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部署落实灾后恢复生产和建设工作。

2. 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区各职能部门、镇街抗雪防冻工作。区委区政府值班值守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事项报告、跟踪和处置协调工作。

区人武部:组织指挥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协调驻辖区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地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动员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区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宣传、发动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区数据资源局:负责保障抗雪防冻应急指挥系统,接入城管(河道)、气象(卫星云图)、农业农村(林水)、规划和自然资源(地质灾害)、文广旅体(风景旅游)等部门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相关数据接入。负责辖区内移动、电信、联通、华数等通信企业的衔接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避灾安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危化品的储存、经营及采矿区、尾矿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发改经信局:监督、指导各地除雪抗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和区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抗雪防冻工业用盐的组织供应,协调抗雪防冻期间电力、通信保障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指导各镇街做好抗雪防冻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在建、已建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人防设施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人防设施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督促、指导做好区属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负责做好危、旧房等构筑物的安全巡查、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做好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供水、供气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负责制订西湖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备案,指导全区农业防冻抗雪工作,全面排查农业生产设施和临时棚舍,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设施大棚的防风除雪抗冻和及时采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做好经济林、竹林、花卉苗木圃地、古树名木防雪抗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海塘、水库等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户外活动;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校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指导各主体做好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配合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财政承担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卫健局:负责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镇街卫生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的组织供应。

区民政局:负责掌握相关灾情信息,牵头做好老年人、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和救助安置工作;支持培育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负责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做好受灾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区管道路、桥梁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牌的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西湖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区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路面、树木积雪的清除等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负责做好各长途汽车站乘客安全运输和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及时播报客运交通信息,负责做好与省、市道路管理中心有关抗雪防冻的联络工作。

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供销联社:负责提前储备和协调抗雪防冻物资,随时接受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物资调配任务。做好农资淡季储备和灾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

西溪谷管委会、云栖小镇管委会、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美创中心:对所在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实行重点关注,如积雪等现象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镇街,并协助做好抗雪防冻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做好相关抗雪防冻物资储备。

西湖投资集团:负责做好所管辖单位的抗雪防冻组织工作,建立一支50-100人的应急救援机动队伍,配齐配足必要的装备。

之江经营管理集团、西湖文旅集团:负责做好所管辖单位的抗雪防冻组织工作。

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组织所属在建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做好相关抗雪防冻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抗雪防冻抢险设备、物资和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工作,为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机械设备和专业人员指导。

西湖供电分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党政机关、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成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合做好设置在所属范围内的水泥杆、路灯杆等相关设施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燃气保障和安全用气,确保居民、商户等正常燃气供应;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突发情况的抢修任务;负责加强燃气管道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燃气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

华数集团西湖分公司:负责向市民提供抗雪防冻相关信息、温馨提示等综合信息服务。

杭州电信公司西湖分公司、杭州移动公司西湖分公司、杭州联通公司西湖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保障抗雪防冻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讯畅通。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辖区抗雪防冻分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抗雪防冻工作,制订本级抗雪防冻预案。做好抗雪防冻设备、物资储备及抗雪防冻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根据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指令启动预案,具体组织辖区力量实施抗雪防冻工作,建立科学化、网络化抗雪救灾工作体系。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清除辖区内主、次干道及两侧人行道、街巷、桥梁、住宅、绿化(行道树)、公共厕所等设施的积雪。与本辖区道路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签订扫雪协议,并纳入门前新三包检查管理范围。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均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区抗雪办)

抗雪办设在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人武部、西湖交警大队、西湖城投集团分管负责人兼任。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等工作。

五、预警分级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米以上;6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时以上低于0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六、应急响应

各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 区抗雪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 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4. 抗雪办值班。

5. 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6.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15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市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防指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部门和镇街。

3. 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值班。

4.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5.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 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驻区防指值班。

7.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5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8. 关成员单位行动:

(1)西湖交警大队负责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

(2)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督促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

(3)区民政局负责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4)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5区住建局负责组织、督促户外施工(作业)情况,落实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开展建筑工棚、城市危房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

6区城管局负责辖区内道路、高架、桥梁、河道等公用基础设施的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及时清除园林树木积雪,负责倒伏树木清除,保障道路畅通;督促广告公司、业主对户外广告落实检查,拆除违章广告,落实加固镂空等安全防护措施。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负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8卫健局负责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9)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10)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负责客运交通安全。

11各街道、社区基层,履行属地抗雪防冻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

12)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防雪抗冻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 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4. 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5. 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指导工作。

6.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7.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8. 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9.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10. 相关成员单位行动:

(1)区公安分局视情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2)区教育局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视情决定相关学校停课事宜。

(3)区民政局负责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4)区商务局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5)区住建局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或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6)区城管局落实环卫工人防雪抗冻工作,组织绿化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8)区卫健局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9)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景区内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户外旅游场所)。

(10)西湖交警大队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11)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协助做好滞留旅客的沟通、疏导、运输和服务等工作。

(12)各街道、社区基层组织落实、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温暖”帮扶救助活动。

(13)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防雪抗冻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 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 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 区防指指挥值班。

6. 区四套班子领导到镇街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 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9.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10. 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11. 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落实防雪抗冻工作。开展全民动员,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应急小分队支持重点地段的积雪清扫,防止积雪凝冰。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道路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12.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1时、15时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镇街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人武部、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各镇街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联通、移动、华数等相关单位,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该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抗雪办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八、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九、应急响应变更与结束

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影响情况的变化,区防指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救灾与重建

(一)发生灾害的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三)各镇街每年3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 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区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

2. 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 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二、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西湖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西政办〔20189)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