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8-9/2020-1879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杭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8]2号),经研究,决定授予杭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授权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详见附件。

二、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定价权限 按《浙江省定价目录》中授权县人民政府定价的项目执行,同时授予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人民政府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收费定价权限。

三、本通告自 2018年8月1 日起施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杭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浙价法[20167号)同时废止。

附件:授权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

浙江省物价局

2018年6月3日

授权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

序号

定价项目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备注

1

养老服务

区、乡镇、街道投资的公办养老机构的基本服务收费(床位费和护理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


2

殡葬服务

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的使用及相关服务收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


3

文化旅游

区、乡镇、街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得景区门票(游览参观点)价格以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


区、乡镇、街道投资的列入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

4

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未实行招标的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00250238-9/2020-1879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杭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0-03-2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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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8]2号),经研究,决定授予杭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授权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详见附件。

二、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定价权限 按《浙江省定价目录》中授权县人民政府定价的项目执行,同时授予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人民政府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收费定价权限。

三、本通告自 2018年8月1 日起施行。《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杭州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浙价法[20167号)同时废止。

附件:授权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

浙江省物价局

2018年6月3日

授权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人民政府定价项目

序号

定价项目

定价内容

定价部门

备注

1

养老服务

区、乡镇、街道投资的公办养老机构的基本服务收费(床位费和护理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


2

殡葬服务

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的使用及相关服务收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


3

文化旅游

区、乡镇、街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得景区门票(游览参观点)价格以及配套交通服务收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


区、乡镇、街道投资的列入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

4

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未实行招标的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授权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