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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28-2/2020-1022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翠苑街道
统一编号
西湖区翠苑街道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5-26 17:44
浏览次数:
一、西湖区翠苑街道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抓好“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建设,指导开展党的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发展新党员工作,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街道办事处工作,积极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确保政令畅通,促进街道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4、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等宣传教育及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素质;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5、负责组织辖区人大代表选举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提案建议落实工作,领导人民武装、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协调辖区省、市、区属单位区域共建,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建设。
7、加强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8、组织管理和发展街道经济,制订街道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街道财政、平衡收支预算,监督、指导、协调街道和社区的经济工作。
9、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示范社区”活动;积极开展军警民共建、辖区单位联片共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技普及活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
10、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社区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1、加强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治安保卫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与归正人员帮教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加强城区管理,参与规划和建设、旧城改造、旧房拆迁和住宅建设验收工作,监察、督促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13、积极开展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和协助做好社区服务、社会救济、帮扶救助、拥军优属、殡葬改革、精神卫生等工作。
14、协助职能部门抓好义务教育和成人教育。
15、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市政建设管理、房产管理、工商、物价、统计、税收、征兵、环保、防空、防火、防台、防汛、防震、抢险救灾等工作。
16、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离退休人员管理、社区教育、老龄和残联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翠苑街道单位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下属公共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和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单位预算。
二、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翠苑街道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收支总预算 22610.50 万元。
(二)关于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收入预算22610.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10.50万元,占 93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00.00万元,占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 0 %。
(三)关于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支出预算22610.5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3.72万元、国防支出33.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48.46万元、教育支出82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2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36.94万元、农林水支出26.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3.40、预备费支出2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146.67万元,占 23 %,(其中:人员支出1581.13万元,占7% ;公用支出3565.54万元,占16 %)。项目支出17463.83万元,占 77 %。
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
(四)关于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010.5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10.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3.72万元、国防支出33.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48.46万元、教育支出820.0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2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0.3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0.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36.94万元、农林水支出26.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3.40万元、预备费支出 200.00 万元。
(五)关于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10.50万元, 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增加2459.95万元,主要是用于街道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273.72万元,占15.58 %;国防支出(类)33.65万元,占0.16 %;公共安全支出(类)2648.46万元,占12.61%;教育支出(类)820.00 万元,占3.90%;科学技术支出(类)820.00万元,占3.9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27.80万元,占,0.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70.36 万元,占7.47%;卫生健康支出(类)1340.16万元,占6.38%;城乡社区支出(类)8336.94万元,占39 .68%;农林水支出(类)26.00万元,占,0.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1600.00万元,占7.6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13.40万元,占1.02%;预备费支出(类) 200.00 万元,占0.95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督查及代表活动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126.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6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维护、物管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00.0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预留改革。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50.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普查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63.9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工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1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工作检查、办案等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18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商稳商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126.5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417.00万,主要用于区域共建、党建宣传及群众团体工作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519.9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理经费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33.65万元,主要用于国防规范化建设、人武征兵等。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640.00万,主要用于派出所房屋租赁和慰问等工作经费。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876.06万,主要用于法制、禁毒宣传、平安建设、联动平台和司法工作经费。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1132.40万,主要用于巡防安保、部队拥军慰问、综治维稳等工作经费。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区配套教育统筹资金。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慰问工作经费。
(1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工作经费。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投入及科技企业扶持等经费。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27.8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文化站文化家园及群众文化活动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07.6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等事务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549.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2.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7.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8.4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工作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6.7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创建充分就业工作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3.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拥军优属双拥等工作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3.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困难补助工疗站等事业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联村结对扶贫支出。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64.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照护等工作经费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800.00万元,主要用于区配套卫生统筹资金。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303.4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院和应急工作等经费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55.6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等经费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5.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6.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341.4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物业提升管理、垃圾清运、环境整治等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823.3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五水共治”、绿化养护、道路分类保洁等支出。
(40)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5172.2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管理经费、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6.0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自然灾害减灾防灾支出。
(4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1600.00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企业扶持经费支出。
(4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80.4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宣传等经费支出。
(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133.00万元,主要用于消防设施更新、安全管理工作等经费支出。
(45)预备费(类)预备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紧急项目的预备调整。
(六)关于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46 .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58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6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翠苑街道2020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9 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5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出国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或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翠苑街道单位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翠苑街道单位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67.1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9.50万元,增长6.03%,主要是因为机关支出结构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翠苑街道单位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翠苑街道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度翠苑街道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863.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有50个,分别为城建城管项目等。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