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
发布时间:2020-05-26 1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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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园林绿化、人防(民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辖区范围内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和政策,牵头组织拟订相关方案、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统筹全区城建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年度城建建设计划,统筹协调、指导推进辖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方案研究,参与全区城建项目规划、方案会审。

3.按权限统筹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监督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按权限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地下综合利用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管线)、电网、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

4.按权限负责辖区建筑行业管理、建筑市场监管,组织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工作。

5.按权限负责建筑、市政公用建设项目工程相关审批、备案、监管。按权限负责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装饰工程的监督管理、核发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

6.按权限统筹推进辖区内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和审核、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管理和处置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工作。

7.按权限组织实施房产市场调控,指导房产交易、住房租赁管理。按权限办理之江度假区区域内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产交易资金监管及房屋交易、房产测绘、楼盘表和房屋面积、房产档案、房产经纪、物业维修基金及保修金归集和使用等管理事项。

8.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指导既有房屋功能提升与综合改造,指导辖区城乡危房治理改造、直管公房的修缮工作,指导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9.按权限指导、监督、协调建成区内绿地系统规划、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按权限负责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并监督实施,指导建成区内公园绿地的设计、建设工作,牵头绿化养护管理、建成区内名木古树保护及其它各类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指导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全区园林绿化保障工作,牵头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辖区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修缮维护管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住建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杭州市西湖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杭州市西湖区房地产监察大队、杭州市西湖区城建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房产交易(物业基金)服务中心、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投标服务中心、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服务中心、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园林绿化发展中心单位预算。

二、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住建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建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9118.92万元。

(二)关于住建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0年收入预算911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18.92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住建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0年支出预算9118.9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80.39万元、农林水支出22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767.40万元,占52.28%,(其中:人员支出4273.55万元,占89.64%;公用支出493.85万元,占10.36%)。项目支出4351.52万元,占47.72%。

(四)关于住建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住建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18.9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18.92万元;支出包括(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80.39万元、农林水支出220.00万元。

(五)关于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18.92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执行数增加20992.19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008.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0.32万元,占4.06%;卫生健康支出(类)148.21万元,占1.63%;城乡社区支出(类)8380.39万元,占91.90%;农林水支出(类)220.00万元,占2.4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77.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体检费、活动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务41.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体检费、活动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67.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83.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47.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00.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260.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3297.80万元,主要用于交易所定补、房管站定补经费、办公楼租金物业费、市权下放各类审价费专家评审费、基建管理费、质监站经费、房产信息系统维护费、环整办经费、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经费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事务339.32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1148.82万元,主要用于征收办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绿化养护经费,环整办的公用经费、宣传费、房租、违法建设航空监测等。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事务1223.42万元,主要用于之江基础中心、之江招投标中心、之江物业基金中心、之江农居建管中心、城建服务中心、园林绿化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事务1110.07万元,主要用于之江质安站、西湖质安站、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1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事务2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方综合验收费用及第三方水质检测费用、治理设施运维保障经费等。

    (六)关于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67.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7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3.85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住建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0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3万元,增长73.61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0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要求拟安排2人出国考察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8.33%。主要用于接待外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指导、业务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考察方自行安排为主。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住建局本级等一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3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7.89万元,下降13.66%,主要原因是退休及调出等人员的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住建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住建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0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度住建局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5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有38个,分别为市权下放各类审价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费、质监站行政执法检测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费用、办公楼租金、物业管理费、环整办专项经费、交易所房管站定补经费、绿化养护经费、档案整理保管经费、信息化系统维护费、基建管理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第三方节能量核定机构招标经费项目等。

5、其他需公开的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住建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