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0-3/2020-01657 文号: 灵办〔2022〕25号
公布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灵隐街道 统一编号:
 
 
灵隐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所造成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的救助体系和应急运行机制,利用各类救助资源,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灾害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杭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西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台风、浓雾、冰雹、暴雪、强寒流等气象灾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满足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不发生因灾饿死、冻死人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如下:

1、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原则。自然灾害的救助由街道牵头,社区和相关科室分工负责,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所在社区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立刻上报街道以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灾情排查和救灾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办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灾的有关手续从快、从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基本情况

灵隐街道地处杭州市区西北部、黄龙商务圈核心地带,毗邻西湖风景区,东起曙光路、杭大路与北山街道为邻,西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南以灵隐路为界,北至天目山路。辖区面积6平方公里,居民户1.44万户,常住人口约4.1万人,所辖东山弄、浙大求是、曙光、庆丰、玉泉、黄龙、一一七等7个社区以及黄龙、庆丰、玉泉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启动条件

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干旱、暴雨、台风、浓雾、冰雹、暴雪、强寒流等气象灾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五、组织机构

根据灾害程度,对应建立灾害救助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确定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按照分工开展救灾工作。街道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下设一办七组:即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和查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抢险保卫组、接收捐赠组、宣传报道组以及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查灾核灾组。由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街道公共服务办及各社区灾害信息员组成 。主要职责:全面了解救灾预案、转移安置点及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伤病、死亡和失踪人员情况以及道路、桥梁、水塘等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查灾结束后,应及时写好全面的查灾报告。

(二)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主任任组长,党政办、公共服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指导各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医疗卫生组。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服务办以及玉泉市场监管所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四)抢险保卫组。由街道分管综治副书记任组长,平安建设办、玉泉派出所、北山派出所、北山交警中队、街道人武部相关人员及应急小分队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资发放、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接收捐赠组。由街道党政办主任任组长,成员由街道党政办以及公共服务办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根据灾情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由街道宣传委员任组长,成员由各社区宣传报道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

(七)监督检查组。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纪工委及社区纪委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科室、各社区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应急准备和反应

(一)各相关科室应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或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段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督促,制定危险地域群众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的应急预案。

(二)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共服务办等相关科室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由街道根据灾情统一进行调拨和安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掌握好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的数量及分布。街道公共服务办要备足备齐灾区群众日常所需的物资,公共管理办要协调落实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做到反应快、拉得出、调得动。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各部门应快速反应

1、社区应迅速调查核实灾害、灾情,及时将灾害发生的具体地址、灾情等信息上报街道及相关部门。

2、街道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3、派出工作组到灾区帮助指导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下拨救灾应急款,安排救灾物资。

4、向上级报告灾情,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援,按规定举行灾情发布会。

七、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保障

(一)要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街道预算,落实应急资金及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二)街道财政应会同相关科室及社区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分配方案,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社区做好救灾款使用、发放工作。

(三)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区域发展办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并将公示的有关材料报区应急管理局,防止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八、应急响应

(一)一般自然灾害响应流程。在接到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的信息后,街道公共服务办应在2小时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尽快派遣工作组,及时进行灾情核实,并将核定灾情报告区应急管理局。

(二)重特大自然灾害响应流程。街道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信息后应迅速启动本预案,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8:30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同时组织人员,安排应急款和救灾物资到灾区,安置灾民生活。灾情稳定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灾情上报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

九、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一)预警预报和信息共享

1、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要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通报。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街道、社区应做好应急准备,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1)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需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口粮救济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社区对于辖区内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公共服务办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街道公共服务办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及灾情数据汇总工作,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街道、社区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将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并向街道公共服务办报告。街道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3、灾情核定。配合民政、科技、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人员和专家,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查。在此基础上进行会商,核定灾情。

4、台帐管理。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灾区的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十、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1、街道相关科室前往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在灾害受损较重年份,根据灾民困难程度和各地情况,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并将区应急管理局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灾民的基本生活救济。

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街道公共服务办组织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款。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由街道牵头组织实施。

1、社区应迅速核定灾情,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街道公共服务办在规定工作日内将因灾倒塌房屋等损失情况报区应急管理局。房屋恢复重建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相帮、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倒房户的恢复重建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2、卫生防疫部门帮助灾区救治伤病人员,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必要时派医疗卫生人员前往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3、街道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应的救灾资金和物资,做好社区各类公益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十一、做好减灾、避灾的宣传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减灾活动,减灾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对灾害知识、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助、保险等常识的宣传,普及减灾知识,加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技能,提高社区群众避灾自救能力,从而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十二、附录

1、灵隐街道防汛防台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方案

2、灵隐街道应急救助指挥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3、灵隐街道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名单

    附件1:

灵隐街道防汛防台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方案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灵隐街道防汛防台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灵隐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街道范围内突发性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时转移安置人员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挥体系

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组织、协调,街道防指办成员单位、各安置点秩序维护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部门和后勤保障工作部门按《预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上传下达”工作,确保指令畅通。

安置点秩序维护由各社区及牵头单位负责,在各安置点组建“现场指挥小组”。指挥小组组长由安置点秩序维护牵头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安置点秩序维护部门、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街道、社区和安置点所属单位共同组成。

安置点的各类信息反馈和报送,统一由安置点“现场指挥小组”与区防汛办联系,确保信息交换渠道畅通。

三、安置点设置

全街道设4个指定转移安置点,可安置人员约400人:

序号

安置点

可安置人数()

1

杭州市第十五中学

100

2

求是教育集团浙大附小

100

3

外东山弄16

100

4

黄龙世纪苑地下工程

100

在各社区辖区内的人员,由各社区避灾安置场所负责安置,并有具体相应的安置预案。

四、人员接收和撤离

1、接收准备。在启动转移方案后,各安置点的牵头单位和秩序维护部门、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社区、安置点所属单位等各现场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安置点,组建“现场指挥小组”,召开现场指挥小组会议,明确各协同单位的责任,并迅速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划分好安置区域,设置好指示标牌,确保安置场所安全、畅通。

2、人员接收。在建工地人员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统一组织转移;临时过渡房、危旧房屋的居民由所属社区负责组织转移至安置点。各安置点划分好相应的区域,引导转移安置人员进入指定位置,做好人数统计、物资发放、安抚情绪、发布通知、传达台风讯息。

3、人员撤离。在接到区防指的撤离通知后,安置点现场指挥小组要有序地组织人员撤离,做好人员撤离的秩序维护、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确保撤离人员安全。

五、安置点管理

1、安置点的秩序维护

负责安置点秩序维护人员由区防指办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项目单位、安置点所属单位等组成,现场安保人员由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和街道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1)杭州市第十五中学(约100人):由庆丰社区牵头,按街道防指办要求到指定安置点做好人员安置点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2)杭州市教育集团浙大附小(约100人):由浙大求是社区牵头,按街道防指办要求到指定安置点做好人员安置点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3)外东山弄16号(约100人):由东山弄社区牵头,按街道防指办要求到指定安置点做好人员安置点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4)黄龙世纪苑地下工程(约100人):由黄龙社区牵头,按街道防指办要求到指定安置点做好人员安置点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5)由玉泉派出所牵头,在每个安置点各派2名公安干警,行政执法大队协助配合各派2名队员,负责安置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安置点学校安排4名保安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街道防指办在每个安置点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工作;

(7)各安置点的项目施工单位分别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护本部门转移人员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2、安置点的相关保障

器材保障:每个安置点应配备1台应急照明设备,用于夜间停电时应急照明。配备2只喊话器,用于安置现场工作人员发布通知、维护现场使用。

饮食保障:按照“统一保障”与“属地保障”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为安置点配备一定的食物和饮用水,重点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转移人员的饮食保障原则上由社区及相关单位自行解决。各安置点要积极整合避灾安置点周边资源,依托学校食堂、水电维修部门做好安置现场的饮用水供应、水电维修等保障工作。

居住保障:各安置点按照实际安置人数,由社区给每名转移安置人员配发一张草席和棉被等生活用品,必要时可统一调配使用,其它个人生活必需品由转移人员自带。

3、安置点的善后工作

各安置点在转移人员完全撤离后,要积极做好安置点的卫生清洁、场地整理工作,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安置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要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情况工作总结并报街道公共服务办。

 

    附件2:

灵隐街道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为了切实做好街道辖区防灾减灾工作,街道经研究决定,成立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   宏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孙   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孟明星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何建民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任徐雷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宋   静   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   雷   街道党工委委员、玉泉派出所所长

                 葛觉闽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温小云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张   梁   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辛晓荣   街道党建办负责人

               方小虎   街道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郑   云   街道公共服务办主任

               刁金锋   街道平安建设办主任

               沈   炜   街道区域发展办主任

              陈建英   东山弄社区主任

              陈正伟   求是社区主任

             余丹暇   曙光社区主任

             张   欣   玉泉社区主任

             俞   峰   庆丰社区主任

             徐成章   黄龙社区主任

             陈卫芬   一一七社区党委副书记

             金祁鸣   玉泉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施沛良   庆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周建荣   黄龙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由郑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街道防灾减灾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附件3:

灵隐街道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名单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灵隐街道

梅亦文

街道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3675862777

东山弄社区

鞠园园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8658862602

浙大求是社区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3646844542

曙光社区

徐灶仙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8368011852

庆丰社区

周宇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5868156530

黄龙社区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8957159167

玉泉社区

蔡晨琪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8357151530

一一七社区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3588178067

 

索引号

00250230-3/2020-01657

文号

灵办〔2022〕25号

公布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灵隐街道

统一编号

灵隐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0-07-3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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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所造成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的救助体系和应急运行机制,利用各类救助资源,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灾害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杭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西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台风、浓雾、冰雹、暴雪、强寒流等气象灾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满足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不发生因灾饿死、冻死人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基本原则如下:

1、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原则。自然灾害的救助由街道牵头,社区和相关科室分工负责,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所在社区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立刻上报街道以及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灾情排查和救灾工作。

3、因地制宜,急事急办原则。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涉及救灾的有关手续从快、从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基本情况

灵隐街道地处杭州市区西北部、黄龙商务圈核心地带,毗邻西湖风景区,东起曙光路、杭大路与北山街道为邻,西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南以灵隐路为界,北至天目山路。辖区面积6平方公里,居民户1.44万户,常住人口约4.1万人,所辖东山弄、浙大求是、曙光、庆丰、玉泉、黄龙、一一七等7个社区以及黄龙、庆丰、玉泉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启动条件

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干旱、暴雨、台风、浓雾、冰雹、暴雪、强寒流等气象灾害;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其他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五、组织机构

根据灾害程度,对应建立灾害救助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确定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按照分工开展救灾工作。街道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下设一办七组:即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和查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抢险保卫组、接收捐赠组、宣传报道组以及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查灾核灾组。由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街道公共服务办及各社区灾害信息员组成 。主要职责:全面了解救灾预案、转移安置点及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全面了解因灾造成的伤病、死亡和失踪人员情况以及道路、桥梁、水塘等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查灾结束后,应及时写好全面的查灾报告。

(二)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主任任组长,党政办、公共服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指导各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医疗卫生组。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服务办以及玉泉市场监管所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四)抢险保卫组。由街道分管综治副书记任组长,平安建设办、玉泉派出所、北山派出所、北山交警中队、街道人武部相关人员及应急小分队为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物资发放、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接收捐赠组。由街道党政办主任任组长,成员由街道党政办以及公共服务办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根据灾情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安排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由街道宣传委员任组长,成员由各社区宣传报道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

(七)监督检查组。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纪工委及社区纪委相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科室、各社区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应急准备和反应

(一)各相关科室应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或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段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督促,制定危险地域群众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的应急预案。

(二)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共服务办等相关科室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备足各类救灾物资。救灾物资由街道根据灾情统一进行调拨和安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掌握好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可动用医疗队的数量及分布。街道公共服务办要备足备齐灾区群众日常所需的物资,公共管理办要协调落实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做到反应快、拉得出、调得动。

(三)发生自然灾害时,各级各部门应快速反应

1、社区应迅速调查核实灾害、灾情,及时将灾害发生的具体地址、灾情等信息上报街道及相关部门。

2、街道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3、派出工作组到灾区帮助指导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下拨救灾应急款,安排救灾物资。

4、向上级报告灾情,根据需要请求上级支援,按规定举行灾情发布会。

七、应急救灾经费和物资保障

(一)要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街道预算,落实应急资金及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二)街道财政应会同相关科室及社区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分配方案,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社区做好救灾款使用、发放工作。

(三)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共服务办、区域发展办等相关科室要加强对抗灾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监督,并将公示的有关材料报区应急管理局,防止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八、应急响应

(一)一般自然灾害响应流程。在接到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的信息后,街道公共服务办应在2小时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尽快派遣工作组,及时进行灾情核实,并将核定灾情报告区应急管理局。

(二)重特大自然灾害响应流程。街道在接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信息后应迅速启动本预案,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8:30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同时组织人员,安排应急款和救灾物资到灾区,安置灾民生活。灾情稳定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灾情上报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

九、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一)预警预报和信息共享

1、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要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通报。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街道、社区应做好应急准备,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1)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需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口粮救济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等。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社区对于辖区内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公共服务办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街道公共服务办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及灾情数据汇总工作,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街道、社区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将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并向街道公共服务办报告。街道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3、灾情核定。配合民政、科技、国土资源、农业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人员和专家,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查。在此基础上进行会商,核定灾情。

4、台帐管理。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灾区的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十、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

1、街道相关科室前往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在灾害受损较重年份,根据灾民困难程度和各地情况,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并将区应急管理局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灾民的基本生活救济。

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街道公共服务办组织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款。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由街道牵头组织实施。

1、社区应迅速核定灾情,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街道公共服务办在规定工作日内将因灾倒塌房屋等损失情况报区应急管理局。房屋恢复重建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相帮、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倒房户的恢复重建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2、卫生防疫部门帮助灾区救治伤病人员,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运动,必要时派医疗卫生人员前往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3、街道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应的救灾资金和物资,做好社区各类公益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十一、做好减灾、避灾的宣传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减灾活动,减灾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对灾害知识、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助、保险等常识的宣传,普及减灾知识,加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技能,提高社区群众避灾自救能力,从而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十二、附录

1、灵隐街道防汛防台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方案

2、灵隐街道应急救助指挥机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3、灵隐街道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名单

    附件1:

灵隐街道防汛防台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方案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灵隐街道防汛防台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灵隐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街道范围内突发性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时转移安置人员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挥体系

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组织、协调,街道防指办成员单位、各安置点秩序维护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部门和后勤保障工作部门按《预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上传下达”工作,确保指令畅通。

安置点秩序维护由各社区及牵头单位负责,在各安置点组建“现场指挥小组”。指挥小组组长由安置点秩序维护牵头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安置点秩序维护部门、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街道、社区和安置点所属单位共同组成。

安置点的各类信息反馈和报送,统一由安置点“现场指挥小组”与区防汛办联系,确保信息交换渠道畅通。

三、安置点设置

全街道设4个指定转移安置点,可安置人员约400人:

序号

安置点

可安置人数()

1

杭州市第十五中学

100

2

求是教育集团浙大附小

100

3

外东山弄16

100

4

黄龙世纪苑地下工程

100

在各社区辖区内的人员,由各社区避灾安置场所负责安置,并有具体相应的安置预案。

四、人员接收和撤离

1、接收准备。在启动转移方案后,各安置点的牵头单位和秩序维护部门、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社区、安置点所属单位等各现场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安置点,组建“现场指挥小组”,召开现场指挥小组会议,明确各协同单位的责任,并迅速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划分好安置区域,设置好指示标牌,确保安置场所安全、畅通。

2、人员接收。在建工地人员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统一组织转移;临时过渡房、危旧房屋的居民由所属社区负责组织转移至安置点。各安置点划分好相应的区域,引导转移安置人员进入指定位置,做好人数统计、物资发放、安抚情绪、发布通知、传达台风讯息。

3、人员撤离。在接到区防指的撤离通知后,安置点现场指挥小组要有序地组织人员撤离,做好人员撤离的秩序维护、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确保撤离人员安全。

五、安置点管理

1、安置点的秩序维护

负责安置点秩序维护人员由区防指办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项目单位、安置点所属单位等组成,现场安保人员由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和街道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1)杭州市第十五中学(约100人):由庆丰社区牵头,按街道防指办要求到指定安置点做好人员安置点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2)杭州市教育集团浙大附小(约100人):由浙大求是社区牵头,按街道防指办要求到指定安置点做好人员安置点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3)外东山弄16号(约100人):由东山弄社区牵头,按街道防指办要求到指定安置点做好人员安置点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4)黄龙世纪苑地下工程(约100人):由黄龙社区牵头,按街道防指办要求到指定安置点做好人员安置点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5)由玉泉派出所牵头,在每个安置点各派2名公安干警,行政执法大队协助配合各派2名队员,负责安置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安置点学校安排4名保安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街道防指办在每个安置点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工作;

(7)各安置点的项目施工单位分别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护本部门转移人员的秩序维护和帮扶工作。

2、安置点的相关保障

器材保障:每个安置点应配备1台应急照明设备,用于夜间停电时应急照明。配备2只喊话器,用于安置现场工作人员发布通知、维护现场使用。

饮食保障:按照“统一保障”与“属地保障”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为安置点配备一定的食物和饮用水,重点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转移人员的饮食保障原则上由社区及相关单位自行解决。各安置点要积极整合避灾安置点周边资源,依托学校食堂、水电维修部门做好安置现场的饮用水供应、水电维修等保障工作。

居住保障:各安置点按照实际安置人数,由社区给每名转移安置人员配发一张草席和棉被等生活用品,必要时可统一调配使用,其它个人生活必需品由转移人员自带。

3、安置点的善后工作

各安置点在转移人员完全撤离后,要积极做好安置点的卫生清洁、场地整理工作,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安置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要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情况工作总结并报街道公共服务办。

 

    附件2:

灵隐街道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为了切实做好街道辖区防灾减灾工作,街道经研究决定,成立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   宏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孙   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孟明星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何建民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任徐雷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宋   静   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   雷   街道党工委委员、玉泉派出所所长

                 葛觉闽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温小云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张   梁   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辛晓荣   街道党建办负责人

               方小虎   街道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郑   云   街道公共服务办主任

               刁金锋   街道平安建设办主任

               沈   炜   街道区域发展办主任

              陈建英   东山弄社区主任

              陈正伟   求是社区主任

             余丹暇   曙光社区主任

             张   欣   玉泉社区主任

             俞   峰   庆丰社区主任

             徐成章   黄龙社区主任

             陈卫芬   一一七社区党委副书记

             金祁鸣   玉泉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施沛良   庆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周建荣   黄龙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办,由郑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街道防灾减灾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附件3:

灵隐街道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名单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灵隐街道

梅亦文

街道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3675862777

东山弄社区

鞠园园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8658862602

浙大求是社区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3646844542

曙光社区

徐灶仙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8368011852

庆丰社区

周宇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5868156530

黄龙社区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8957159167

玉泉社区

蔡晨琪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8357151530

一一七社区

 

社区帮扶救助工作人员

1358817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