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20-02019 文号: 西政办〔2020〕36号
公布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20-0005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0〕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21年6月,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的建设目标。2023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配合省、市完成“无废城市”验收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生活垃圾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1.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总量,制定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控制目标,分解并落实各镇街、重点单位减量、控量任务与责任,并开展现场减量设施试点。至2021年6月,实现全区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定期开展垃圾减量工作考核,综合应用考核结果(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考评办)。至2021年6月,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2.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提升生活垃圾清洁直运能力,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至2020年底,全区生活垃圾清洁直运体系优化,加强全区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完善生活小区可回收物蓝桶收运体系,增加餐饮企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餐盒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专线3条(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商务局、西湖环境集团)。推动大件、园林、装修垃圾清运规范化,由区城管局牵头引导各镇街设置建立统一堆放点并集中管理,西湖环境集团定期清运。至2021年6月,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运收系统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将生活小区等建设项目中生活垃圾投放点、集置点(垃圾房)建设内容纳入建设项目批复要件及施工设计审查内容(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3.拓宽可回收物收运范围。持续推广可回收物上门回收模式,丰富回收预约途径,足额配置人员,形成覆盖全区的全方位回收网络。提升全区190个“鲸灵”回收屋运营工作,至2020年底,新增2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区商务局)。

4.规范有害垃圾存储与处理。至2020年底,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完成辖区内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中转站)建设,建立有害垃圾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5.加快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开展区级易腐垃圾资源化应急处置中心建设1处。为保障垃圾清运、环卫作业、抗雪防冻等车辆的停放和维修保养以及应急物资的存放,开展区级停保基地建设1处。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及末端处置的规划布点及建设2处(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环境集团)。

6.实现管理水平信息化。建立全链条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云端数据管理;推动环卫车辆清转运监控、环卫智能称重、进场在线计量一体化;建立统一云端管理平台,处置环节实施管控。建设全方位服务平台,完善预约回收服务,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开展立体化数据分析,优化垃圾回收线路,精细化考核要求(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

(二)促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与消纳

1.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建筑建设,至2021年6月,全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牵头部门:区住建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单位管理职责与各建筑垃圾处置要求,加强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行为。大型工地拆房建筑垃圾采用就地资源化利用、第三方企业运输至分拣场地(资源化利用点位)分类堆放或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局)。明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向,加强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市政、水利、绿化、公建等政府投资工程中的推广使用。至2021年6月,辖区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明确辖区第三方企业运营资质,补齐点位审批手续,按照“规模化、现代化、生态化、产业化、市场化”要求,由相关部门牵头,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与场地监管。加强综合治理,结合信息化手段对渣土场地实施管控,全力打击各种违反规定的渣土运输、偷倒等行为,确保专场专用(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规范渣土车辆运输,严格查处超速超载、抢闯信号、不按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结队行驶等违规行为。制定合理的运输收费体系,各工地参照标准开展渣土运输招投标(牵头部门:西湖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执法大队)。加强辖区内余杭塘河渣土码头管理,通过码头装卸行为实时监控、渣土运输船舶安装监控摄像头、执法人员定期巡查等措施,消除渣土码头转运混乱、渣土倾倒随意等污染周边环境的行为(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

3.挖掘辖区消纳潜力。保障重点工程渣土消纳及日常管控,进一步扩大辖区渣土消纳能力,制定年度消纳场地建设计划,通过论证调研等方式,将符合要求的场地投入渣土消纳使用,保障辖区内重点项目的渣土消纳,推动辖区内新渣土消纳场选址论证与建设,至2021年6月,完成新渣土消纳场地建设或选址9处(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

(三)保障工业固体废物产处规范性与系统性

1.推进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充分贯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原则,全面推进辖区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通过传统工业用地提升改造,引入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优质项目,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通过选取资源利用率高、排污量少工艺、设备,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至2021年6月,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保持稳定(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明确废物处置去向,解决小微企业收运问题。摸清辖区内产废底数,清查辖区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种类、产生数量、处置去向统计与信息化填报,定期更新上报。指导辖区内小微产废企业开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信息系统填报等相关管理工作。至2020年底前,部署启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工作。至2021年6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以上,培育形成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2家以上(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推动污泥处置规范化。有序推进辖区各类污泥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置规模10万m3/d)污泥原处置单位2020年底即将停运,由监管单位督促企业在2020年底前明确处置去向。之江净水厂(处置规模8万m3/d)建成投运前需明确污泥处置去向。至2021年6月,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到100%(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之江城投集团)。由监管单位牵头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污泥产生情况调查。确定各医疗机构污泥处置要求与监管要求。毒性或感染性污水处置后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他污泥作为一般工业废物统一处置(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探索污泥处置新途径。推动污水处理厂及其他污泥产生单位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对污泥进行现场处置,减少运输过程污染风险(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

(四)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合法性与安全性

1.加强源头减量与防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等内容,从严控制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建设项目,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场所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及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企业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改善管理,解决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回收难问题,保证危险废物符合回收处置要求且有合法去向(牵头单位: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经信局)。

2.落实危废处置及时性。加强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危险废物及时处置。无法自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并将委托处置单位上报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处置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业运输车辆上门回收,并按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2021年6月,辖区内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稳定达到100%(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落实汽修危废专项处置。梳理辖区内汽修企业数量,清查各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清单,探索具有西湖特色的汽修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模式。至2021年6月,辖区内汽修危险废物100%监管与安全转移(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4.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智慧化。延续现有医疗废物智慧化管理模式,在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箱收集点建设与信息化平台建设全覆盖基础上,其他中小医疗机构通过自行升级或纳入“小箱进大箱”服务,实现智慧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处置,推动医疗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至2021年6月,辖区内医疗机构智慧化监管比例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达到10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商务局)。

5.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夯实实验室废弃物产生者主体责任,探索实施实验室废弃物备案制度。摸清辖区内检测机构等实验室废弃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各产废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核查,梳理单位内实验室废弃物产生环节、产生种类、产生数量、储存设施与委托处置情况。至2021年6月,各单位将备案核查报告上交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备案(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建立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置体系。各单位根据废弃物产量建设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设施,建立废弃物定期、统一收运转移体系。根据废弃物内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规范化处置。至2021年6月,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五)探索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1.加强农药化肥管理,控制农业废弃物产量。围绕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行化肥定额制工作,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通过采取技术物资补贴方式,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带动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种植主体综合采用缓(控)释肥、配方肥、高效新型液态肥料等化肥减量技术及应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等土壤培肥技术。至2021年6月,实现辖区内年度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进程,推动全区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至2020年底,全区涉农乡镇主要食用农产品中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达到60%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2.提升农业废弃物定点收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农药瓶、农药袋)回收储运体系,降低农业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保证双浦、龙坞农药废弃物回收点位稳定运行,实行统一登记回收,回收价格由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回收后农业废弃包装物于双浦镇仓库统一堆放,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回收频率由第三方定期回收。至2021年6月,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3.鼓励秸秆收集,拓展秸秆综合利方式。严格落实秸秆禁燃。通过“全面告知,全面落实,全面督查”,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力度。加快补齐秸秆综合利用短板,开展集约化秸秆收储网点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业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项目,发挥秸秆转化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实现秸秆资源转化升值。至2021年6月,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4.落实其他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辖区除规模化种植外基本无散户种植,仅使用设施农膜,无地膜使用。现阶段设施农膜暂未达到更换周期,待农膜到使用年限,由种植企业组织第三方回收至辖区外处置。至2021年6月,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按畜禽禁养长效管理办法加强监管,严禁辖区内饲养畜禽。进一步保障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双浦镇、转塘街道、留下街道、三墩镇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投入2个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池处置,每次处理后对处理池及场地进行消毒,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无害化处理池的监管。规范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置,动物诊疗机构病死动物尸体需无害化处理,委托第三方处置的需明确处置单位。至2021年6月,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

(六)坚决落实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1.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2.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至2020年底,区内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镇污水处理“三个率”(运行率、负荷率、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落实区内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设施,落实污泥处置消纳场所,稳定污泥出路,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加快污水主干管建设进程,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km。至2021年6月,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3.落实“污水零直排”创建要求。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为基础,持续推进全面彻底的污水纳管和严格的雨污分流,基本实现全区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至2020年底,完成“污水零直排”镇街创建2个(双浦镇、转塘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建设60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27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区治水办、区住建局)。

(七)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1.拓宽“工业废气”治理领域,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继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废气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淘汰相对落后产能企业,淘汰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淘汰过剩产能,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深化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过程废气清洁排放改造。针对夏季臭氧及秋冬季PM2.5污染现状,制定辖区专项治理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实施露天大规模使用有机溶剂、外立面改造等涉“VOCs”排放错时生产减排行动,对违规施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至2021年6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2.突出加强治理攻坚“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控精细化。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各项措施,落实专人管理。各类工地按照规定落实湿法作业,在安全的前提下确保作业面湿润。各类工地内或施工单位管养范围内的裸土、砂石料等扬尘源,应使用环保型土工布进行有效覆盖,有条件的进行绿化;加强运输渣土、物料等抛洒问题治理,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扬尘进行有效覆盖与控制(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统筹完善“城乡排气”治理机制,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结合城市更新过程中规划明确的商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补齐城市人口密集区域餐饮配套用房不足的短板。持续开展现有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干洗行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进一步深化废气治理,提升行业整体环保水平。深化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比例达到50%。(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4.推进数字化治气,提高智慧管理工作水平。继续开展工地、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运维监管和比对监测,实施平台预警和控尘设施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推进渣土码头扬尘在线监测工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三、工作安排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安排分为六个阶段:

(一)方案编制(2020年3月-2020年6月)

收集相关基础资料,明确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各部门职责,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专项组工作计划编制(2020年7月-2020年8月)

由组长单位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落实各专项小组重点任务,编制小组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完成考核指标。

(三)动员布置(2020年7月-2020年8月)

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布置“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压实工作责任。

(四)推进阶段(2020年8月-2021年6月)

根据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各项指标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

(五)创建验收(2021年7月-2021年9月)

对照指标体系进行查漏补缺,总结各项工作成效,整理台账资料,全面做好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迎检工作,完成省级“无废城市”创建。

(六)巩固阶段(2021年10月-2023年)

巩固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成果,协助省市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西湖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西湖”建设)委员会下,成立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府办分管副主任、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办公室下设七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牵头各相关领域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围绕“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补齐短板,落实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系。建立明确的任务清单及其配套的项目清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其中,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职责,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积极联动,定期更新任务实施进度,推进工程项目审批与建设;镇街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建设,实现全区90%以上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落实监管责任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属地监管作用,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对工作任务未完成、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保证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四)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健全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强化日常统计和综合评估。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及动态跟踪督查,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建立反馈整改机制。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区直属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将“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五)加大要素投入

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财政、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全区“无废城市”建设。

(六)营造“无废”氛围

强化“无废城市”知识培训,提升发展“无废城市”理念推进能力,减少固体废物相关环境污染事件数量。推动信息公开,健全舆情应对机制,紧密集合新媒体计技术,通过面向公众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全域“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提升全民素养,形成“无废”理念。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度持续提升。

本方案自2020年8月31日起施行,由西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分解表

2.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主要实施任务分解表

3.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分解表

序号

目标

指标内容

目标值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1             

产废无增长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零增长或负增长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各镇、街道(以下各项指标同,不再重复列出)


2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5%

区发改经信局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西湖区无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建设要求

3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

100%

区发改经信局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

西湖区内无工业园区

4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零增长

区城管局



5             

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度增长率※

负增长

区农业农村局



6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90%

区住建局



7             

资源无浪费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7%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8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60%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



9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60%

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10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80%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



11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区农业农村局



12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率♦

95%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西湖区全域为禁养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

13         

设施无缺口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99%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经信局


1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区城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15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区卫生健康局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16         

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西湖区全域为禁养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

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17         

设施无缺口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2个以上

区商务局

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19         

监管无盲区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80%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90%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1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执法大队


22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100%

区公安分局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3         

固废无倾倒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100%

区城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24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区卫生健康局



25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26         

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100%

区农业农村局



27         

废水无直排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镇街

100%

区治水办



工业园区

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经信局

西湖区内无工业园区

生活小区

100%

区治水办

区城管局


28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80%以上

区城管局



29         

废气无臭味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0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负增长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1         

保障无缺位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1个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纳入考核

区考评办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3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

1个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县(市、区)可选指标

34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满意

省市统筹



35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增长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注:1.该指标体系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期间使用;2.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共涉及建设指标35项,其中,国家“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必选指标10项(★),国家“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可选指标3项(▲),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体系指标17项(其中,特色必选指标用※标注,国家必选替代指标用♦标注),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参考指标5项(☆);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指标为县(市、区)可选指标;4.西湖区内无工业园区;5.西湖区全域属于畜禽禁养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6.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委托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民意调查获取。

附件2                        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主要实施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部门

完成时间

推动生活垃圾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1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

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总量,制定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控制目标,分解并落实各镇街、重点单位减量、控量任务与责任,并开展现场减量设施试点。到2021年6月,实现全区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定期开展垃圾减量工作考核,综合应用考核结果。

区城管局、区考评办

2021年6月

到2021年6月,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2             

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

提升生活垃圾清洁直运能力,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到2020年底,全区生活垃圾清洁直运体系优化,加强全区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0年底

完善生活小区可回收物蓝桶收运体系,增加餐饮企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餐盒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专线3条。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1年6月

推动大件、园林、装修垃圾清运规范化,由区城管局牵头引导各镇街设置建立统一堆放点并集中管理,西湖环境集团定期清运。到2021年6月,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运收系统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1年6月

将生活小区等建设项目中生活垃圾投放点、集置点(垃圾房)建设内容纳入建设项目批复要件及施工设计审查内容。

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2021年6月

3             

拓宽可回收物收运范围

持续推广可回收物上门回收模式,丰富回收预约途径,足额配置人员,形成覆盖全区的全方位回收网络。提升全区190个“鲸灵”回收屋运营工作,到2020年底,新增2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区商务局

2020年底

4             

规范有害垃圾存储与处理

到2020年底,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完成辖区内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中转站)建设,建立有害垃圾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5             

加快全域末端处置能力建设

开展区级易腐垃圾资源化应急处置中心建设1处。为保障垃圾清运、环卫作业、抗雪防冻等车辆的停放和维修保养以及应急物资的存放,开展区级停保基地建设1处。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及末端处置的规划布点及建设2处。

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1年6月

6             

实现管理水平信息化

建立全链条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云端数据管理;推动环卫车辆清转运监控、环卫智能称重、进场在线计量一体化;建立统一云端管理平台,处置环节实施管控。建设全方位服务平台,完善预约回收服务,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开展立体化数据分析,优化垃圾回收线路,精细化考核要求。

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促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与消纳

7           


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广绿色建筑建设,到2021年6月,全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

区住建局

2021年6月

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单位管理职责与各建筑垃圾处置要求,加强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行为。大型工地拆房建筑垃圾采用就地资源化利用、第三方企业运输至分拣场地(资源化利用点位)分类堆放或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明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向,加强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市政、水利、绿化、公建等政府投资工程中的推广使用。到2021年6月,辖区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2021年6月

明确辖区第三方企业运营资质,补齐点位审批手续,按照“规模化、现代化、生态化、产业化、市场化”要求,由相关部门牵头,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8             

规范渣土运输与场地监管

加强综合治理,结合信息化手段对渣土场地实施管控,全力打击各种违反规定的渣土运输、偷倒等行为,确保专场专用。

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规范渣土车辆运输,严格查处超速超载、抢闯信号、不按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结队行驶等违规行为。制定合理的运输收费体系,各工地参照标准开展渣土运输招投标。

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执法大队

2021年6月

加强辖区内余杭塘河渣土码头管理,通过码头装卸行为实时监控、渣土运输船舶安装监控摄像头、执法人员定期巡查等措施,消除渣土码头转运混乱、渣土倾倒随意等污染周边环境的行为。

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

2021年6月

9             

挖掘辖区消纳潜力

保障重点工程渣土消纳及日常管控,近一步扩大辖区渣土消纳能力,制定年度消纳场地建设计划,通过论证调研等方式,将符合要求的场地投入渣土消纳使用,保障辖区内重点项目的渣土消纳,推动辖区内新渣土消纳场选址论证与建设,到2021年6月,完成新渣土消纳场地建设或选址9处。

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

2021年6月

保障工业固体废物产处规范性与系统性

10         

推进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

充分贯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原则,全面推进辖区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通过传统工业用地提升改造,引入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优质项目,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通过选取资源利用率高、排污量少工艺、设备,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

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到2021年6月,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保持稳定。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11         

明确废物处置去向,解决小微企业收运问题

摸清辖区内产废底数,清查辖区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种类、产生数量、处置去向统计与信息化填报,定期更新上报。指导辖区内小微产废企业开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信息系统填报等相关管理工作。到2020年底前,部署启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工作。到2021年6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以上,培育形成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2家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12         

推动污泥处置规范化

有序推进辖区各类污泥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置规模10万m3/d)污泥原处置单位2020年底即将停运,由监管单位督促企业在2020年底前明确处置去向。之江净水厂(处置规模8万m3/d)建成投运前需明确污泥处置去向,到2021年6月,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到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之江城投集团

2021年6月

由监管单位牵头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污泥产生情况调查。确定各医疗机构污泥处置要求与监管要求。毒性或感染性污水处置后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他污泥作为一般工业废物统一处置。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

探索污泥处置新途径。推动污水处理厂及其他污泥产生单位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对污泥进行现场处置,减少运输过程污染风险。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

2021年6月

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合法性与安全性

13         

加强源头减量与防控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等内容,从严控制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建设项目,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场所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及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企业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改善管理,解决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回收难问题,保证危险废物符合回收处置要求且有合法去向。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经信局

2021年6月

14         

落实危废处置及时性

加强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危险废物及时处置。无法自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并将委托处置单位上报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处置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业运输车辆上门回收,并按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到2021年6月,辖区内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稳定达到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15         

落实汽修行业专项处置

梳理辖区内汽修企业数量,清查各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清单,探索具有西湖特色的汽修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模式。到2021年6月,辖区内汽修危险废物100%监管与安全转移。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16         

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智慧化

延续现有医疗废物智慧化管理模式,在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箱收集点建设与信息化平台建设全覆盖基础上,其他中小医疗机构通过自行升级或纳入“小箱进大箱”服务,实现智慧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处置,推动医疗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到2021年6月,辖区内医疗机构智慧化监管比例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达到10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

2021年6月

17         

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

夯实实验室废弃物产生者主体责任,探索实施实验室废弃物备案制度。摸清辖区内检测机构等实验室废弃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各产废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核查,梳理单位内实验室废弃物产生环节、产生种类、产生数量、储存设施与委托处置情况。到2021年6月,各单位将备案核查报告上交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6月

进一步建立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置体系。各单位根据废弃物产量建设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设施,建立废弃物定期、统一收运转移体系。根据废弃物内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规范化处置。到2021年6月,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

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探索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18         

加强农药化肥管理,控制农业废弃物产量

围绕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行化肥定额制工作,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通过采取技术物资补贴方式,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带动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种植主体综合采用缓(控)释肥、配方肥、高效新型液态肥料等化肥减量技术及应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等土壤培肥技术。到2021年6月,实现辖区内年度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全面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进程,推动全区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到2020年底,全区涉农乡镇主要食用农产品中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达到6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19         

提升农业废弃物定点收集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农药瓶、农药袋)回收储运体系,降低农业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保证双浦、龙坞农药废弃物回收点位稳定运行,实行统一登记回收,回收价格由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回收后农业废弃包装物于双浦镇仓库统一堆放,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回收频率由第三方定期回收。到2021年6月,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021年6月

20         

鼓励秸秆收集,拓展秸秆综合利方式

严格落实秸秆禁燃。通过“全面告知,全面落实,全面督查”,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力度。加快补齐秸秆综合利用短板,开展集约化秸秆收储网点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业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项目,发挥秸秆转化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实现秸秆资源转化升值。到2021年6月,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2021年6月

21         

落实其他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辖区除规模化种植外基本无散户种植,仅使用设施农膜,无地膜使用。现阶段设施农膜暂未达到更换周期,待农膜到使用年限,由种植企业组织第三方回收至辖区外处置。到2021年6月,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各部门按畜禽禁养长效管理办法加强监管,严禁辖区内饲养畜禽。进一步保障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双浦镇、转塘街道、留下街道、三墩镇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投入2个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池处置,每次处理后对处理池及场地进行消毒,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无害化处理池的监管。规范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置,动物诊疗机构病死动物尸体需无害化处理,委托第三方处置的需明确处置单位。到2021年6月,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坚决落实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22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

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底

23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到2020年底,辖区内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镇污水处理“三个率”(运行率、负荷率、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落实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设施,落实污泥处置消纳场所,稳定污泥出路,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加快污水主干管建设进程,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km。到2021年6月,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80%以上。

区住建局

2021年6月

24         

落实“污水零直排”创建要求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为基础,持续推进全面彻底的污水纳管和严格的雨污分流,基本实现全区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到2020年底,完成“污水零直排”镇街创建2个(双浦镇、转塘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建设60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27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80%以上。

区治水办、区住建局

2020年底

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25         

拓宽“工业废气”治理领域,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

继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废气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淘汰相对落后产能企业,淘汰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淘汰过剩产能,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深化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过程废气清洁排放改造。针对夏季臭氧及秋冬季PM2.5污染现状,制定辖区专项治理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实施露天大规模使用有机溶剂、外立面改造等涉“VOCs”排放错时生产减排行动,对违规施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到2021年6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底

26         

突出加强治理攻坚“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控精细化

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各项措施,落实专人管理。各类工地按照规定落实湿法作业,在安全的前提下确保作业面湿润。各类工地内或施工单位管养范围内的裸土、砂石料等扬尘源,应使用环保型土工布进行有效覆盖,有条件的进行绿化;加强运输渣土、物料等抛洒问题治理,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扬尘进行有效覆盖与控制。

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底

27         

统筹完善“城乡排气”治理机制,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

结合城市更新过程中规划明确的商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补齐城市人口密集区域餐饮配套用房不足的短板。持续开展现有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干洗行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进一步深化废气治理,提升行业整体环保水平。深化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比例达到50%。

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底

28         

推进数字化治气,提高智慧管理工作水平

继续开展工地、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运维监管和比对监测,实施平台预警和控尘设施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推进码头扬尘在线监测工作。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底

附件3                        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数量)

建设(责任)单位

完成年限

1             

餐饮企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餐盒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专线建设

3条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区商务局

2021年6月

2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20个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区商务局

2020年底

3             

有害垃圾暂存点(中转站)建设

1处

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4             

易腐垃圾资源化应急处置中心建设

1处

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1年6月

5             

区级停保基地建设

1处

6             

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及末端处置的规划布点及建设

2处

7             

渣土消纳场地建设或选址

9处

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

2021年6月

8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建设

2个

区商务局

2021年6月

9             

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1km

区住建局

2020年底

10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个(双浦镇、转塘街道)

区治水办

2020年底

1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27个

区治水办、区住建局

2020年底

西政办〔2020〕36号.pdf


 

索引号

00250239-7/2020-02019

文号

西政办〔2020〕36号

公布日期

2020-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20-0005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20〕36号)

发布日期: 2020-07-31 17:22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21年6月,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的建设目标。2023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配合省、市完成“无废城市”验收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生活垃圾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1.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总量,制定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控制目标,分解并落实各镇街、重点单位减量、控量任务与责任,并开展现场减量设施试点。至2021年6月,实现全区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定期开展垃圾减量工作考核,综合应用考核结果(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考评办)。至2021年6月,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2.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提升生活垃圾清洁直运能力,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至2020年底,全区生活垃圾清洁直运体系优化,加强全区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完善生活小区可回收物蓝桶收运体系,增加餐饮企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餐盒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专线3条(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商务局、西湖环境集团)。推动大件、园林、装修垃圾清运规范化,由区城管局牵头引导各镇街设置建立统一堆放点并集中管理,西湖环境集团定期清运。至2021年6月,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运收系统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将生活小区等建设项目中生活垃圾投放点、集置点(垃圾房)建设内容纳入建设项目批复要件及施工设计审查内容(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3.拓宽可回收物收运范围。持续推广可回收物上门回收模式,丰富回收预约途径,足额配置人员,形成覆盖全区的全方位回收网络。提升全区190个“鲸灵”回收屋运营工作,至2020年底,新增2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区商务局)。

4.规范有害垃圾存储与处理。至2020年底,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完成辖区内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中转站)建设,建立有害垃圾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5.加快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开展区级易腐垃圾资源化应急处置中心建设1处。为保障垃圾清运、环卫作业、抗雪防冻等车辆的停放和维修保养以及应急物资的存放,开展区级停保基地建设1处。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及末端处置的规划布点及建设2处(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环境集团)。

6.实现管理水平信息化。建立全链条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云端数据管理;推动环卫车辆清转运监控、环卫智能称重、进场在线计量一体化;建立统一云端管理平台,处置环节实施管控。建设全方位服务平台,完善预约回收服务,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开展立体化数据分析,优化垃圾回收线路,精细化考核要求(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

(二)促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与消纳

1.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建筑建设,至2021年6月,全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牵头部门:区住建局)。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单位管理职责与各建筑垃圾处置要求,加强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行为。大型工地拆房建筑垃圾采用就地资源化利用、第三方企业运输至分拣场地(资源化利用点位)分类堆放或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局)。明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向,加强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市政、水利、绿化、公建等政府投资工程中的推广使用。至2021年6月,辖区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明确辖区第三方企业运营资质,补齐点位审批手续,按照“规模化、现代化、生态化、产业化、市场化”要求,由相关部门牵头,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与场地监管。加强综合治理,结合信息化手段对渣土场地实施管控,全力打击各种违反规定的渣土运输、偷倒等行为,确保专场专用(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规范渣土车辆运输,严格查处超速超载、抢闯信号、不按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结队行驶等违规行为。制定合理的运输收费体系,各工地参照标准开展渣土运输招投标(牵头部门:西湖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执法大队)。加强辖区内余杭塘河渣土码头管理,通过码头装卸行为实时监控、渣土运输船舶安装监控摄像头、执法人员定期巡查等措施,消除渣土码头转运混乱、渣土倾倒随意等污染周边环境的行为(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

3.挖掘辖区消纳潜力。保障重点工程渣土消纳及日常管控,进一步扩大辖区渣土消纳能力,制定年度消纳场地建设计划,通过论证调研等方式,将符合要求的场地投入渣土消纳使用,保障辖区内重点项目的渣土消纳,推动辖区内新渣土消纳场选址论证与建设,至2021年6月,完成新渣土消纳场地建设或选址9处(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

(三)保障工业固体废物产处规范性与系统性

1.推进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充分贯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原则,全面推进辖区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通过传统工业用地提升改造,引入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优质项目,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通过选取资源利用率高、排污量少工艺、设备,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至2021年6月,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保持稳定(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明确废物处置去向,解决小微企业收运问题。摸清辖区内产废底数,清查辖区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种类、产生数量、处置去向统计与信息化填报,定期更新上报。指导辖区内小微产废企业开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信息系统填报等相关管理工作。至2020年底前,部署启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工作。至2021年6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以上,培育形成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2家以上(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推动污泥处置规范化。有序推进辖区各类污泥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置规模10万m3/d)污泥原处置单位2020年底即将停运,由监管单位督促企业在2020年底前明确处置去向。之江净水厂(处置规模8万m3/d)建成投运前需明确污泥处置去向。至2021年6月,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到100%(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之江城投集团)。由监管单位牵头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污泥产生情况调查。确定各医疗机构污泥处置要求与监管要求。毒性或感染性污水处置后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他污泥作为一般工业废物统一处置(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探索污泥处置新途径。推动污水处理厂及其他污泥产生单位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对污泥进行现场处置,减少运输过程污染风险(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

(四)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合法性与安全性

1.加强源头减量与防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等内容,从严控制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建设项目,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场所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及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企业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改善管理,解决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回收难问题,保证危险废物符合回收处置要求且有合法去向(牵头单位: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经信局)。

2.落实危废处置及时性。加强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危险废物及时处置。无法自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并将委托处置单位上报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处置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业运输车辆上门回收,并按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2021年6月,辖区内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稳定达到100%(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落实汽修危废专项处置。梳理辖区内汽修企业数量,清查各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清单,探索具有西湖特色的汽修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模式。至2021年6月,辖区内汽修危险废物100%监管与安全转移(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4.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智慧化。延续现有医疗废物智慧化管理模式,在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箱收集点建设与信息化平台建设全覆盖基础上,其他中小医疗机构通过自行升级或纳入“小箱进大箱”服务,实现智慧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处置,推动医疗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至2021年6月,辖区内医疗机构智慧化监管比例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达到10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商务局)。

5.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夯实实验室废弃物产生者主体责任,探索实施实验室废弃物备案制度。摸清辖区内检测机构等实验室废弃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各产废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核查,梳理单位内实验室废弃物产生环节、产生种类、产生数量、储存设施与委托处置情况。至2021年6月,各单位将备案核查报告上交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备案(牵头部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建立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置体系。各单位根据废弃物产量建设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设施,建立废弃物定期、统一收运转移体系。根据废弃物内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规范化处置。至2021年6月,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五)探索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1.加强农药化肥管理,控制农业废弃物产量。围绕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行化肥定额制工作,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通过采取技术物资补贴方式,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带动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种植主体综合采用缓(控)释肥、配方肥、高效新型液态肥料等化肥减量技术及应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等土壤培肥技术。至2021年6月,实现辖区内年度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进程,推动全区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至2020年底,全区涉农乡镇主要食用农产品中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达到60%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2.提升农业废弃物定点收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农药瓶、农药袋)回收储运体系,降低农业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保证双浦、龙坞农药废弃物回收点位稳定运行,实行统一登记回收,回收价格由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回收后农业废弃包装物于双浦镇仓库统一堆放,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回收频率由第三方定期回收。至2021年6月,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3.鼓励秸秆收集,拓展秸秆综合利方式。严格落实秸秆禁燃。通过“全面告知,全面落实,全面督查”,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力度。加快补齐秸秆综合利用短板,开展集约化秸秆收储网点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业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项目,发挥秸秆转化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实现秸秆资源转化升值。至2021年6月,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4.落实其他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辖区除规模化种植外基本无散户种植,仅使用设施农膜,无地膜使用。现阶段设施农膜暂未达到更换周期,待农膜到使用年限,由种植企业组织第三方回收至辖区外处置。至2021年6月,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按畜禽禁养长效管理办法加强监管,严禁辖区内饲养畜禽。进一步保障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双浦镇、转塘街道、留下街道、三墩镇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投入2个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池处置,每次处理后对处理池及场地进行消毒,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无害化处理池的监管。规范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置,动物诊疗机构病死动物尸体需无害化处理,委托第三方处置的需明确处置单位。至2021年6月,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

(六)坚决落实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1.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2.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至2020年底,区内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镇污水处理“三个率”(运行率、负荷率、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落实区内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设施,落实污泥处置消纳场所,稳定污泥出路,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加快污水主干管建设进程,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km。至2021年6月,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3.落实“污水零直排”创建要求。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为基础,持续推进全面彻底的污水纳管和严格的雨污分流,基本实现全区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至2020年底,完成“污水零直排”镇街创建2个(双浦镇、转塘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建设60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27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80%以上(牵头部门:区治水办、区住建局)。

(七)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1.拓宽“工业废气”治理领域,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继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废气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淘汰相对落后产能企业,淘汰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淘汰过剩产能,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深化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过程废气清洁排放改造。针对夏季臭氧及秋冬季PM2.5污染现状,制定辖区专项治理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实施露天大规模使用有机溶剂、外立面改造等涉“VOCs”排放错时生产减排行动,对违规施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至2021年6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牵头部门: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2.突出加强治理攻坚“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控精细化。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各项措施,落实专人管理。各类工地按照规定落实湿法作业,在安全的前提下确保作业面湿润。各类工地内或施工单位管养范围内的裸土、砂石料等扬尘源,应使用环保型土工布进行有效覆盖,有条件的进行绿化;加强运输渣土、物料等抛洒问题治理,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扬尘进行有效覆盖与控制(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统筹完善“城乡排气”治理机制,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结合城市更新过程中规划明确的商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补齐城市人口密集区域餐饮配套用房不足的短板。持续开展现有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干洗行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进一步深化废气治理,提升行业整体环保水平。深化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比例达到50%。(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4.推进数字化治气,提高智慧管理工作水平。继续开展工地、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运维监管和比对监测,实施平台预警和控尘设施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推进渣土码头扬尘在线监测工作。(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三、工作安排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安排分为六个阶段:

(一)方案编制(2020年3月-2020年6月)

收集相关基础资料,明确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各部门职责,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专项组工作计划编制(2020年7月-2020年8月)

由组长单位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落实各专项小组重点任务,编制小组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完成考核指标。

(三)动员布置(2020年7月-2020年8月)

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布置“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压实工作责任。

(四)推进阶段(2020年8月-2021年6月)

根据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各项指标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

(五)创建验收(2021年7月-2021年9月)

对照指标体系进行查漏补缺,总结各项工作成效,整理台账资料,全面做好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迎检工作,完成省级“无废城市”创建。

(六)巩固阶段(2021年10月-2023年)

巩固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成果,协助省市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在政府层面,形成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固化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形成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深化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在社会层面,形成“无废”理念,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西湖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西湖”建设)委员会下,成立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府办分管副主任、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的统筹协调。办公室下设七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牵头各相关领域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围绕“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补齐短板,落实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体系。建立明确的任务清单及其配套的项目清单,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其中,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职责,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积极联动,定期更新任务实施进度,推进工程项目审批与建设;镇街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建设,实现全区90%以上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落实监管责任

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属地监管作用,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对工作任务未完成、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保证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四)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健全全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强化日常统计和综合评估。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及动态跟踪督查,开展日常评定和年终考核,建立反馈整改机制。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区直属各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将“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五)加大要素投入

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财政、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服务全区“无废城市”建设。

(六)营造“无废”氛围

强化“无废城市”知识培训,提升发展“无废城市”理念推进能力,减少固体废物相关环境污染事件数量。推动信息公开,健全舆情应对机制,紧密集合新媒体计技术,通过面向公众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全域“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提升全民素养,形成“无废”理念。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满意度持续提升。

本方案自2020年8月31日起施行,由西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分解表

2.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主要实施任务分解表

3.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分解表

序号

目标

指标内容

目标值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1             

产废无增长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零增长或负增长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各镇、街道(以下各项指标同,不再重复列出)


2             

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

5%

区发改经信局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西湖区无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建设要求

3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占比♦

100%

区发改经信局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

西湖区内无工业园区

4             

城乡生活垃圾增长率♦

零增长

区城管局



5             

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度增长率※

负增长

区农业农村局



6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90%

区住建局



7             

资源无浪费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7%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8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60%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



9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60%

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10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

80%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



11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区农业农村局



12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率♦

95%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西湖区全域为禁养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

13         

设施无缺口

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

99%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经信局


1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区城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15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区卫生健康局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16         

农业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西湖区全域为禁养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

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

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17         

设施无缺口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2个以上

区商务局

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19         

监管无盲区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

80%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         

村(镇)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

90%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1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

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执法大队


22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

100%

区公安分局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3         

固废无倾倒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100%

区城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24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区卫生健康局



25         

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

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26         

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100%

区农业农村局



27         

废水无直排

“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工作完成率☆

镇街

100%

区治水办



工业园区

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区发改经信局

西湖区内无工业园区

生活小区

100%

区治水办

区城管局


28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80%以上

区城管局



29         

废气无臭味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0         

年度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

负增长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1         

保障无缺位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制定★

1个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2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纳入考核

区考评办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33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

1个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县(市、区)可选指标

34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满意

省市统筹



35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增长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注:1.该指标体系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期间使用;2.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共涉及建设指标35项,其中,国家“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必选指标10项(★),国家“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可选指标3项(▲),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体系指标17项(其中,特色必选指标用※标注,国家必选替代指标用♦标注),浙江省“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参考指标5项(☆);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领跑企业指标为县(市、区)可选指标;4.西湖区内无工业园区;5.西湖区全域属于畜禽禁养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6.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委托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开展民意调查获取。

附件2                        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主要实施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部门

完成时间

推动生活垃圾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1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

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总量,制定全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控制目标,分解并落实各镇街、重点单位减量、控量任务与责任,并开展现场减量设施试点。到2021年6月,实现全区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定期开展垃圾减量工作考核,综合应用考核结果。

区城管局、区考评办

2021年6月

到2021年6月,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2             

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

提升生活垃圾清洁直运能力,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到2020年底,全区生活垃圾清洁直运体系优化,加强全区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0年底

完善生活小区可回收物蓝桶收运体系,增加餐饮企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餐盒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专线3条。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1年6月

推动大件、园林、装修垃圾清运规范化,由区城管局牵头引导各镇街设置建立统一堆放点并集中管理,西湖环境集团定期清运。到2021年6月,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运收系统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1年6月

将生活小区等建设项目中生活垃圾投放点、集置点(垃圾房)建设内容纳入建设项目批复要件及施工设计审查内容。

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2021年6月

3             

拓宽可回收物收运范围

持续推广可回收物上门回收模式,丰富回收预约途径,足额配置人员,形成覆盖全区的全方位回收网络。提升全区190个“鲸灵”回收屋运营工作,到2020年底,新增2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区商务局

2020年底

4             

规范有害垃圾存储与处理

到2020年底,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完成辖区内1处有害垃圾暂存点(中转站)建设,建立有害垃圾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5             

加快全域末端处置能力建设

开展区级易腐垃圾资源化应急处置中心建设1处。为保障垃圾清运、环卫作业、抗雪防冻等车辆的停放和维修保养以及应急物资的存放,开展区级停保基地建设1处。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及末端处置的规划布点及建设2处。

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1年6月

6             

实现管理水平信息化

建立全链条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云端数据管理;推动环卫车辆清转运监控、环卫智能称重、进场在线计量一体化;建立统一云端管理平台,处置环节实施管控。建设全方位服务平台,完善预约回收服务,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开展立体化数据分析,优化垃圾回收线路,精细化考核要求。

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促进建筑垃圾分类利用与消纳

7           


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广绿色建筑建设,到2021年6月,全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

区住建局

2021年6月

根据《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单位管理职责与各建筑垃圾处置要求,加强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行为。大型工地拆房建筑垃圾采用就地资源化利用、第三方企业运输至分拣场地(资源化利用点位)分类堆放或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明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向,加强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市政、水利、绿化、公建等政府投资工程中的推广使用。到2021年6月,辖区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2021年6月

明确辖区第三方企业运营资质,补齐点位审批手续,按照“规模化、现代化、生态化、产业化、市场化”要求,由相关部门牵头,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8             

规范渣土运输与场地监管

加强综合治理,结合信息化手段对渣土场地实施管控,全力打击各种违反规定的渣土运输、偷倒等行为,确保专场专用。

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规范渣土车辆运输,严格查处超速超载、抢闯信号、不按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结队行驶等违规行为。制定合理的运输收费体系,各工地参照标准开展渣土运输招投标。

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执法大队

2021年6月

加强辖区内余杭塘河渣土码头管理,通过码头装卸行为实时监控、渣土运输船舶安装监控摄像头、执法人员定期巡查等措施,消除渣土码头转运混乱、渣土倾倒随意等污染周边环境的行为。

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

2021年6月

9             

挖掘辖区消纳潜力

保障重点工程渣土消纳及日常管控,近一步扩大辖区渣土消纳能力,制定年度消纳场地建设计划,通过论证调研等方式,将符合要求的场地投入渣土消纳使用,保障辖区内重点项目的渣土消纳,推动辖区内新渣土消纳场选址论证与建设,到2021年6月,完成新渣土消纳场地建设或选址9处。

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

2021年6月

保障工业固体废物产处规范性与系统性

10         

推进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

充分贯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原则,全面推进辖区企业清洁生产改造。通过传统工业用地提升改造,引入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优质项目,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通过选取资源利用率高、排污量少工艺、设备,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

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到2021年6月,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保持稳定。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11         

明确废物处置去向,解决小微企业收运问题

摸清辖区内产废底数,清查辖区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产生种类、产生数量、处置去向统计与信息化填报,定期更新上报。指导辖区内小微产废企业开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信息系统填报等相关管理工作。到2020年底前,部署启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工作。到2021年6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9%以上,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上网率达到80%以上,培育形成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2家以上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12         

推动污泥处置规范化

有序推进辖区各类污泥规范化、无害化处置。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置规模10万m3/d)污泥原处置单位2020年底即将停运,由监管单位督促企业在2020年底前明确处置去向。之江净水厂(处置规模8万m3/d)建成投运前需明确污泥处置去向,到2021年6月,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到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之江城投集团

2021年6月

由监管单位牵头开展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污泥产生情况调查。确定各医疗机构污泥处置要求与监管要求。毒性或感染性污水处置后污泥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他污泥作为一般工业废物统一处置。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

探索污泥处置新途径。推动污水处理厂及其他污泥产生单位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对污泥进行现场处置,减少运输过程污染风险。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

2021年6月

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合法性与安全性

13         

加强源头减量与防控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等内容,从严控制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建设项目,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场所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及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企业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改善管理,解决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回收难问题,保证危险废物符合回收处置要求且有合法去向。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经信局

2021年6月

14         

落实危废处置及时性

加强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危险废物及时处置。无法自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并将委托处置单位上报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处置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业运输车辆上门回收,并按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到2021年6月,辖区内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稳定达到100%。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15         

落实汽修行业专项处置

梳理辖区内汽修企业数量,清查各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清单,探索具有西湖特色的汽修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模式。到2021年6月,辖区内汽修危险废物100%监管与安全转移。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16         

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智慧化

延续现有医疗废物智慧化管理模式,在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箱收集点建设与信息化平台建设全覆盖基础上,其他中小医疗机构通过自行升级或纳入“小箱进大箱”服务,实现智慧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处置,推动医疗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到2021年6月,辖区内医疗机构智慧化监管比例达到100%,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达到10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

2021年6月

17         

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管理

夯实实验室废弃物产生者主体责任,探索实施实验室废弃物备案制度。摸清辖区内检测机构等实验室废弃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各产废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核查,梳理单位内实验室废弃物产生环节、产生种类、产生数量、储存设施与委托处置情况。到2021年6月,各单位将备案核查报告上交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6月

进一步建立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置体系。各单位根据废弃物产量建设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设施,建立废弃物定期、统一收运转移体系。根据废弃物内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规范化处置。到2021年6月,实验室废弃物集中统一收运覆盖率达到100%。

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探索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18         

加强农药化肥管理,控制农业废弃物产量

围绕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行化肥定额制工作,整合相关项目资金,通过采取技术物资补贴方式,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带动力度,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种植主体综合采用缓(控)释肥、配方肥、高效新型液态肥料等化肥减量技术及应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有机肥增施等土壤培肥技术。到2021年6月,实现辖区内年度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全面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进程,推动全区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到2020年底,全区涉农乡镇主要食用农产品中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达到6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19         

提升农业废弃物定点收集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农药瓶、农药袋)回收储运体系,降低农业废弃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保证双浦、龙坞农药废弃物回收点位稳定运行,实行统一登记回收,回收价格由区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回收后农业废弃包装物于双浦镇仓库统一堆放,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回收频率由第三方定期回收。到2021年6月,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021年6月

20         

鼓励秸秆收集,拓展秸秆综合利方式

严格落实秸秆禁燃。通过“全面告知,全面落实,全面督查”,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力度。加快补齐秸秆综合利用短板,开展集约化秸秆收储网点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业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项目,发挥秸秆转化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实现秸秆资源转化升值。到2021年6月,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2021年6月

21         

落实其他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辖区除规模化种植外基本无散户种植,仅使用设施农膜,无地膜使用。现阶段设施农膜暂未达到更换周期,待农膜到使用年限,由种植企业组织第三方回收至辖区外处置。到2021年6月,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各部门按畜禽禁养长效管理办法加强监管,严禁辖区内饲养畜禽。进一步保障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双浦镇、转塘街道、留下街道、三墩镇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投入2个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池处置,每次处理后对处理池及场地进行消毒,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无害化处理池的监管。规范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置,动物诊疗机构病死动物尸体需无害化处理,委托第三方处置的需明确处置单位。到2021年6月,辖区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

2021年6月

坚决落实碧水保卫战,确保废水无直排

22         

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退出。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

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底

23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到2020年底,辖区内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镇污水处理“三个率”(运行率、负荷率、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落实辖区内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设施,落实污泥处置消纳场所,稳定污泥出路,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加快污水主干管建设进程,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km。到2021年6月,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80%以上。

区住建局

2021年6月

24         

落实“污水零直排”创建要求

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为基础,持续推进全面彻底的污水纳管和严格的雨污分流,基本实现全区雨污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到2020年底,完成“污水零直排”镇街创建2个(双浦镇、转塘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生活小区建设60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27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80%以上。

区治水办、区住建局

2020年底

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力争废气无臭味

25         

拓宽“工业废气”治理领域,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

继续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废气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淘汰相对落后产能企业,淘汰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淘汰过剩产能,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深化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过程废气清洁排放改造。针对夏季臭氧及秋冬季PM2.5污染现状,制定辖区专项治理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实施露天大规模使用有机溶剂、外立面改造等涉“VOCs”排放错时生产减排行动,对违规施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到2021年6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区发改经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底

26         

突出加强治理攻坚“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控精细化

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各项措施,落实专人管理。各类工地按照规定落实湿法作业,在安全的前提下确保作业面湿润。各类工地内或施工单位管养范围内的裸土、砂石料等扬尘源,应使用环保型土工布进行有效覆盖,有条件的进行绿化;加强运输渣土、物料等抛洒问题治理,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扬尘进行有效覆盖与控制。

区住建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底

27         

统筹完善“城乡排气”治理机制,推进居民生活清洁化

结合城市更新过程中规划明确的商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补齐城市人口密集区域餐饮配套用房不足的短板。持续开展现有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整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干洗行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进一步深化废气治理,提升行业整体环保水平。深化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改用水性环保型涂料比例达到50%。

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底

28         

推进数字化治气,提高智慧管理工作水平

继续开展工地、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运维监管和比对监测,实施平台预警和控尘设施联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推进码头扬尘在线监测工作。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底

附件3                        西湖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数量)

建设(责任)单位

完成年限

1             

餐饮企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餐盒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专线建设

3条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区商务局

2021年6月

2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20个

区城管局、西湖环境集团、区商务局

2020年底

3             

有害垃圾暂存点(中转站)建设

1处

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6月

4             

易腐垃圾资源化应急处置中心建设

1处

区城管局、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西湖环境集团

2021年6月

5             

区级停保基地建设

1处

6             

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及末端处置的规划布点及建设

2处

7             

渣土消纳场地建设或选址

9处

区城管局、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

2021年6月

8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建设

2个

区商务局

2021年6月

9             

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1km

区住建局

2020年底

10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个(双浦镇、转塘街道)

区治水办

2020年底

1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27个

区治水办、区住建局

2020年底

西政办〔2020〕3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