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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我区消除低收入村工作成绩喜人:全区32个行政村不仅达到“年收入1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标准,更创下“年收入10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上”新高,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任务。一是牢固树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村社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力争2020年底前低收入村可分配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三年内,对于集体经济年总收入不到100万元的村实行财政兜底补助。二是多次开展扶持工作培训。多次指导镇街开展扶持低收入村工作培训,通过加快土地流转、摸排闲置房屋、开展集体资产“云交易”等方式,帮助低收入村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今年累计完成“云交易”9笔,最终成交价4000万元,溢价率8.6%。三是优先指导壮大集体经济。对未撤村建居低收入村优先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增收项目;优先帮助建设文化礼堂,解决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发展、公共服务配套用地建房等需要;优先落实低收入村留用地指标,实现增收。四是继续实施村级运转补助。三年来对32个行政村运转分别补助898.4万元、897.9万元和855.3万元;对集体经济总收入未达到100万元的低收入村累计补助151万元。通过派驻第一书记、村工作指导员和党建支部联村结对等方式帮助低收入村梳理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