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杭西征启[2021]048号
发布时间:2021-10-11 10:19:56
来源: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三墩北单元A-U42-01地块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征收杭州吉鸿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墩镇杭州吉鸿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37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东至大严巷,西至吉鸿社区,南至国网220KV罗家变电站,北至吉鸿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