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17:43:31
来源: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率: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2年度“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指标,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主要包括2022年异地搬迁计划人数和2018年搬迁完成人数、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2021年省以上衔接资金执行进度、2020年综合试点项目绩效情况、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以及结对帮扶等因素。

各地要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等规定,及时将省财政下达的衔接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根据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立项计划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抄送省财政厅。各地要抓紧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提前下达部分)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提前下达部分)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省补助金额

序号

县(市、区)

省补助金额

1

淳安县

466

16

衢江区

285

2

永嘉县

1095

17

江山市

1194

3

平阳县

519

18

龙游县

3826

4

苍南县

1030

19

常山县

472

5

文成县

1178

20

开化县

1186

6

泰顺县

5822

21

莲都区

3390

7

婺城区

1948

22

龙泉市

6253

8

兰溪市

561

23

青田县

3092

9

武义县

3297

24

云和县

1290

10

磐安县

1875

25

庆元县

3361

11

黄岩区

459

26

缙云县

5382

12

三门县

1187

27

遂昌县

4220

13

天台县

831

28

松阳县

1163

14

仙居县

2312

29

景宁县

4617

15

柯城区

904


合  计

6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