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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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度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第一批指导性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农〔2019〕37号)、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导性建设任务书》要求,西湖区生态茶园建设项目、蓝城双浦原乡农旅产业园建设项目、国际兰科产业园建设项目等列入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指导性项目,并按照建设任务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其中,西湖区生态茶园建设项目完成建设;蓝城双浦原乡农旅产业园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区级验收。
根据《关于拨付2019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第一批指导性任务扶持资金的通知》(杭农〔2019〕38号)、《西湖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西财〔2020〕125号)文件要求,依据实施主体性质和投资额,进行资金预分配(详见附件1)。
现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第一批资金拨付工作,给予西湖区生态茶园建设项目600万补助,该补助资金在区农业农村局账户中列支;给予蓝城双浦原乡农旅产业园项目180万补助,请项目实施单位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1.2019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预分配方案
2.西湖区2019年度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第一批指导性项目扶持资金拨付表
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1年2月 8日
附件1:
2019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预分配方案
一、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类别: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类;
三、资金依据及分配原则:根据《关于拨付2019年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第一批指导性任务扶持资金的通知》(杭农〔2019〕38号)文件精神;依据实施主体性质和投资额,进行资金预分配。
四、具体的分配方案表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投资性质 | 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 | 实施地点 | 拟项目补助资金(万元) |
西湖区生态茶园建设 | 西湖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政府投资 | 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 | 西湖区 | 600 |
国际兰科产业园建设 | 杭州百盛精准农业有限公司 | 社会主体投资 | 不超过项目审定投资额的35% | 双浦镇 | 1575 |
蓝城双浦原乡农旅产业园建设 | 浙江蓝城双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社会主体投资 | 不超过项目审定投资额的35% | 双浦镇 | 180 |
合计 | 2355 |
五、其他情况。项目完成建设未达到总投资金额的,根据《西湖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西财〔2020〕125号)要求,完成项目投资额90%以上的,按审定投资总额及市级财政补助比例进行补助;未到达投资额90%的项目不予通过。
附件2:
西湖区2019年度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第一批指导性项目扶持资金拨付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上报杭州市农业农村局计划投资额 | 项目补助资金 | 实际完成投资额 | 实际完成率% | 第一批拨付资金 |
蓝城双浦原乡农旅产业园建设 | 浙江蓝城双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515 | 180 | 515.51 | 100% | 180 |
合计 | 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