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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承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造价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承担建设工程计价等造价投资和造价咨询机构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承担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受理工作。
完成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权责清单
权利类型:行政处罚
行政层次:区(县)级
行使主体: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工程招标造价服务中心
权利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责任事项:
检查阶段责任:依据年度计划任务、违法举报、上级交办等任务实施检查。检查人员应当持有效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查阅资料、实地踏勘、听取陈述与申辩、取证。
2.处置阶段责任:对有问题的检查对象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信息公开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执法人员名单
1、陈翥 执法证号:010508201810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