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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个人申请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就业困难人员、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劳动力)
二、市级法律依据
(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促进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5号) (八)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东西部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260 号一、强化就业创业和就业培训支持将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来杭就业创业的,与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三)《关于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政策的实施细则》(杭人社发〔2019〕36 号)一、建档立卡劳动力同等享受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建档立卡劳力在市区就业创业期间可同等享受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创业政策,享受条件、标准、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九、本细则自 2019 年 1 月 20 日起实施,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止。
(四)关于贯彻《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人社发〔2019〕62 号) 四、实行常住地就业援助。符合条件的已在市区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的非市区户籍失业人员,可向本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标注的现居住地址所在社区(村)人力社保室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具体办法按市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和最多跑一次‛服务指南执行。上述经认定的非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在市区就业创业期间可同等享受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政策,具体办法按市区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五、完善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相关管理规定。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办事处不能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占有 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东)人数超过 3 人的经营实体,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自主创业
社保补贴的人数合计不超过 3 人。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工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招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一次性用工社保补贴的受理机构调整为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
三、受理条件
1、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在省内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除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下同),或非市区户籍就业困难 人员、建档立卡劳动力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
2、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占有 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东);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
四、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就业困难人员自领取营业证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该项政策。补贴期限至其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
建档立卡劳动力最早自2019年1月起享受此项政策,补贴期限最晚至2021年12月31日。补贴期限内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将有关社会保险费补齐,不能补齐的,书面承诺放弃享受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后,可按补贴期限内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给予补贴,中断期限计入补贴期限。
五、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 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材料 出具 单位 | |
《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 原件 | ||
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原件 | ||
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 | ||
放弃承诺书 | 原件 | ||
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 他材料 | 原件 |
六、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申请 | 申请人向街道、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受理-审核 | 街道、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即时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
办结-送达 |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即时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 |
七、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街道文一西路858号)东三楼1-2号就业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14:00-17:00(夏令)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受理电话:0571-87759373
受理地点:北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桃花弄8号)二楼大厅综合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受理电话:0571-85119621
受理地点:灵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外东山弄57号)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受理电话:0571-87979130
受理地点:三墩镇便民服务中心(三墩街178号)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受理电话:0571-88945520
受理地点:留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下街128号)一楼15号就业服务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45-11:45,下午1:30-5:00;冬季,上午8:45-11:45,下午2:00-5:30。
受理电话:0571-85243830
受理地点:蒋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龙章路159号西溪花园蒹葭苑13幢)二楼4号就业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受理电话:0571-89930059
受理地点:西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7号一楼)一楼失业管理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受理电话:0571-58122543
受理地点:双浦镇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袁浦街136号)袁浦街165号一楼就业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受理电话:0571-87648367
受理地点:文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428号)一楼综合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受理电话:0571-81391946
受理地点:西湖区转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一楼8号综合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受理电话:0571-81109291
受理地点:西湖区古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2号)二楼综合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受理电话:0571-87998586
受理地点:西湖区翠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69号杭州华星科技苑B楼)1楼6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受理电话:0571-89914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