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8-9/2021-1966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关于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工作方案


 

根据《西湖区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西组〔2021〕16号)和《关于印发〈西湖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组〔2017〕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拟晋升岗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1名。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任职条件   (一)有良好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廉洁自律。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职务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    

(三)选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选任: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被立案调查的;③试用期未满的。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职位确认。局党组就科级领导职数及空缺情况与区委编办沟通,并按程序进行科级领导职数使用预报。

(二)动议。由局党组就科级职数情况、选任方式、条件、程序等进行充分酝酿,确定干部任用初步方案及拟提拔人选,上报区委组织部。

(三)民主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提出会议推荐人选组织会议推荐,注重干部群众推荐与党组推荐的有机结合。由党组负责,实行知情推荐原则,谈话调研推荐由单位领导成员、科级干部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推荐,会议推荐由单位全体人员参加。

(四)确定考察对象。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工作需求和干部德才表现,综合考虑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局党组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表、查阅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方法。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

(六)审核。区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报送的方案和拟任人选进行审核。

(七)讨论决定。经区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并表决,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应到会党组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八)任前公示。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全局范围内公示,公示应在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通告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算。    (九)任职。由局党组办理任职手续,由单位党组决定任职,任职时间自党组对干部的任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之日起算,任职文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十)监督。纪检监察组织对选人用人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可以根据需要,对相关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资料进行查阅、核实。

五、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组织领导。成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考察组,由谢扬中任组长。考察组成员为陈为桥、金婧。

(二)提高认识。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晋升工作,是局党组着眼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形成择优的用人机制,建设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局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参与,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纪律。在干部选拔中,要严肃执行有关纪律,遵守有关保密纪律,做到干部选拔的组织程序合法,民主推荐公正,干部群众满意。科级晋升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受理电话58100102,接收举报。

(四)干部选拔任免工作要全程接受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5月7日

 

索引号

00250238-9/2021-1966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关于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12-10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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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湖区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西组〔2021〕16号)和《关于印发〈西湖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组〔2017〕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拟晋升岗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1名。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任职条件   (一)有良好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廉洁自律。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职务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    

(三)选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选任: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被立案调查的;③试用期未满的。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职位确认。局党组就科级领导职数及空缺情况与区委编办沟通,并按程序进行科级领导职数使用预报。

(二)动议。由局党组就科级职数情况、选任方式、条件、程序等进行充分酝酿,确定干部任用初步方案及拟提拔人选,上报区委组织部。

(三)民主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提出会议推荐人选组织会议推荐,注重干部群众推荐与党组推荐的有机结合。由党组负责,实行知情推荐原则,谈话调研推荐由单位领导成员、科级干部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推荐,会议推荐由单位全体人员参加。

(四)确定考察对象。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工作需求和干部德才表现,综合考虑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局党组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表、查阅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等方法。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

(六)审核。区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报送的方案和拟任人选进行审核。

(七)讨论决定。经区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并表决,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应到会党组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八)任前公示。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全局范围内公示,公示应在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通告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算。    (九)任职。由局党组办理任职手续,由单位党组决定任职,任职时间自党组对干部的任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之日起算,任职文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十)监督。纪检监察组织对选人用人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可以根据需要,对相关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资料进行查阅、核实。

五、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组织领导。成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考察组,由谢扬中任组长。考察组成员为陈为桥、金婧。

(二)提高认识。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晋升工作,是局党组着眼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形成择优的用人机制,建设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局干部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参与,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纪律。在干部选拔中,要严肃执行有关纪律,遵守有关保密纪律,做到干部选拔的组织程序合法,民主推荐公正,干部群众满意。科级晋升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受理电话58100102,接收举报。

(四)干部选拔任免工作要全程接受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5月7日